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珉键的事情,其实申澜原本也有些不理解,只当是金竟成的个人魅力太强,刘珉键才会那么死心塌地跟着金竟成办事,哪怕是很不起眼的练习生小合约的签约事宜,刘珉键都会尽心尽力尽善尽美。…≦,
但现在申澜算是明白了,刘珉键也不傻,反而很聪明,金竟成暗地里掌控的facebook,便是他衷心跟随金竟成的最大原因。
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即便撇开facebook,金竟成能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在韩国打拼出如此多姿多彩的事业,也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值得追随的王者之才了。
眼下,申澜望着刘珉键被其他几个著名律师嘲笑,望着刘珉键面对这种嘲笑显得淡然自若,她心里想着:“等着吧,早晚有一天,老刘这个家伙取得的成就会打肿你们这群人的脸!”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个小时。
八点多钟的时候,这场聚集了好几个韩国著名律师的饭局,终于结束了。
喧闹结束,宁静回归。
刘珉键和申澜并肩站在夜幕下的饭店门口。
因为都喝了酒,两人自然不能开车了,事实上两人傍晚来聚餐的时候就没有开车,而是一起乘坐出租车过来的。
喝得不多,两人都清醒着,只是脸颊都有点泛红。
刘珉键问:“现在你要去哪里?”
申澜说:“回公司加班。”
刘珉键点了点头,虽然心里有些遗憾,但他是很有分寸的人,知道眼下正是jjc娱乐工作室奋力战斗的时候,无论是申澜还是他,暂时还是做好正事要紧。
何况即便不是处在这种特殊的时候。刘珉键现在也不可能对申澜进行强烈的爱情攻势,他们这对中年男女的情事,注定是会慢慢发酵酝酿的,这种方式的爱情轨迹,虽不像当下很多年轻男女的爱情那般,显得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却也有自己独特的美好。
申澜问:“你呢?”
刘珉键说:“回律师事务所,得抓紧时间完成老板布置的任务。”
申澜点了点头,嘴角还划出了一抹认同的笑容。
作为一个职场意识和能力都很强的女性,申澜很喜欢男人认真工作的样子,在这点上,她觉得金竟成做得很好,刘珉键同样如此。
金竟成曾在面试时分析并直言指出了申澜的爱情观念。
“你在三十三岁时才跟一个男人热恋结婚,上半年结婚下半年就离婚了,这说明你很有女权意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觉得男人靠不住,爱情靠不住,婚姻更靠不住,你觉得女人还是该靠自己,你虽不愿做一个传统的女学霸,可你很想做一个职场女强人。”
是的,就在去年。申澜所持有的就是这种爱情观念。
然而自打申澜追随金竟成后,经过这一年来的历练。一些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体验和感触,无形之中让她的爱情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现在申澜觉得,如果能跟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打拼事业奋斗前程,自己就不会那么孤独寂寞了,这样的话。既能靠自己,不至于太依赖男人,又能享受到爱情的美好,哪怕她又不幸遭遇了一场最终破败的爱情,至少她的事业还能继续前进。
没再耽搁。刘珉键问:“需要我送你吗?”
申澜摇头:“不用了。”
刘珉键点点头,没有纠缠,他知道申澜是行事干练的女性,自主能力很强,在这种小事情上,她不会那么矫情。
当即,刘珉键拦下一辆出租车,让申澜坐了进去,开往21年华大楼。
申澜走了后,刘珉键再次拦下一辆出租车,乘坐着前往金刚钻律师事务所。
……
刘珉键那边的饭局刚结束,八点多钟的时候,金竟成、孙丹菲已经跟着张承源来到了另一个地方,准备喝酒了。
这是位于首尔市中心附近区域的一条街道,街道一旁是成排的建筑,建筑都有些陈旧,不过样式并不过时。街道另一旁则是一片浓郁的树林,在夜幕之下显得有些暗沉,然而在月光和星光的渗透下,又给人一种安谧的感觉
成排的建筑前,还开着一排夜宵摊,有几家夜宵摊甚至延伸到前面的街道上,夜宵的种类繁多,足够客人们根据个人和一时的喜好选择了。
其中有各式各样的烤串,有米肠,有紫菜卷,有辣白菜包猪肉,有泡菜饼,有辣炒年糕,有烤红薯,有油炸饺子,有韩式拌饭,甚至还有一家夜宵店贩卖调料炸鸡和汉堡。
这条街道,便是附近一片区域里比较著名的夜宵街。
此时,一辆黑色林肯轿车和一辆银色路虎揽胜,一起开到了这条街道,但是为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两辆车开进这条街道后,直接开进了树林中开辟出的一块停车场停放了。
张承源从他的座驾黑色林肯轿车里走出。
金竟成则带着孙丹菲从银色路虎揽胜里走出。
另外,张承源和金竟成身边都各自跟着一个保镖,加在一起就是两个保镖,巧合的是,两人的保镖眼下都穿着便衣,如果不发动的话,就不是很显眼。
当即,金竟成带着孙丹菲,跟着张承源一起,走出了停车场,直接走进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夜宵摊,两个便衣保镖则守望在了夜宵摊的外面,进行暗中保护。
显然,张承源是特意冲着这家夜宵摊来的。
张承源之前所谓的一个地方,原来就是指这样一家夜宵摊。
而为了到这里来,还特意走了几十分钟的车程。
金竟成之前的感觉错了,张承源所谓的一个地方,非但不特别,且再寻常不过,因为这家夜宵摊实在是很普通,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张承源这样的人物,特意赶了几十分钟的车程,到这样一家普通的夜宵摊喝酒吃夜宵,这件事本身倒是比较特别了。
走进夜宵摊时,张承源看出了金竟成神色中的诧异,微笑着说:“我其实不喜欢那种太奢华的饭店,去那种地方通常都是为了生意应酬,而当我一个人想要喝酒的时候,往往更喜欢来这样的地方,嗯,我经常一个人到这家夜宵摊来吃,口味很好,老板为人也很老实。”
金竟成点头,但不代表他的想法跟张承源一样,可能是两人各自的经历和思想有差异,在金竟成看来,大饭店有大饭店的优点,小夜宵摊也有小夜宵摊的好处,如果他现在说自己也更喜欢小夜宵摊而不喜欢大饭店,那就有些装模作样了。
但金竟成能理解张承源的这种特别的癖好,因为他知道,往往越是身处高位权势在握的人,越是需要几个能让自己静下心来独自思考的特别的地方。
这家普通的小夜宵摊,就是张承源所喜欢的这么一个地方。(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