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只是短短一瞬间,但圣灵分身脑海中已经闪过了无数的念头,而选择《龙门客栈》也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
与《射雕英雄传》不同,《龙门客栈》只是一部比较纯粹的江湖侠客,也更贴近江湖人对侠的定义。
侠是什么,按照射雕中的说法,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但这只是金老个人对侠的看法。
可在圣灵分身看来,为国为民的不是侠,而是英雄,要不然历史上诸如霍去病,岳飞一类抗击外族的名将岂不都要改名叫霍大侠,岳大侠了?
真正的侠是什么?
杀官的是侠,杀富的是侠,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是侠,讲信义的是侠,寻知音寻知己的是侠,同样,近在咫尺,人尽敌国的“恐怖分子”是侠,通缉犯是侠,江洋大盗也可以是侠。
古时候的侠是一怒拔剑,血溅五步,不是为什么仁义道德,侠讲究的是快意恩仇,问心无愧。
侠者中真正做到为国为民的,也就郭靖一人而已,所以他才能称为大侠,巨侠。
简而言之,侠者就是一群拥有追求自由与抗争命运思想的人,他们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也喜欢按照他们自己的道义来以暴制暴。
正所谓,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
侠或许会受寻常百姓的欢迎,可注定会为统治者所不喜,在他们眼中,侠者就是一群目无法纪的刁民,而这,也正是圣灵分身所要表达的地方。
无数的文字迅速在圣灵分身笔下成型,在书写的过程中,对于《龙门客栈》,圣灵分身有着不少想法。
整篇准确来说,其实还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龙门客栈》,二是《龙门飞甲》。
龙门客栈那部分。圣灵分身并不打算修改什么,仍然是那个故事,以东厂曹少钦假造圣旨杀害了忠良杨宇轩,并想斩草除根杀死其后代一事为展开。
大漠之中。开黑店为营生的风.骚入骨老板娘金镶玉,她对周淮安暗生情愫,可惜周淮安早已心属邱莫言,与此同时,曹少钦的大队人马正向龙门客栈杀来……
龙门客栈开的是黑店。吃的是人肉包子 ,干的是打家劫舍,偷、抢、杀,光是这里,想来就足以让人大开眼界了。
而在第二部分《龙门飞甲》中,却是费了圣灵分身不少心思,故事定为龙门客栈的三年之后,当年的周淮安易名为赵怀安,老板娘也跟着改名为凌雁秋,当然。还有一个大反派雨化田。
对于雨化田,圣灵分身着墨不少,仍然是那个西厂厂公,权倾朝野,睥睨天下,气度不凡,淡定从容,武功高强,心狠手辣。
不过,他追杀赵怀安一行人的目的可与原著中争权夺利大不相同。在圣灵分身设定中,田化雨对皇帝忠心耿耿,追捕赵怀安更多的是寻蒙皇恩,为主子分忧。
为什么这么说呢。龙门飞甲中,赵怀安一出场便杀了东厂厂公万喻楼,然而哪怕万喻楼是一个再怎么坏的奸臣,但他毕竟是朝廷中人,岂能让一普通江湖人士随意打杀?
因而,田化雨祭出了天下格杀令。打算格杀这些以赵怀安为首的不遵从朝廷法纪的乱党。
而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罢了,真正的缘由则是皇帝想重振法纪,雨化田出面借杀掉赵怀安等人为由,顺势颁布天下禁武令,使得天下太平,杀戮大减,今后一切是非对错均由朝廷法规所决定,而不是侠者什么看不惯,直接一剑杀掉贼首。
“禁武令”,也正是所有这个世界所有统治者所渴求的,就以大离来说,他们其实一直在为这个做努力。
这个世界中强者无数,对于修士来说,我等生来自由人,哪会遵守什么朝廷法令。
若不是大肆屠杀普通百姓,会引来业力,甚至会惹得某些看不惯的强者出手,这个世界的人族起码会少上一半。
只能说,强者太强,弱者太弱,举个例子,以圣灵分身如今的实力,如果他愿意的话,轻易就能毁掉一个十万人口的城镇,就更不用说那么宛如神魔的大能之士了。
若是那些人毫不顾忌的打斗,光是战斗余波,直接就能毁掉一个国家乃至更大的地区,死去的人更是要以数十上百亿来计算。
但就是这样,每日因为江湖人争斗而无辜惨死的普通百姓也是无以计数,毕竟,真杀红了眼,可没几个人会顾忌普通人的死活。
站在大离的立场,那些江湖人士都该杀,可这样的事却是屡禁不绝,防不胜防。
为什么呢,他们缺少那个底气,实力,甚至是缺少强有力的措施,若是大离真敢搞个禁武令,让天下人止戈,王朝能撑过一个月不被覆灭就算是不错了。
王朝辖下,真正能做到完全禁武的地方,其实也就离都一个地方。
而要是大梦神君这样级别的亲自道君降临离都,这个禁武令也就是个笑话,当然,那种级别的人一般也不会那么没品。
其他地区,则是当地世家大族与宗门横行,一般要不是搞得天怒人怨,或是公然与朝廷唱反调,造反,官府一般不管,也管不了。
朝廷真正能做的,也就是尽量灭掉国内像黑魔神教这样实在不听话的势力,顺带告诉其他人尾巴不要翘那么高,让他们心生忌惮而已。
圣灵分身相信,《龙门客栈》出世以后,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而由此引发的争论也不会少。
不过,他要的就是有争论,若不是要争论当初就不会执意搞个分身了。
与本体不同,本体毕竟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人,不能什么都随便乱写,当初光是一个法海,就引得佛家颇为不满。
若不是他背靠学院,自身又颇有文名,指不定就有哪个老和尚要跳出来与他好好“说道”一番了。
是的,世界就是这样,事关自身名誉,利益没几个人能置身事外,哪怕是四大皆空的佛门也一样。
这还是好的,如果写本《大唐双龙传》,设定按照原著,其中魔门为当年以墨家纵横家等为首的,诸子百家之中的失败者,那个仇恨才叫拉的一个足!
这并不是说林虎太怕事,只是觉得没必要,他一直那么认为的,那些举世皆敌的主角并不是太牛逼,而是太不会做人了,有敌人是正常,但全世界都是敌人那就不是别人的错了。
分身孑然一身,没人知道他的来历,自然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哪怕被追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甚至,还能与本体相互配合,一个唱红脸,唱白脸,好人坏人全做了,这边刚黑了别人,“不小心”让其颜面尽失,那边再跳出来帮他澄清,指不定对方要多感谢他,顺带还能赚足名声。
虽然有些小邪恶,不过,谁让他喜欢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