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约翰感觉自己的体力几乎耗光,他才艰难的站起身。【】然后后退两步,扶着擂台边上的柱子,喘着粗气看着摊在地上的桑德,这下你总该认输投降了吧?
桑德瘫软在擂台之上,仿佛一条死鱼被丢在案板上一般,连动都不动一下。桑德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了,浑身上下都是伤,就算是能够活着下擂台,以后能不能再打黑拳也不一定了。
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认为这场比赛已经结束,就连清风也是这么以为的。
裁判摇了摇头,就要指挥工作人员上前,把桑德抬下场去的时候,那桑德却是身子一抖,然后晃了晃脑袋,强撑着身子又慢慢的站了起来。
裁判看着桑德摇摇欲坠的身体,有些关切的问道:“桑德,你还不认输吗?”
那桑德似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睛里露出一丝迷茫,随即又恢复了清明,然后艰难的从口中挤出一个字:“不。”
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那裁判摇了摇头,这黑拳举办以来,几乎每周的比赛都有人丧命或者是伤残。对于桑德,他是有点同情的,如果现在下场,还能保住一条性命,如果继续打下去,很有可能会直接死在擂台上。
不过对方不领情,裁判也没有办法,只好宣布比赛继续。
这个桑德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到了这种地步竟然还不肯认输。观众席上也忍不住开始惊呼,太出乎大家的意外了,比赛到了这一步竟然还硬撑着,难道这个桑德是铁打的不成?
桑德顽强的生命力也把约翰惊着了,其实他也盼着桑德投降,让自己轻轻松松赢得比赛,可惜对方不同意。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留手,真以为我不敢杀人?
约翰一咬牙,又朝着桑德冲了上去,这一次约翰的气势也弱了很多,动作也比刚才慢了不少,虽然约翰一直占优势,但是打人也要耗费力气的,这么长时间的比赛,约翰的力气也几乎耗光了。
战斗很快变成了厮打,两个人从站着打到了地上,虽然还是约翰占有很大的优势,但桑德也不是毫无反抗之力。他改变了自己的战术,对约翰的进攻丝毫不进行防御,仅仅是躲开致命部位,然后把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力气,全部用来进行攻击。
桑德早就被打得不形成人形了,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带伤的,鲜血几乎把整个擂台都染红了,但是桑德仍然没有认输,用手抓,用脚蹬,用牙咬,朝着约翰艰难的攻击。
擂台上的比赛处于胶着状态,周围的观众看的热血沸腾,这样血腥的场面充分激起了观众们的荷尔蒙,唤起了大家内心原始的欲望与暴力因子,一个个声嘶力竭的喝彩与咒骂着,恨不得自己也上去帮忙。
忽然,约翰发出一声惨叫,他的左眼不知何时被桑德的指头抠到,一颗血淋淋的眼珠子掉落在擂台之上。约翰没有来得及阻挡,只能用手捂着自己左面的眼眶,惨叫着退后。
眼睛是人身体上最脆弱的部位之一,战斗时都要进行重点防护的,也许是缠斗的时间太长约翰大意了,也许是桑德走了狗屎运阴差阳错抠中的,总之,约翰的眼睛被桑德弄坏了一只。
不过从两人现在的状态来看,桑德虽然弄瞎了约翰的一只眼睛,但是桑德也只是剩下了半条命,已经没有余力继续发起攻击了;而约翰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但是他还有另一只可以看见,只要他忍住疼痛,最终还是能够取得胜利的。
但是失去眼睛的恐惧却让约翰疯狂了,他仿佛疯了一般,大叫道:“我不打了,我认输,我的眼睛瞎了,我要去看医生?……”
不等裁判宣布,那约翰竟然连滚带爬的下了擂台,摸索着朝后台的通道走去。
到了这个时候,不需要裁判宣布,大家都知道,这一场是桑德赢了。虽然他摊在擂台的地板上,仿佛已经死了一般,但是他坚持到了最后,而对手先跑了。
擂台外边,一名负责维护的高个工作人员小声的议论道:“真没想到,这个桑德竟然爆出了冷门,居然战胜了那个约翰,这一场能为老板赚不少钱,桑德自己也能发笔小财。”
另外一名矮个的工作人员也附和道:“谁说不是呢?这桑德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他是上个月才被人转卖过来的,据说他的老家在非洲,父母妻儿一大群人需要他养活,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外债,后来不得已才卖身出来打黑拳的。因为是卖身,出场费比别人低很多,每场比赛还不到一千鹰镑,而且是打一场才有一次钱,今天这才是第三次上场。”
那高个工作人员似乎也知道一些内幕,说道:“是啊,听说他每次打拳赚的钱一分没留,全都寄给了家里。本来今天没安排他的比赛,还是他求了管事的好久,最后才给了他这个机会,没想到最后竟然赢了。这次爆出大冷门,老板发了财,奖金肯定不会少给他。”
那矮个工作人员道:“你说的对,不过人家也是靠卖命才赢得的机会,虽然这次奖金不少,但他这条命也丢了一半,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上擂台了。”
虽然两人的声音很低,但是苏瑞和清风都听见了,这番话对苏瑞触动很大,他甚至忍不住帮清风翻译了出来。
对清风的触动其实更大,在那个黑人桑德数次被击倒,却又屡次艰难的爬起来的时候,清风就有了很多感触。尤其是看到桑德身受重伤却又百折不回,而那约翰只是伤了一只眼睛就崩溃下场的时候,他几乎呆住了。
作为一个金丹后期大圆满的修士,清风还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但是今天,清风却出现了判断失误,被自己极度不看好的一名后天小成的黑拳手,最终却翻盘取得了胜利。
实力明显比对方要低得多,所有人都认为这个黑人桑德会输,就连清风都不例外,但是最后偏偏是这个黑人桑德赢了,他创造了奇迹,打败了比他厉害很多的约翰,这是为什么?他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毅力?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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