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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三十四回 北境之冬

“那么尚香,你现在有何打算?”

孙尚香洗了洗手,正色道:“这次回江东能多停留上一些时日,当然是要多陪陪母亲。【】不过哥你留下了陆先生的舰船,怎么说我也得先去一趟夷州,跟陆先生作个交代。”

孙权点头:“应该的。”

孙尚香补充道:“哥你既然留了舰船,伯言带来的那些夷州兵就别打主意了,不然的话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而且这些夷州兵哥你也不见得能管得住。”

孙权对此无语。陆逊的三千多人孙权是想扣下来,但能扣吗?

再看孙尚香在那里掐着手指算了算时日,接着就点点头道:“应该来得及!”

孙权奇道:“什么事情来得及?”

孙尚香道:“临过年之前,陆兰会有一个迎新年演唱会,我应该能赶得上。”

“……”

这个所谓的迎新年演唱会嘛,其实按陆仁的意思,就是自己手上的春晚了,几年下来已经成为了夷州最热闹的盛会,甚至可以说是夷州的文化标杆之一。而这样的盛会,孙权当然是早有耳闻。如果不是因为江东这边的事情太多,孙权根本就脱不开身的缘故,孙权可能都会偷偷的跑去夷州看上一看。现在突然听孙尚香说起这个事,孙权的心中隐隐约约的居然还有那么点羡慕的意思。此外还有一条,就是孙权一直都很想再看看那道倩丽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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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右北平郡的某外。

一支五百来人的部队正在缓缓行进。老实说这支部队实在是有些不论不类,因为他们并不是正规军,只能算是豪族部曲,但是他们却有着自己的鲜明旗号,还有着标准的制式装备。【】行进中的军容算不上严整,但在略有些散漫的面容背后,亦有着身经百战的强悍之气。

旗号上是一个“田”字,明明白白的这是在告诉旁人,这支部曲是右北平知名人仕田畴的部下。而他们这次的出行,却是刚刚从海港那边回程,队伍中满载着大量过冬的物资。

田畴在完成了帮助老曹征讨乌丸的事情之后,本来按照原有的历史,田畴会拼命的推辞老曹的任命,然后搬到邺城一带去居住。但是因为受到了陆仁的影响,田畴接受了一个虚爵,然后定居在了右北平一带。而老曹因为田畴接受了爵位,所以到也没有像原有的历史上那样三番五次的要给田畴加官进爵,所以田畴在右北平一带到也算宁静。

本来田畴几次都是想找个机会迁居到夷州去的,但是后来发觉自己的日子还算平静,冒然迁居的话可能反而会惹来老曹的不满,所以就这么呆在了右北平。当然了,田畴与陆仁之间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在这一点上用陆仁的话说,田畴就是陆仁放在右北平那边的经销商,每年都可以用夷州出产的货物,在右北平一带换来大量的北方特产,犹其是好马好牛好羊。

现在的这支队伍,就是完成了交易,带着物资回田畴那里去的一支。

“头儿,这次的交易完成,回营我们能放几天假吧?”

半仰在马背上的头领笑骂道:“你小子在想家里的小美人儿了吧?你吗的,你小子还真有艳福,令人眼红!上回我也和你一起护送商队,怎么就你小子顺便救了个无依无靠美人回来?”

“嘿嘿,桃花运来了挡也挡不住嘛!”

“你小子别高兴,咱们这回护送商队的委托是完成了,可是后面应该还有好几次,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不是忙得要命的吗?”

“哎——是哦!看来最多只能陪她几夜了。【】”

“搞不好一夜都没!”

周围的佣兵们一齐哄笑,忽然间头领在马上坐正,挥手止住众人的哄笑,目光凝视东北方向。片刻之后头人急下令道:“全体戒备!”

众人心中一凛,再看东北方向时,那边已扬起了一阵阵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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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要命啊!”

某个负责人擦拭了把头上的大汗,挥挥手让后备换班的人顶上,换自己下去休息一下。才到休息室喝了几口茶,田畴便进到房中,笑问道:“累坏了?今年的越冬之备如何?”

“宗主,今年还不是老样子!不少部族的冬难过,就一起跑到了我们这里来求食。”

田畴对此也早就习以为常。他在北境的声威很高,不管是农耕的汉民,还是游牧的部族,觉得自己的冬难过的时候就会跑来田畴这里求抱大腿。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田畴这里周围数百里之内,局面还是很太平的。偶尔出点什么事,也都会跑来找田畴评评理,而田畴也会处理得很公允。

“宗主,你看这些……”

田畴正在检阅负责人递上的帐目,突然寨中传来了焦急的喊声:“宗主何在?宗主何在!?”

田畴的心中一紧,急奔出房去喝喊道:“我在这里!谁在唤我!?”

马蹄急响,一个满身带伤,周身是血的部曲赶到田畴的面前。马才刚刚止步,这部曲就摔落马下,田畴急上前扶起来问道:“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部曲喘了几口气,急道:“宗、宗主,大事不好!我是第九小队的,之前奉命前往海港交易货物,本来交易已经完成,我们正带着东西回来,在返回途中突然遭遇大队的异族胡骑,看人数约有五千余骑,而且似乎就是冲着我们来的!见了面话也不说,直接就交上了手!”

“什么!?在什么地方!?”

“东、东面大约两百里的地方!敌众我寡,九队长且战且退,并令我带了几个弟兄突出重围,赶来大营求援!”

田畴不再多想,唤过医者赶紧给这报信的部曲治伤,并令人去敲钟集合人马。过不多时寨中驻留的四千多部曲集结完毕,田畴亲自领着两千骑兵赶赴事发地点。

两百汉里的平川之地,对疾行的骑兵来说大概是一个时辰左右的事。只是在田畴赶到时,战况已经接近了尾声……

五百对五千,本来就是实力相差悬殊的战斗。而且这支部曲多数只是步卒,在平原地区对抗清一色的胡骑骑兵已是吃尽大亏。即便如此,这五百部曲没有一人退缩,依旧在拼死战斗。哪怕就是死,在死前也要拉上一个胡骑给自己垫背。

某个部曲奋力一枪刺中马上胡骑,因为用力太猛,已经来不及收手回枪,被另一个赶上来的胡骑一刀斩断了左臂。只是胡骑的刀还未再度举起,却惊恐的发现这佣兵丝毫没有理会断臂之痛,而是弃枪之后拼尽全力在他的马侧撞了一下。

马匹倒地,人也跟着倒地,部曲也紧随上来,骑在胡骑的身上用仅剩的一只右手掐住了胡骑的喉间,奋力一扭……可惜,佣兵的这一扭还未及发力,他的头就已经被别的胡骑斩了下来,只是那只死死扣在胡骑喉间的右手竟然久久不能掰开。

那边有个部曲弓弩手,因为胡骑已经冲入阵中,弓弩发挥不出作用,只能抽出护身的长刀进行肉搏。弓箭手不比得格斗兵,近身肉搏要逊色许多,可弓弩手此刻却对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枪视而不见,一刀、两刀……只要是往他这里攻的胡骑,虽然能刺中砍中这弓弩手,却一样会被这弓弩手用不要命的打法拼掉一只手、一只脚,甚至是座下战马的马蹄。

一个胡骑便因为马蹄被砍摔落马下,浑身是伤的弓弩手倒转长刀,拼尽全力向地上的胡骑插落。胡骑的反应极快,急向旁边滚开,险险避过这要命的一刀,长刀就此插入土中再也拔不出来。胡骑大喜之下正想挥刀去斩,却见弓弩手弃却长刀,飞身扑到了胡骑的身上。

弓弩手此刻已经没有了武器,但却有最后的杀人利器,就是那一口森然的白牙!一扭头照着胡骑的侧颈动脉咬下便再不松口,喷出的鲜血自他的嘴角不停流出。一旁的胡骑骇然,他几时又见过这种画面,惊骇中长矛向弓弩手的背心捅下。弓弩手剧痛中仍未松口,却反过手去抓住了矛身,用尽最后的气力再向前一送……

这样的场面还有很多很多,而那些一向欺负无力反抗的百姓们的胡骑们也越打越骇然。他们都知道田畴手下的部曲不是好惹的,也有不少人曾在田畴的手上吃过大亏,但那都只是些普通的阵仗,胡骑一见不对就溜之大吉。

胡骑头领懂汉话,向着仍在拼力死斗的部曲们大喊道:“你们听着,你们都是不怕死勇士,而我们一向敬重勇士!只要你们现在投降,我们各个部落都会把你们视为上宾……”

话未喊完,九队长喝骂道:“呸!你们这些强盗犯我大汉,杀我大汉百姓,十恶不赦!要我们向你们这些强盗投降,休想!士可杀不可辱!弟兄们,怕死吗!?”

“不怕!”

有谁知道,这看似惨烈的战斗,其实在北方之境经常会发生?特别是在每年将入深冬的时候,这种事也会愈发的频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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