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7章将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手臂砸断了
“金童,告诉你吧,几乎是所有的被我控制的肉体,其体魄强度,立刻提升一百倍,所以,像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这样本来就极其强悍的肉体,是传说中的天魔之体,如今又是被我控制的肉体,体魄更上千层楼。至于刚才为何在你的一拳之下,他的手骨断裂了,那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完成控制。”血剑之魂得意地道。
金童感受着自己刚刚承受那一像是一座山砸来一样的拳头,不由得一阵咬牙切齿。接着,金童想道,不管怎样,硬拼了两拳,直接将血剑之魂控制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一条手臂给砸断了。
但是,金童不得不面对现实,自己刚刚挨了一拳,右边龙爪也断裂了几根。这就证明,血剑之魂采取控制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肉体的战术来对付自己,肯定要有一场苦战了。
这对于金童和血剑之魂来说,谁也没有占据了风。所以,双方谁都不满意。
金童在冷静地思索,刚才,血剑之魂说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肉体是天魔之体,那就意味着,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肉体,是远超不死之身者的体魄了。
如今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是水晶龙,进入到了最强战斗状态,整条龙的身体,比钢浇铁铸还要结实,在这样的状态下,居然还受到了创伤!无论是金童本人,还是玉婉等人,都在震惊不已。
“轰!”倏地,血剑之魂又是一记重拳轰砸而来。要知道,此时此刻,血剑之魂控制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肉体,已经放大一百倍了,所以,手臂上的巨拳,真的是山一样大了。
血剑之魂出拳速度极快,金童反应速度也是极快,零时间里,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的龙爪拳一抬,轰然一声,两者都被撞出去数百米之远。
顿时,金童的眼睛瞪得滚圆,心里道:“果然,血剑之魂现在使用的这具傀儡身体,也就是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身体,早已经炼成了天魔之体!那么,之前,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为什么不利用他的天魔之体的优势呢?”
金童的目光,登时冷冽了下来。金童清清楚楚地知道,在这血剑之魂的操控之下,得到了魔力传承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天魔之体,极其强悍,难怪,刚才,跟金童的龙爪拳硬拼一记,居然能够重创金童的龙爪。
不过,面对着血剑之魂控制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天魔之体,金童不会认输,更不会束手待毙。
“纯阳精核,出来吧!”倏地,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的巨嘴里,吐出一个银光闪闪的纯阳精核。这是金童第一次动用纯阳精核,准备释放最强一击,不过,金童并不指望一锤定乾坤了。毕竟,对方的攻击力太强大了。
血剑之魂一看到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的巨嘴里吐出一颗纯阳精核,顿时,面色一变,血剑之魂有一种身处险境的感觉了,他可是深深地知道纯阳精核的厉害,一个不慎,血剑之魂本身,就会被纯阳精核反噬,甚至一命呜呼。
那边,北方黑煞、红杉魔、红魔孩三个魔族高手,看到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的巨嘴里吐出一颗纯阳精核,自然是心急如焚了,顿时,他们要采取行动,将血剑之魂保护住,毕竟,说到底,血剑之魂,是木星星主交给他们三人使用的一个魂化神器,他们三人可不敢失去木星星主交给的解救出来。“无法无天,裁决审判!”金童低喝一声。魂化神器。
嗡!嗡!嗡!当即,北方黑煞、红杉魔、红魔孩三个魔族高手采取行动了,三股漆黑的魔能,向着血剑之魂席卷而去,刷刷刷地,进入血剑之魂的魂海之中。当即,血剑之魂魂海中的各种亡魂碎片,有的残余的碎片应声爆碎,有的残余的碎片翻飞出来。
“轰!轰!……”紧接着,在金童的龙眼凝视之下,血剑之魂的大量的亡魂碎片,向着金童释放的纯阳精核撞击,大有将纯阳精核撞碎之势。
关键时刻,玉婉打出了一团纯阴月光,这团纯阴月光有着特别的能力,专门吸收亡魂碎片,刷刷刷地,血剑之魂那边打过来的亡魂碎片被禁锢在纯阴月光的光团之上,动弹不得了。
“哼!血剑之魂,你的这些亡魂碎片,企图阻挡我的纯阳精核的反噬,甚至将我的纯阳精核沦为你的一具傀儡!我们又岂能让你得逞!”金童看到玉婉眼疾手快,适时地化解了血剑之魂的亡魂碎片,顿时冷笑一声,对血剑之魂讽刺道。
而血剑之魂也是冷笑一声,当即意念一动,轰!顿时,粘附在纯阴月光团上的一块块亡魂碎片,应声爆碎了,玉婉打出的纯阴月光团,化作一片柔光,消失了。
血剑之魂采取这个行动之后,虽然化解了玉婉的纯阴月光团,但是,给了金童借力打力的机会,金童刚才释放出去的纯阳精核,立刻反噬不远处的血剑之魂,顿时,血剑之魂控制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一脸茫然地跌坐在一片云上,似乎变成了一个痴傻之人了。
“给我爆!”金童抓住机会,猛地轰出龙爪拳,一股精纯的龙力席卷而去,只听轰的一声,血剑之魂控制的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的身体,爆炸成了漫天的碎片。
“什么天魔之体,同样爆掉!”金童化成的千米长龙的巨嘴一掀,如雷般吼道。
当然了,金童知道,血剑之魂的本体,不可能随着木星魔族三军总司令大魔头肉体的爆炸而消散,一双龙眼,看向远处的血剑之魂,果然,血剑之魂化成一团,已经深入到地面上的一个石坑之中,整个魂体,不停地轰击着深坑、阵势,似乎要从里面刨出什么东西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