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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搬走大宝藏,与滴血天王风无上

“喔,昆吾钢玉,难得一见的铸兵材料,好东西,拿走!”

“哇,寒霜铁锭,还是百炼万煅的品相,好东西,拿走!”

“这……这是星银沙,这儿还有羽化仙尘,都是好东西啊,统统拿走!”

杨奇满眼冒光的移动在南荒宗庙的第六层。[] 前三层是金子,金山金海让人眼花缭乱,但杨奇却没有太过纠结就直奔更下面。整个南荒宗庙就是一个大宝藏,其中最有价值的东西绝不是金子。杨奇一路走来的经验告诉他,有本事的人不怕赚不到钱,凡是能用钱买到的东西也不是需要稀罕的真宝贝。

而那些有钱也很难买到的东西,比方说香草坊限量供应的灵药,才是首选需要搬走的好东西。

反正这里地处南荒最深处,能够到达这里寻宝的人能有几个,能够运输金子的交通工具又能有多少?骆驼就别提了,沙舟本身需要足够的轻便才能够在沙海上乘风而动,所以即便任他们放开了胆子随便搬都搬不了多少。再说了,看到这么多金银财宝,那些过来的家伙一定会起争执,互斗内斗一大轮之后也剩不下多少人了。

所以,直奔那些少而精华的东西,才是当前的第一要务。

因此,杨奇略过第三层,直奔第四层。从第三层到第四层有一个长长的螺旋阶梯,终点处还有一扇门。这大门上有一个铁做的机关。打开大门之后,发现第四层要比第三层更大,更辽阔。而在这么大的面积上。陈列的就不是黄金了。而是一些“板砖”。

“这些砖头是什么啊?为什么一个个放在这里?”

“这是红尘土坯。是非常优秀的富铁矿。”杨奇拿起一块板砖掂了掂:“这样一块土坯,在炼铁时要比普通矿石方便的多,敲碎了炒一炒就能轻松出铁。”将一块土坯作为样品收入储物空间之后,杨奇环视一圈道:“我猜这一层全部都是铸造材料,咱们散开了探一探地形。”

杨奇带着三个女生分头行动,开始开地图。有回声定位法存在,不论其他人身在何处,只要不是太远。吼一嗓子就能让杨奇知晓她们的位置,更能了解到这第四层的地形布局。所以,三个人就好比杨奇的三个探测器一般,让探索的速度极大的提升。

第四层大多是些普通的铸造材料,而且因为年代久远,很多金属都锈蚀了,反而是红尘土坯这种纯原材料能够长久保存。杨奇选取了其中的一部分进行搬运,正好他的储物空间也足够使用了,连着架子加上材料一起收走。将各类别的材料收取了五六次,杨奇他们就找到了通路继续向下。走入第五层。

第五层、第六层,全部都是铸造的材料。但越往下数量越稀少。格局越复杂。不像是之前的大仓库,反而像是迷宫藏宝,绕半天才能看到东西,但同样质量也就越高。

在第六层中,那些昆吾钢玉、星银沙、羽化仙尘、寒霜铁锭,都是不得了的好东西。玄神兵可遇而不可求,但有些时候并非一定要玄神兵才能做到软硬轻重随心所欲。在铸造时加入了星银沙、羽化仙尘之后,一样能够获得很卓越的品质。比方说加热后金属的延展性、冷却后的弹性,都有极大地提升。

类似于网游中在锻造装备时加入的特殊材料,装备等级可能不会提升,不会从蓝色变暗金,但能起到画龙点睛增加特效的作用。

“这些好东西必须全部搬走!”杨奇左手不停挥过,一箱一箱的高级材料统统一扫而空。当然,他是在避开三女之后这样做的。不是说不信任她们,他不喜欢暴露自己太多的特殊之处,这是天性使然。

“这南荒宗庙,简直就是给要起兵造反的人准备的一样,全部都是战略物资,而且量还很大。”杨奇盘算了一下,如果技巧高超的话,那些星银沙、羽化仙尘、寒霜铁锭配合上普通的高纯度铁矿,恐怕能打造数千套装备。而且这些装备个个不凡,要远胜普通盔甲。

“师父,过来看看这是什么!”远处传来了方灵姬的叫喊。这个徒弟在寻宝方面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天赋,随便转转就能找到好东西,之前很多精品材料就是她首先发现的。杨奇快速赶过去,在一个小房间中找到了方灵姬。房间里面有很多大箱子,箱子里的东西被火光一照竟然发出金灿灿的辉光。

那不是金币,而是一簇簇类似晶体簇一样的物质,晶莹剔透,甚是神秘。

“这……”杨奇想到一样东西,连忙抢上两步拿起来仔细辨认了一下,最后长长呼吸了一口气稳定一下心神才开口道:“这个是精金,乃是铸造所用的极品材料。就这么拳头大小的一块,若要贩卖就是万金以上的价格。凡铁之中加一小块精金,也能轻易成为吹毛断发的神兵。”

而这一大屋子,这好几大箱子,这不是给我送福利么?统统搬走!

除了精金意外,还找到了密银、乌钢、暒铜。除了纯正的玄铁以外,极品铸兵材料竟然搜了个齐全,让杨奇畅爽不已,统统搜刮干净。

“果然是头汤吃肉,二汤吃渣。咱们第一个下来,好处就是多!”四人的探宝热情高涨,继续前进来到了第七层。第七层也有大门,有一个铜质的机关。四人对视一眼,转动机关打开大门。而门后的,是一个铠甲的世界。一套套成品铠甲陈列在这里,看样式有些像地球秦汉时期,款式非常古老。但方灵姬伸手拿起一个头盔掂了掂却不由咋舌:“好重啊!”

众人摸摸看看,发现这些铠甲的确分量惊人,任何一套都有六七十斤。放在地球上。士兵根本不可能长期穿戴这种甲胄。简直就像背着个妹子上战场一样。累也能累死人了。但这一套套铠甲陈列于此,说明南荒人普遍身体素质都很高,承受得起这样的重量。

可惜的是,绝大部分铠甲都在漫长的岁月中腐朽老化了。这地下宗庙空气并不污浊,说明这里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同样的也没法让这些金属不氧化。南荒古朝破灭至今已经一百多年了,这些铠甲没人保养,也基本都泯灭在过去的历史中。埋葬在岁月里。用力一砸就会哗啦啦的掉绣渣子,没有什么防护力了。

对于杨奇来说,这些铠甲的意义还不如金币,除了当材料回炉以外就没什么用处了。一时半会儿的还不用搬这些东西。

“来,咱们继续往前走吧。”杨奇率先前行:“我估计,其余探宝而来的人应该快到了。”

正说着,忽听咔嚓咔嚓几声响,所有的四面八方的墙壁都传来了响动。众人正戒备着,就见唰啦一下,这地下宗庙中竟然亮起了光!一束束光亮从一个个角落中亮起。宛如晌午的明媚阳光,瞬间将这漆黑的宗庙照的一片通透。仿佛这里不是在地下。现在也不是黑夜,而是置身在某一个世外桃源的春日里,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哪怕是杨奇和罗雨溪也感到非常震撼,在这个基本算是古代的世界,竟然有地下照明设施?这是什么原理?又是怎样的技术水平?

“看来有人触动了什么机关。”杨奇首先回过神来,熄灭了火把一马当先的走出去:“来,越向下就越有好东西,咱们去抢占先机,看看这南荒宗庙最深处到底有怎样的秘宝!”

同一时间,第一层。

十一区的大门被破解了,刨除迷失在巨山迷宫中的人以外,还有六成人手顺着隧道来到了宗庙里面。其中,添金阁的人是最先到达的。金鑫鑫领着大队人马闯入了宗庙,添金阁的门人看到了那些陈列的黄金塑像时眼神立刻直了,并连番恭喜宗主得宝。但金鑫鑫却不为所动,步调毫不放缓的一路前进。

他走过一间间屋子,目不斜视:“不够,不够。”

他走过第二层,看到那些金质的壁画、雕刻,依然摇头:“也不够,也不够。我的钱都已经不逊于这些了,南荒的大宝藏,绝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

他很不满意,甚至有些焦躁,让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有些战战兢兢的。

直到他来到了第三层。

一道道光柱从穹顶洒下,照射在金色的海洋上。在这扑面而来的满眼金色之前,金鑫鑫忽然浑身一震顿住了身形,瞪大了眼睛。然后他一步、两步,略微失神的向前走去。刘清盛知机的拦住了所有属下,没有上前打扰。

金鑫鑫蹲在金色的海洋里,双手捧起一把金币,然后哗啦一下向天一抛。叮叮当当,宛如雨点打在屋檐上,下落的金币雨溅起了无数财富的音符。金鑫鑫忽然噗通一下躺倒在金币海中,宛如长期失眠的人终于美美睡了一觉一般伸了个懒腰,然后十指交握置于胸口。

“呼……”这个添金阁阁主没有纵声狂笑,这巨大的冲击让他现在脑子里更多的是空白,以及另一种期盼已久的感悟。他满足的闭上了眼睛,沉醉在无穷的金币中,身上的气息悄然改变:“现在,本座可以改名叫鑫鑫鑫了……”

嗡,似乎有某种波纹一般的轻响从金鑫鑫体内扩散出来,扫过了附近所有人的身躯。在这一瞬,所有人都浑身一颤,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什么无形的刷子从骨肉之中刷过去一般。金鑫鑫那原本就很迫人的气势瞬间暴涨,然后又悄然一收,整个人显得高深莫测起来。他身上的真气原本就已经很强了,但此时有种勾连天地、源源不尽的勃勃生机。

“赌王,看来终究是我快你一步。”金鑫鑫闭着眼呢喃道:“既然我快你一步,那下次见面就是你的死期。”

先天,这就是先天高手的感觉。宛如真龙,大小随心。显时辉煌万丈,隐时和光同尘。现在他真元未定,还处在一个蜕变期。所以身上气息还不稳。功力也还是六十年。一旦等他完成蜕变。就自然能够更进一步。金鑫鑫的道是金钱道,南荒宗庙的金子实在够多,说不定能助他直上二重或者三重天。

看着闭着眼的金鑫鑫,刘清盛眼中神色莫名,目光闪了闪之后她大声道:“义父,要不要开始搬金子?”

“般,立刻开始搬。第一层的蝇头小利让那些蝇营狗苟的家伙争去,你们立刻开始搬这里的金子!”金鑫鑫——或者叫鑫鑫鑫吧——豁然睁开眼睛。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扭曲。那绝对的狂喜,现在才开始浮现出来,突破了稳定的道心而流于表面:“这些金子,都是我的,全都是我的,要一点不剩的搬走!!”

“是!”刘清盛恭敬的一拱手,然后对手下一挥手。粗活累活自有小弟办妥,领导们在旁边乐乐呵呵的等结果就行了。所以刘清盛提议道:“义父如今突破先天,放眼望去在这寻宝者中已经没有对手,何不现身出去震慑对手、号令群雄?”

“有理、有理!”金九胖(三个鑫是九个金)红光满面:“清儿说的在理!随本座去。立刻就走!”突破先天的心情没法形容,考上北大清华什么的都无法匹敌。硬要说的话。就好比混了大半辈子公务员,终于进了中/央政治局一样,是一种鱼跃龙门的狂喜。这种狂喜就像是后劲极大的酒一样,金九胖初时能控制住,现在却上头一样的全部翻腾出来。

简而言之四个字:心花怒放!

这不正是人前显圣的时候吗?所以还在等什么?搂着美女走起!

金九胖也不在乎什么隔墙有耳了,也不在乎什么礼仪大防了,搂着刘清盛的小蛮腰就往外走。一路气息全开,先天气息滔滔不尽,一路着实震慑了不少人。在之前待城风波中不是没人的罪过他,那些人看到他现在的气象之后全部怪叫一声撒腿就跑。

其中跑的最快的是一个掌门人,他虽不是半步先天但也有六十年功力,曾与金九胖分庭抗礼。但金九胖大手一挥,一道金光嗖的飞了出去,瞬间射入了那掌门人的背心。那掌门人惯性的跑了两步,瞪大眼睛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然后轰隆一下炸碎为无数血肉。

“什么!曾掌门竟然一击之下就被……这是什么功夫,如此骇人!”

“这是金玉满堂!添金阁阁主成名绝技金玉满堂!他手中有金玉二球,刚刚掷出的应是金球,听说那玉球更强!如今金老爷证了先天道,在这里恐怕已经无敌了,咱们一定要瞪亮招子,切莫犯了天威啊!”

这些窃窃私语汇入到金九胖的耳朵里,让他更是满意。毕竟,成功的快感,很大部分来自于周围的惊叹。如果没有“所有人都震惊了”“所有人都张大嘴巴”“所有人都哗然了”的话,装/逼就不算成功,就不够爽。装/逼就像是表演,必须得有观众,观众还必须有夸张的反应,要不然就如同对着充气/娃娃使劲儿一样——没味儿。

金九胖现在是够味了,彻底够味了。一路前进,一路都是惊叹,一路都是爽点。搂着刘清盛一路顺着隧道又走了回去,隧道里来来往往的人全部都拿敬畏的目光看着他。溜须拍马者更是比比皆是,“唯您马首是瞻”、“鞍前马后全心效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种套话废话充盈耳边,但全部都挠到了他的痒处,让他越来越得意。

“清儿,这么多人恭贺本座,为何你却不恭喜呢?”金九胖看向刘清盛。作为情/妇,竟然不知道在关键时刻送出马屁?差评!

刘清盛媚眼一转:“我的好义父,现在还不是恭贺您的最好时机。”

“哦?”金九胖来了兴趣:“那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

刘清盛咯咯娇笑,小鸟依人的拍着金九胖的胸口:“您到时候就知道了。”

“嗯,你的鬼点子多,我倒要看看这一次有什么惊喜!”金九胖伸手揉捏着刘清盛的屁股蛋,一路志得意满的往回走。

但是当他走出巨山的缝隙时,志得意满心气儿正高的金九胖面前,却来了四个人。原本在这里等着的人应该全部上来拍金九胖的马屁的。但在这四个人现身之后。却瞬间鸦雀无声。瞠目结舌。

“这、这这、这是……”有人认出来者,一声惊呼:“是银剑王、铜斧王和铁枪王啊啊啊!!”

“鹏国四大王者竟然一口气来了三个!之前为何全无风声?这下恐怕要出大事啊!”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是谁?能让三大王者都恭敬的跟在后面,这人绝不是普通人物,恐怕有不得了的身份!”

在银剑王他们前面,有一个人一马当先。这人身材颀长,高冠锦衣。年龄约摸四十岁,一双眼睛深邃迷人,上唇的胡须修剪的干净漂亮。风度翩翩。四周风沙无尽,但却吹不散他身上的堂皇贵气。这是一个一见就让人心折的人物,微微一笑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但金九胖的脸色却很难看,普通人感应不到,但已经进入先天的他却能够清晰地察觉到一件事——这个中年人,是个天王高手!鹏国三王追随身侧,那么这天王高手也必然是鹏国人。整个鹏国上下只有两个天王,而且金九胖还认识其中一个,所以他的身份呼之欲出。

银剑王恭敬道:“皇叔,已经到了。就是这个人。”

金九胖悚然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个人竟然是“皇叔”?这么大的事,整个江湖却从未有过类似的传言!难道此人在图谋什么大事,那么我金九胖岂非就是刚好撞在枪口上?话说回来,“这个人”是在说谁?好像很关键的样子!

那中年人看了过来,声音温和:“哦,原来是你。”

谁?他们到底在说谁?

正疑惑中,怀中却忽然一空。在金九胖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刘清盛恭敬的走到那中年人身前大礼参拜:“属下刘清盛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启禀王爷,通往南荒宗庙的路途已经打通,经确认里面确实有巨量黄金,恭喜王爷获得宝藏!”

“嗯,好,你辛苦了。”中年人声音温润,目光迷人:“对有功之人,本王向来不吝赏赐。说,你想要什么?”

“属下不敢奢求太多,只是近些年潜伏在杀父大敌身侧,受尽委屈咬牙忍辱。”刘清盛一抬头,眼中都是泪花,泫然欲涕我见犹怜:“属下只盼能够亲手为双亲报仇雪恨!”

“嗯,好,本王答应你。”中年人点点头,然后看向了金九胖。

金九胖眼睛瞪的大大的,现在才忽然反应过来。他直觉性的知道要糟,于是怪叫一声全力出手掷出一道玉色的流光,同时飞速逃遁期望保命。但那巨人般的壮汉往前一挡,金玉满堂中的玉球就被空手接了下来。同时,另一个青年冷喝一声追了上去:“好胆,竟敢行刺王爷!”

啪啦一声,包裹着兵器的布片炸碎,显露出一把黑漆漆的铁枪,显然这青年就是铁枪王。铁枪王枪法纵横洗练,更是先天老手,金九胖脱身不能,很快就被逼入了绝境。他满脸冷汗,放声大呼:“血滴子,滴血天王!我可归顺于你,我可为你效命,不要杀我!”

滴血天王血滴子,鹏国最神秘的两大天王高手之一,谁也不知道他到底使用什么兵刃、长什么样子、有多高的武功。据说一直是皇室的杀人快刀、大内密探,所杀之人全部是一击必杀枭首断颈,大家猜测是使用血滴子类型的兵刃,所以久而久之有了滴血天王的名号。

“你这样的材料,对本王毫无用处。还有,莫要再叫什么‘血滴子’。‘血滴子’是皇帝的一条狗,不想做狗的都有一个像样的名字——”中年人一挥手,双眼中的瞳孔在一瞬间变成了蛇一般的竖瞳,妖异神秘,让人见之悚然:“叫‘风、无、上’,记好了。”

噗嗤噗嗤,没有任何光影,更隔着二十多米远,但金九胖身上却暴起巨大的血花。双手双脚齐根而断,四根肢体瞬间飞远,金九胖凄厉的惨叫着跌入尘埃。从刚刚意气风发的新晋先天高手,到现在生不如死的人/棍,竟然只是那风无上一挥手的事。

“刘清盛,这人就给你了,算作本王对你的嘉奖。”

“多谢王爷大恩!属下定当为王爷效犬马之劳,万死不辞!”

风无上带着人走了,而且还把所有守在谷口的人一起撵了进去。刘清盛来到金九胖的身边,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提了起来,啪啪两下点穴止血。

“是、是谁……你父母到底是谁!”金九胖强忍着剧痛,不甘心的瞪大眼睛:“我、我从来都斩、斩草除根,你的父母,到底是谁!我查了那么久,都查不到你的底子有什么问题,你、到底在为谁报仇!”

“报仇?报什么仇?”刘清盛刚刚的一脸悲苦转瞬消失,擦去了廉价的眼泪,她妩媚一笑:“你不仅不是仇人,还是我的恩人呢!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帮你登上先天?”

金九胖瞬间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颤声道:“难、难道是……不,不可能,那种邪功不是已经失传了吗?!”

“哈哈哈哈!”刘清盛猖狂的大笑,然后一字一顿道:“现在才是说那句话的时机:恭喜阁主,得证先天,多谢了——”(未完待续。。)

ps: 风无上这个名字总算出来了,小黑人的身份也算是呼之欲出。本来只是修订一下昨晚写的一章而已,没想到一气呵成的写了这么多。这一章六千五,我继续写,能写多少写多少,权作赔罪。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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