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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吃面初识大汉

马超心里想着,原来贾诩还有这么个故事。

说实话马超还是有点小惊讶,如果不是了解过贾诩,他可能会有大惊讶,而现在只是小惊讶。

至于为什么小惊讶,因为马超觉得,以贾诩的性格来说,朋友想救人,那就让他去救吧,何必死拉住对方,就是怕朋友出事所以贾诩才那样的。而马超从这上总结了一下,关键时候,贾诩这人还是可能去帮朋友一把的,当然这前提是没有威胁到他自己的生命和利益。

“超儿,你对此事怎么看?”

马超想贾诩问题的时候,阎忠问他道。马超闻言把心一横,死就死吧,说实话。

“这个,弟子以为,在危难之时,如有人能助你,那是幸运;但无人去助你,那则是命运。没人该为你去做什么,因为命是你自己的,你自己就要对自己负责。所以贾文和所作所为,弟子认为是,是……”

“是什么?”阎忠厉声责问。

“是..是……”马超有些害怕而不敢说出口。

“你是想说文和的做法没什么,是正常的,对吧。”

“正是,弟子正是此意。”

其实马超的本意是想说,贾诩所做的是他个人的选择,他可没有那责任一定要救人。再怎么去指责他也没有用,因为改变不了结果也改变不了贾诩他那人的行事作风。

只能说如果自己遇见这样的事,自己就尽力帮助就是了。可这话马超哪敢说啊,他怕阎忠瞪眼,就这阎忠都快要发作了,如果再敢说点别的,那后果马超可不敢想了。

阎忠看着马超,把火往下压了压,“超儿,话不可以这么说,也不可有这样的想法。同样是遇见此事,文和对此无动于衷,只想离开走人,而他朋友则不顾一切跳入水中救人,二人品德,孰高孰低,高下立判。凡遇危难,不需你不顾危险冲锋在前,但有人需要帮助,我辈中人当施以援手,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才是。而不要像文和那样,做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来,那样非是我辈所为!”

“诺,弟子受教!”马超心里确实很佩服古人,这事要放在他前世,不知道有多少人像贾诩那样。

而在古代,贾诩那样的只是少数,在前世,扶起个老爷爷老奶奶都得担心别被讹上了,在古代,几乎没有那样的事。当然马超也相信,前世社会也是好人多,也有很多人和古人有同样的想法,可没去做过什么,而古人不只有想法,重要的是人家都那么去做了。

听了马超的回答,阎忠终于多云转晴了。

“好,孺子可教也!”说着他还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好了,今日超儿你初到,先休息一日,等明日辰时准时到书房来学习。你的房间我早已让人安排好了,等会儿让阎让领你去。”

“诺,弟子告退。”不一会儿阎府管家阎让就来了,把马超领到了给他安排的房间。

马超进了屋,阎让说声告退,然后马超一看,原来自己所带的东西早都搬进这屋里了。

他没带太多东西,但也有一箱子了,箱子里装的是他的短枪和南华送的那两本书,还有十几套换洗的衣物,都是刘氏亲自为他做的。

马超一去不知要多长时间,所以一年四季的衣服,刘氏都给他做好带来了。本来依着刘氏的意思,再带个丫环一起过来最好,但被马超拒绝了,他毕竟不是古代人,很不习惯让人服侍。

在家的时候,刘氏照顾他无微不至也就算了,毕竟那是母亲爱自己的子女,马超不好去拒绝,现在总算离开了家,就不用再那样了。

马超执意坚持,刘氏最后也只好妥协,不过却给了马超装了一大包财物,怕他在阎忠这吃不着好东西,让他出去吃。这个他倒一点都没客气,因为不管到什么地方,没钱真就是玩不转啊,这就是现实。

看着这沉甸甸的箱子,马超笑了。箱子不只是重量上的沉,更是母亲对儿子的关爱,马超笑也不是因为钱,而是他感到了母亲对他的爱,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箱子里有他自己的东西,也有他母亲送的,唯独没有他父亲马腾送的。但也不能说马腾什么都没给,因为那装东西的箱子就是马腾给的,他给马超的时候还美其名曰友情援助。

特地叮嘱他学成归来时一定要带回来,千万别忘了,忘了的话那他自己也不用回来了。马超听了之后就特别不理解,心说不就是个破箱子吗,怎么你还当个宝贝似的,以前没感觉马腾这么小气啊,怎么现在就成这样了。这也是马超不知箱子的来历,知道后他就不会这么想了。

马超把枪和那两本书都拿了出来,先翻看了下星象占卜术和医术的那本,大致看了看,看完后,又拿起枪法那本来看。枪法那本不是只有枪法,其中三分之二的是枪法,马上功夫,后面还有三分之一的马下功夫,是刀法。

马超早知道,不过他觉得贪多嚼不烂,所以就只先学了枪法,如今已自学两年多了,他把枪法都学完了。

马超把所领悟的分成了三大类,第一类是一点儿都不懂的,大约占了两成。什么都不懂意思就是怎么看书都不理解,当然也练不出枪法来。

第二类是半吊子水平的,也有两成。为什么这么说呢,有的句子他不是完全懂,可能懂一半或者一多半,但他能练出来,不过是半吊子水平的枪法罢了。

最后一类就是完全能融会贯通的,一点都没问题的,使起枪来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共有六成。

这就是马超现在的枪法水平,虽然只有六成功夫,但他觉得自己现在怎么也能有个二流上等水平。

他自己把当代武将分成了四个阶级,除了第一阶外,其他阶都有两个等级,上等和下等。像吕布那样的就是超级武将,处在最高的等级。

像典韦、赵云、张飞等等,那样的就是一流上等武将。

而像徐晃、魏延、张颌等等,那样的就是一流下等武将。

像刘备、张绣、马腾等等,那样的就是二流上等武将。

而像乐进、李典、于禁等等,那样的则是二流下等武将。

其他的都是三流武将,上下等基本就没必要分得太清楚了。

这只是单纯以个人武力来说的,不代表其他的东西。不过是马超的一家之言而已,他个人想法罢了。

现在他觉得自己能有个二流上等水平,也就是和马腾差不多吧。虽然他和他父亲没比试过,但他也知道,要真在战场上遇见,输的那个一定是自己。

首先力量比不过马腾,虽然马超天生神力,但年纪终究太小,第二就是经验了,马腾经验远超马超。尽管现在比不过,但马超有信心,若干年后,自己长大了,再领悟不懂的枪法后,相信怎么也能到一流的水平。

不过现在马超最想的是开始练刀法,但汉朝的都是环首刀,他不太喜欢,想了想影视剧中的刀,有了,就它了。

拿了纸笔,马超开始画,原来他想起了聂风用的雪饮刀来,就这个他印象最深,而且还最喜欢。

也不是特别难画,不一会儿就画好了。看着自己的大作,马超得意地笑着,不过好像少了点什么,哦,想起来了,要在刀柄上刻上雪饮两字就更好了。看来这个和铁匠师傅说一声就行吧,于是马超拿了钱和图纸就出了门。

临出门前,他和管家阎让说了声自己去随便逛逛,让他转告老师阎忠一声,然后就离开了。向路人打听了铁匠铺的位置,就直接来到了铁匠铺门口。

一进门,埔里的铁匠就问,“客官,您需要点什么?”

马超掏出图纸递给了铁匠,“这个应该能打出来吧?”

铁匠接过图纸看了看,说道:“可以,不过您要多重的?”

“四十斤吧。不过要在刀柄刻上这雪饮两个字。用最好的材料,不怕花钱!”

“没问题,明日这时候您来取就是了!”

“好。”马超交了定钱就离开了。

为什么要打个四十斤重的雪饮刀呢,马超有自己的想法。听说关羽的青龙偃月刀重八十二斤,人家那可是大刀啊,沉是正常的。

那自己这单刀,当然就轻了,虽然不知道汉朝的环首刀一般都多重,但有人家大刀的一半也正好吧,雪饮刀不光是练习用,如果造得好,那以后马超打算就一直随身佩带了。

虽然汉朝人家带的都是剑,但也没说不让带刀啊,马超就准备带个四十斤的刀。

出了铁匠铺,马超抬头看了看天,这都中午了,今天天还真是不错,大晴天,万里无云,想着自己该吃饭了,于是他就开始找地方,刚好旁边有个面馆,马超就直接进去了。

汉朝人一般每天吃两顿饭,但马超一天至少吃三顿。反正一饿就要吃东西,这小子就是个吃货。

一进面馆,看见里面也有几个人也在那吃饭,看来饿的人可不只有马超一个。面馆不算小,在马超的印象中,在这个时代,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面馆。突然马超见到靠窗的一张案上,有一大汉正在那埋头苦吃,嚯,一张长案基本都被他吃的东西占满了。

不知为什么,马超不由自主地就向大汉走去,走到案边,冲大汉抱了抱拳,“请问……”还没等马超把话说完,就听大汉说话了,人家连头都没抬,但也停止了吃,说道:“请。”然后继续和他的食物做斗争。

“多谢。”马超坐在了大汉的对面,

这么一看,好家伙。现在大汉正在消灭着一碗面,那碗面的左边还有两碗面,而右边是三个并排挨着的空碗。看来这大汉是要了六碗面,这还没完,面的前面还有六个大碗,这回不是面了,而是羊腿,边上都是吃剩的羊骨头。

在最前面,还有一坛酒,不大不小,中号坛,开了封的,看样是已经喝了一些了,就是不知还剩多少。

小二过来,马超要了一碗这面馆的招牌面,就是大汉吃的那些,其实大汉这张案上,就是再放一碗也不是放不下,但马超此时不想吃得太多,他对大汉可比对食物有兴趣的多。

不一会儿面就上了来,这时那大汉早把第四碗面消灭掉了,已经开始第五碗了,而且还时不时的拿着羊腿吃。吃得嘴上、胡子上全都是油,不过大汉毫不在意,只顾着自己享用着,头一直都没抬起过。

马超见自己的面上来了,不再注意大汉,也开始吃面,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一半。他抬头看了看大汉,人家吃得更快,已经吃到最后一碗面了,而羊腿也消灭了三大碗,现在正吃着第四碗羊腿。

马超觉得这大汉有趣,吃饭连头都不抬一下,只顾着吃,也不知道是面条羊腿太好吃了,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马超继续吃着面,大汉依旧我行我素地吃着。马超的面刚吃了几口,就听对面的大汉说话了,“小兄弟一人光吃面多没意思啊,某这有酒有肉,你也一起来吃!”

马超闻声抬头一看,只见大汉也正看着他,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啊,真是太难看了,反正你只要看一遍,估计这辈子也忘不掉。大汉约莫三十岁左右,一副络腮胡须,皮肤黝黑,看体型至少得三百斤以上,一说话,满口大黄牙,刚吃完羊腿,膻味也很浓。

只见大汉用满是油的双手把最后没吃的一碗羊腿和那坛酒推到了马超面前,说道“小兄弟,请,无需和某客气!”

马超看了下,也不矫情,抄起酒坛来直接就灌,酒虽然没剩太多,但也有半斤多,直接让马超灌没了。喝完后,把酒坛往案上一放,看向大汉。

前世马超酒量就不少,一斤白酒没问题。现在大汉的酒和前世根本没法比,那对马超来说还不是小意思啊。

大汉拍了拍手笑道:“好,爽快,爽快啊,某就喜欢爽快之人。小兄弟,请!”说着一指马超面前的羊腿,于是马超又拿起羊腿开吃,大汉又开始消灭着面前的第五碗羊腿了。

大汉吃东西确实快,三五下一碗羊腿就没了。把羊骨头往案上一扔,道:“看小兄弟对某好像很有兴趣。正好某已吃完,要去洗簌下,等某回来,小兄弟应该也吃完了,到时某再与小兄弟一会!哈哈哈!”说完,大汉就去洗簌,只留下正与羊腿和面条斗争的马超。

感谢大家的推荐。大汉是谁?估计大家心中有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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