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的队伍优势也比较明显,人数稍多一些,其他三位又都是下界飞升的万中无一的精英修士,再加上相互之间配合默契,有攻有守,在战场上混的如鱼得水。
清风的彩边四方旗给了李明月,五光环云山给了大师兄,其他一些不重要的灵器也都传给了弟子们,就连疾风时光梭都留在了百草堂,清风自己只剩下了那把攻击型的极品灵器平山铲,和一件穿在身上的防御型上品灵器护甲。
虬髯客不仅人长得壮硕无比,使用的武器也是威风凛凛,是一雌一雄两柄憾山锤,扔出去就是两枚炮弹,砸下去就是两座巨山,持在手中就是两面盾牌,连接起来就是一对流星锤,霸气无双。
妙笔生左手托着一卷竹简,扔到空中遮天蔽日,甩在四周密不透风,一块竹片就是一道防御,一个字迹就是一张护符,把整个小团体防护的严严实实,很少有对手能突破他的防御。他右手还有一只墨笔,在防护的同时,偶尔还能偷袭对手,给大家减轻负担。
松鹤的攻击灵器是一把金蛟剪,剪、刺,砸、钻、割,攻击手段颇多,有了其他三位的配合,松鹤不需要分心防御,攻击起来更是得心应手。而且清风能够感受得到他的这件灵器已经开始孕育器灵,虽然还算不上是半仙器,但是比普通的极品灵器要高上一筹。
广坤与广觉两位主事看着场上的形势,不由得微微点头,三个表现比较突出的小团体,就有两个是由下界飞升修士组成的。这些渡过三次天劫的下界飞升修士还真是厉害,回头应该向掌门建议一下,加大他们的培养力度。
另一边扛山宗的情况跟御风宗也差不多,表现比较突出的也有两三个小团体,一队是由地仙之中的领军人物构成,另两队则主要是有下界飞升修士组成。
决斗进行到这个时候,已经进行到了僵持阶段,总体来说,扛山宗稍稍占有一点优势,御风宗那边有八名弟子身受重伤退出了决斗,扛山宗的情况稍好一些,只少了七名,不过其中一个因为没有及时认输,直接丢掉了性命。
那十几名退出战斗的弟子,全部都是身受重伤的,全胳膊少腿已经算是好的了,过几年还能长出来,其中有几个甚至是已经到了生死边缘,幸亏门派的主事师叔施救,才勉强保住性命,将来就算是养好了伤,也会元气大伤,没有几十年的功夫恢复不了。
场上还剩四十五名地仙弟子在决斗,不过身上无伤的只有一半,剩下的多少都带一些轻伤。轻伤不下火线,这个时候正是比拼两派底蕴与毅力的时候,稍有犹豫就会兵败如山倒。
就在此时,两派的领军人物终于对上了。扛山宗一个如熊的壮汉,带着两名同样高壮的弟子缠住了柏鹤的小队伍,斩狼、枫林叟、邀月与对方一个飞升修士的队伍遇上,而松鹤和清风他们也碰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小团队,同时剩下的其他弟子们也一一接战。
高阶修士战斗,往往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说起来可能很慢,实际上转眼之间数个回合就过去了。双方接战之后,之间场中一片混乱,没多久就分出了胜负。
柏鹤的小团队与扛山宗那如熊壮汉的小团队硬碰硬,各有一人被重伤,失去了继续作战的能力,剩下的两位也不同程度受了了伤,双方各自退出一段距离,似乎在考虑接下来的战斗。
斩狼、枫林叟、邀月三人的情况稍好一些,三人都受了一些轻伤,不过并不影响之后的战斗。而他们的对手,扛山宗的三名飞升修士,终究不敌斩狼他们的组合,有一位被打的昏迷不醒,另两位不得不退出数里,才躲过了他们的追击。
清风这边的情况更惨烈一些,松鹤因为防御不及时,一条臂膀被对方斩断,虽没有性命之忧,却也丧失了再战的能力,之后退出了战场。清风和虬髯客三人反应及时,抓住对手的破绽猛攻,重伤对方两人,彻底的摧毁了对方的小团队。
至于剩下的那些弟子们,双方各有胜负,都有三人失去战斗能力,也就是说这次御风宗少了五人,扛山宗少了六人。决斗场上的人数重新持平,各自还有十七人。
不过总体来说,御风宗稍稍占据了上风,虽然双方的人数一样,但是在士气上已经落了下风,尤其是斩狼和清风他们的两个团队,气势正盛,扛山宗很多组合都不敢拿他们当对手。
柏鹤的队伍少了一个人,他在剩余的弟子之中找了个替补,重新组成了三人小团队,清风他们这边松鹤退出之后,三人收缩了一下自己组队,并没有另外加人,其他的弟子们也都各自重新组成队伍,准备下一次混战。
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谁也不会给对方留太多的时间修整,组队完成,眼看着混战又将开始,扛山宗那如熊壮汉似乎觉得自己一方胜算较小,于是取出一物,高高的抛上了空中。
那如熊壮汉抛出的是一面黄澄澄的铜锣和一柄木锤,那铜锣刚升到半空中,忽然凭空出现一个赤足大汉的虚影,那虚影一手提着铜锣,一手拿着木锤,重重的敲在了铜锣之上。
锣声响起,扛山宗的弟子们顿时士气大振,就如同吃了大力丸,似乎有浑身使不完的力气,他们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实力增加了不少,法术威力也更强了。尤其是那几名飞升修士,一个个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大杀四方。
看到这一幕,旁边观战的广坤主事不由得惊呼一声,道:“仙器?那是扛山宗的镇宗仙器震天锣啊,你们扛山宗还真是下了血本,竟然把中品仙器都交给了弟子使用。”
那扛山宗的主事笑了笑,脸现得意之色道:“仙器嘛,就是要拿来用的,总不能一直留在门派当摆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