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4章金童杀了多少人了啊,今天,金童被杀
紧接着,传出金童的一声短促的惨叫,就这么一瞬间,玉婉等人,眼睁睁地看到,金童的身体,在爆炸中化为飞灰了,金童的手中的几件法宝,呼啦啦坠地了,被海王女就势一卷,几件法宝,全部卷到了手海王女的中。
“海王女!竟敢杀掉我的金童,休要走,拿命来!”玉婉大急大怒,一下子发狂了,直扑海王女,就在这时候,海王女的丈夫却出手了,用一个幻术,拦在玉婉面前,冷冷地道:“难道你也不知道?杀人者,人恒杀之,之前,金童杀了多少人了啊,今天,金童被杀,也是罪有应得啊!”
海王女的丈夫的幻术,倒也厉害,竟然真的把玉婉抓住了,而且,海王女的丈夫手中的另一个法器,舞得如同车轮一样,又道:“仙族的副总指挥玉婉,前日,你用乾坤袋,吃走了我的几十件法宝,现在,我要把那些法宝,连同你的乾坤袋,一并拿下来!”
玉婉克制住乱乱的心情,仔细观察海王女的丈夫那个拦住自己的幻术,终于发现了海王女的丈夫的这个幻术的破绽,一举破掉了这个幻术,立即冲过去大战海王女的丈夫。
前面说了,海王女的丈夫,并不擅长战场搏击,甚至,在战场搏击方面,是一个菜鸟,所以,海王女的丈夫与玉婉勉强战了几合,便不再与玉婉战下去,身形一晃,到了百米之外,然后,手抬之处,开始和玉婉斗法宝。
海王女的丈夫接受前日的教训,处处防止玉婉用乾坤袋收取他的法宝,使用的是一直跟随海王女的丈夫走南闯北的一个酒壶。这个酒壶,不知道被海王女的丈夫炼制了多少次,非常神奇,此宝一出,只见一片光芒,与太阳相映,接着,酒壶之中,无数酒弹,向着玉婉射来,在玉婉的身边空中,噼噼啪啪,爆炸不停,浓烈的酒液,立刻将玉婉淹没了。
就在此时,噼噼啪啪爆炸酒弹的天空之中,冲下来一人,正是陨石女,陨石女所过之处,漫天的酒液,立刻消失,原来,陨石女是当今天下第一酒量的女将军。
陨石女解救了玉婉,紧接着和玉婉一起,大战海王女的丈夫,陨石女使用的是一把陨石刀,此刀异常凶悍,就是神仙,也不敢轻试此刀。
陨石女的此刀一出,漫天的刀光,顿时将海王女的丈夫的逼得不停的东躲西闪,而陨石女不管别的,只管用刀猛斩海王女的丈夫。此时此刻,海王女的丈夫的感觉,就像是自己似被一个凶兽盯死了一样,浑身发寒,时间一长,气喘吁吁,身体移动都不那么快了。
海王女的丈夫觉得无可奈何了,当下,毫不迟疑地用上了他的到家法宝,只见他的手中,一盏九头灯,刷地一下,九个灯头,全部点亮了,火苗冉冉升起,顿时,天空之中,清辉大作,那些灯光也怪,竟然如水一样,将数丈之外的陨石女的身体罩定了。
陨石女立刻感到自己的身上一势,知道是海王女的丈夫的九头之灯发挥了作用,当下,陨石女毫不犹豫,手中的陨石刀一指,打出一道五色光华,那道光华,变幻不停,直逼海王女的丈夫,而海王女的丈夫这一次倒是不慌不忙,取出一个风车,对着陨石女的五色光华就是一卷,这是当日海王女传授给丈夫的法术。
这时候,玉婉已经缓过劲来了,立刻和陨石女一起,大战海王女的丈夫,玉婉的打妖簪,自出神入化之后,在手中非常轻灵,玉婉不像木英兰等人那样,战斗时大开大合,玉婉对战场搏击之道的本质有着清晰的认识,而且,平时,玉婉将金童以前传授种种神战场搏击之术,不断揣摩,配合自己的感悟,形成一种玉婉式的神通。
而陨石女的陨石刀,打出的这五色光华,却是从石系灵力之中中演化出来的,其中,融合了宇宙之中特别的能量,此刀打出的五色光华,生生不息,变化无穷,金童前些日子见到过陨石女此刀的五色光华,金童曾经说过,如果将来,这种五色光华转化为五行刀力,此刀甚至能克制万刀,成长成一种可怕的通神兵器。
海王女的丈夫也发现了,他的法宝黑煞光,一遇到陨石女的陨石刀的清辉,立刻停滞下来,海王女的丈夫顿时大惊,这是他用法宝以来,第一次遇到这种可怕的情况,以前,海王女的丈夫作战时,对方就是有进攻性的法宝,也不能一一下子斩破他的法宝之威能。
海王女的丈夫刚想收回自己的法器,以防不测,就在这时候,海王女的丈夫却见五色光华一闪,自己的法宝,立刻被卷走了,原来,玉婉再次动用了乾坤袋。
海王女的丈夫大怒,冲着玉婉吼到:“仙族的副总指挥玉婉,你又敢收我的宝物!”
由于刚才那个法宝太值钱了,所以,海王女的丈夫不想失去它,立刻就不顾一切地向着玉婉直接扑了上来,这完全是盲目行为,玉婉早就能收你的法宝,现在当然又来收你法宝,难道还顾及你的心情。
玉婉见海王女的丈夫不顾一切地扑来,心中大喜,手中打妖簪一指,喝了声道:“刺!”
在闪躲方面,海王女的丈夫本来不差,然而,这时候,海王女的丈夫正在不顾一切地想夺回自己的法宝,没有思想准备,当时身体便就一滞,就这一滞,在高水平的实战中来说,已经足够了,随即,玉婉的打妖簪一摆,却是玉婉的诸般斩妖之术中的最拿手之术,一道光华闪过,将海王女的丈夫胸膛刺穿了,海王女的丈夫顿时一呆,便想立即逃走,玉婉哪能让他如意,玉婉的头上,用一个月光之灯,顿时大现,将海王女的丈夫死死地罩住了。
回头再说海王女这里,自从海王女成功地炸掉金童之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