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欧洲的昏庸君主的时候,张天元忽然间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便叹了口气道:“不说了不说了,影响心情,估计待会儿大家可能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别介啊,咱们可都是搞考古跟地质研究的,什么场面没见过啊?在腐尸附近都能吃饭,听点故事算什么,你继续说吧,我还想听呢,这样,别的咱不讲了,就把这个话题说完吧,估计到时候这饭菜也就到了,权当是饭前的娱乐。”百立生急忙说道,他正听得津津有味呢,这突然不讲了可不适应。
其余几个人也都想听,毕竟人对于未知的东西好奇心还是很重的。
“好吧,不过也就仅仅只是讲一讲这个昏庸君主的事儿,其余的我就不多说了,其实你们有时间可以多看看世界史和欧洲史,可能比我知道的还要多。”张天元喝了口茶,其实他也想把话说完,这只把话说一半他憋在自己肚子里也不舒服啊,刚刚只是不想影响了众人的胃口,所以才选择作罢了的。
不过现在既然他们都要听,那就先讲讲吧,只讲一下昏庸君主的事儿也就行了,其余的太多太长,就不讲了。
“刚刚说的昏庸君主是两个男的,而女人似乎也一点不逊色啊,女王玛格里特三世居然拥有一个用十二岁岁以下少女的鲜血灌成的游泳池,最后吓的凡家里有少女的文武大臣都纷纷逃亡。咱们经常在网络里看到到有妖怪要童男童女来修炼,可这个女王,比那些妖怪还可怕!”
“我不知道他们的残暴是否能比的上中国的纣王,但是我知道,纣王拥有的是酒池肉林,这是他奢侈的表现,依仗镇压反抗的是炮烙和虿盆,这是他残暴的象征。格拉克拉的人肉林和玛格里特的人血池,只让我感到残暴和奢侈只怕比起纣王那也不遑多让的---尤其是他们丧失人性的‘想象力’!”
“这个我同意。”吴桐点了点头道,他现在似乎在尽量修补自己和张天元之间的关系。
张天元看着吴桐也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说道:“以前看中国历史,当我看到唐中宗的女儿将他毒死后,我觉得实在是没有人性,但当我看到罗马皇帝塞维被他女儿女婿活活打死。马上将尸体扔到大街上示众,并且悍然用马车倾轧以后,我不禁惊叹:好一个文明的民族!中国即使有杀父弑君的恶行,也没有这样疯狂,无耻。没有天良和明目张胆的事例啊!”
“伊凡雷帝虽然伟大,但是他也难以改掉欧洲人传统的野性,最终将他的皇太子亲手用权杖砸死,而恺撒,他是被自己的私生子白鲁德刺了致命的一刀…当我看到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弱智皇帝司马衷的时候,我觉得可笑且可耻。但了解了不到一半欧洲历史的时候,居然发现了一群弱智皇帝或国王,除了前面提到的格拉克拉以外,法国的查理六世是精神病,俄国的费多尔沙皇是胎里带的傻子。罗马君主克劳狄小儿麻痹兼白痴,另一个罗马皇帝霍诺留虽然智残,但相对稍微清醒一点。”
说到这里,张天元明显是带着浓浓的讽刺,很显然这个所谓的清醒,其实更加可怕。
“清醒吗?”秦飞雪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错啊,因为他还没有忘记杀害保卫罗马的民族英雄斯底里哥,并且大肆株连!”
“嗯,接下来有些话可能有点少儿不宜,飞雪你捂住耳朵。”张天元看了秦飞雪一眼说道。
“我都二十多了。就你把我当小孩子啊。”秦飞雪自然不肯照办。
张天元摇了摇头道:“以前听说隋炀帝侮辱自己亲妹妹的时候,觉得令人发指。回过头在看欧洲人的作为,不由觉得这欧洲人还真得是一点都不比隋炀帝这个畜生差啊。”
“希腊人有亲姐弟通婚的伟大传统,对了。还有那个埃及艳后的丈夫就是他的亲弟弟,而在罗马,舅舅可以娶亲外甥女,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至于希腊传说里所讲的,一个王子杀自己的父亲,娶自己的母亲。并且和自己母亲生了四个孩子的文明事迹,更能揭示欧洲肮脏文化的根深蒂固…。”
“就这样的肮脏习惯似乎已成悠久传统,希特勒的第一个情人吉莉就是他的外甥女,我不知道是否是罗马文明在现代社会的一种延续?!以前看到过一个对皇帝的评论,说:明武宗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混蛋皇帝,理由是他和大臣的妻子私通。而在欧洲,由于皇帝不允许纳妾,于是在各个国家的宫殿里,普遍的出现了国王和大臣的妻子有染的性丑剧,说欧洲的宫廷是**俱乐部也许并不很过分。乃至于上行下效,终于在公元10世纪,形成了一种上蒸下淫,男女混居的民间‘文化’。若真以混蛋的标准来衡量明武宗,那么欧洲的君主则纷纷成为混蛋,其传统当然也因该叫做:混蛋传统。”
“伊丽莎白一世就是这种传统的产物。伟大的拿破仑绿帽缤纷,优秀的彼德雪王的皇后在后宫大量饲养男宠,强悍的伊凡雷帝玷污儿媳。痴情的马利女王为情夫报仇谋害亲夫…如此鸡飞狗跳的高贵宫廷,想必也是因这种悠远的文化影响而至。如果恺撒在出使小亚细亚的时候,不和国王尼科美斯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他还是值得我佩服的。因为恺撒有很多头衔,终身独裁官,国家元首等等…但是从小亚细亚回来以后,他又多了个称谓:王后的情敌。请看看这首讽刺恺撒同性恋的歌词:恺撒征服了高卢啊,尼科美斯征服了他。恺撒英勇凯旋了啊,因为他征服了罗马。尼科美斯没有凯旋,可是征服了恺撒!”
“额,好像有点跑题了啊,正好这饭菜也来了,咱不说了,免得教坏了着说着,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偏离了昏庸君主的话题,不由拍了拍脑门说道。
“我可不是道。
“对了,我以前看过一部电视剧叫‘斯巴达克血与沙’,嗯,好像就是这个,这里面很多情节让我是目瞪口呆啊,我以为是虚构的,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欧洲中世纪还真就是那么乱糟糟的。”吴桐若有所思地说道。
“艺术总是源于现实嘛。咱不说了,来来来,吃饭吃饭。”
地质系有个学生叫钱森林,这是正儿八经的农村出来的高材生,学习成绩非常好,不过除了学习成绩之外其余的就是一塌糊涂了。没有社会交往,没有在学校外面吃过饭,甚至没交过女朋友,快三十的人了,据说还是个处男。
这还是第一次到酒店里面吃饭,尤其是五星级酒店,所以看到这上来的菜和酒之后,忍不住咽了口唾沫说道:“那个,张、张……张同学,这些菜会不会有点太奢侈了啊。按照我们村儿的习惯,你请了我,我就得请你,可我真的没有钱请你啊,我现在跟着李教授做研究,虽然能领到工资,属于半工半读的状态,可一个月也就三四千,光是给家里寄钱还债就已经很难了。虽然我不知道这些菜多少钱,可是刚刚听你说那一瓶酒都三四万呢,我、我还没娶媳妇呢,我攒点钱还要买房子娶老婆,真得请不起你啊。”
对于这种穷人家里走出来的高材生,张天元一般都很有好感的。因为他也是农村出来的,知道要在那种教育条件下跟城里的孩子一争高下实在是太难太难了,而这个人办到了,虽然他可能有点书呆子,但是这没什么,搞研究工作的,只要踏踏实实搞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反正他社会常识还是有的,只是不如社会中闯荡过的那些人油滑而已。
而且这家伙真是老实的可爱。
他这么一说,其余几个人也都有点犹豫了,这来而不往非礼也,别人请你吃饭,你自然要请回去,或许档次上可以低一点,但也不能差太多了。
这里头的人,虽说你这样一桌子菜都请的起,但是那是要花血本的。
吴桐和秦飞雪可能相对比较轻松,唐生如果不是那个唐生,那也就是一般的职工家庭的孩子,百立生只是个穷教书匠,现在只是助教,真得没多少钱,至于地质系那两位就更惨了,真要请张天元吃这么一顿,那绝对会倾家荡产的。
“钱森林,你就别跟我客气了。这饭是我主动要请的,不需要回请,如果你真要请我,那请我吃顿羊肉泡,吃个肉夹馍就行了,不用攀比的,我之前就说过了,我是个生意人,大学毕业后运气好,生意做的还不错你,在帝都也有套房,媳妇也娶了,对了,这一次我媳妇还为我怀了个千金呢,这一桌菜对我来说真不算什么,就是一份心意……”
提到自己的媳妇,张天元脸上总是会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对他来说,柳梦寻就是他这一辈子的挚爱。而唯一能够跟柳梦寻争宠的,只怕也就是即将出生的女儿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