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毗女王把程知节带进了自己的宫殿。
侯君集和往常一样,以职务为由拒绝进入那里,只命两个护卫陪着程知节随其入内。
程大胡子不住在心里大骂姓侯的贪生怕死,一到关键时刻,就把他老程顶在了前面,和秦琼等人没什么两样,可两个人一路走来其实都是这么干的,谁让程大胡子是正使呢,他就是要负起责任来。
侯君集此来虽说是副使,却只能说是保护程知节的安全的护卫统领。
程知节进入到“宫殿”之内,打量着这里的一切。
苏毗人信奉的是主神是阿修罗神,这是佛教中的恶神之一,地位相当于西边的撒旦,区别之处在于,阿修罗众以血海为家,好战成性,不如撒旦狡猾,却比其狞恶许多。
苏毗人信奉于祂,脾性可想而知。
除了阿修罗这样的主神,其他的山川草木,溪流湖泊,各种鸟兽鳞甲之属,只要稍有神异,苏毗人都会信而奉之。
这显然是比较原始的宗教习俗,万物皆可称神。
苏毗女王尚红,殿内也是红彤彤一片,看着比较瘆人,而且殿内装饰上也很可怕,画着各种图腾,还有难以理解的条纹,好像中原道士们弄出来的鬼画符一般。
用的器具就更不用说了,为了招待远来的贵客,女王拿出了自己最为珍贵,也最为喜欢的东西,比如人的头骨做成的酒杯,各类骨制品制成的盆盆碗碗。
即便是生冷不忌的程大胡子,在见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背后不由也冒出了凉气,各种鬼怪传说在他脑海中不住的浮现。
他觉着自己是来到了魔王的巢穴,心里道了一声,张金称,朱璨那两个食人的家伙比之此处野人,怕是也要甘拜下风了。
在这里,奢华和野蛮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相比于骨制品,苏毗首罗还喜欢各种黄金,白银之类的东西,身上更是挂着不少的宝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叮当乱响,灼灼生辉。
她其实很年轻,年仅二十出头,据说家世在苏毗首屈一指,是传统的王族谱系。
苏毗人刚刚摆脱了吐蕃的控制,女王也刚登位。
她登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了原来的丈夫,因为她需要选择更符合女王身份的夫君来辅佐于她。
在这里,女王的丈夫被人叫做金聚,不能沾染王权,只相当于宰相,有的则会是领兵的将军。
金聚的意思在苏毗代指税收和兵权。
这位刚刚登位,还没有选出丈夫的女王,身形比一般的吐蕃人都要高大不少,程大胡子看不出她长的怎么样。
因为她的脸上画着浓重的油彩,程知节也见到了不少多弥的部族首领,对这个倒是有所认知。
这些野人为了保持自己的威权,往往会遮蔽自己的容貌,保持神秘感,看上去就很唬人不是吗?
这位苏毗女王就更过分,用红色的颜料,嗯,也许是什么东西的血液,把脸涂的乱七八糟,程大胡子瞅了两眼就懒得再看了。
………………
程大胡子心里七上八下的坐定之后,酒食立即送了上来,他看了看,好在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就酒杯有点怪,也不知是什么东西的骨头制成的。
这会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很多年以来,中原第一位能端上人的头骨制成的酒杯的人。
当然了,不能用自古以来这样的词,因为中原的猛人也不少,什么事估计都干过。
苏毗首罗端起了酒杯,她的声音倒是没什么,反而很清脆,“远方来的客人啊,一定是阿修罗送你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们苏毗人都说,能见面喝酒的人不是你的朋友便是你的仇敌。
我希望我们成为能够一起欢笑的朋友,而非是流下鲜血的敌人,来,让我们喝了这杯酒,祝收获满满。”
程大胡子端起了酒杯,酒水浑浊,透着一股怪异的味道,颜色也不太对,竟然是红色的,泛着腥气,也不知掺了什么东西进去。
几个苏毗贵族却是响应号召,乐呵呵的把酒一饮而尽。
程大胡子只能捏着鼻子一口灌了下去,嗯,好像确实是酒……
程大胡子特有的笑声终于在苏毗王城的宫殿中响起,用他那似是而非的吐蕃话道:“作为大唐的使节,我们不远千里来觐见女王,带来的自然是大唐的善意。
我们一定会成为朋友的。”
这厮到哪里都吃得开,穿的花花绿绿,长的龇牙咧嘴的苏毗贵族们笑了起来,觉着这个使者很亲切。
此时乍一看上去,程大胡子确实已经和这些土著没多大的分别了,皮肤黝黑而又粗糙,脸上出现了浓重的高原红。
一脸乱七八糟的大胡子,几乎让他只剩下了一双眼睛。
超强的适应能力,让他的身板竟然比刚到高原的时候还强健了几分,再加上一嘴的吐蕃话,不知道的人一定不会认为这厮来自东边的礼仪之邦。
程大胡子开始和殿中的贵族们交流了起来,女王时不时的说上一句两句,总能让贵族们附和连声。
看上去很有权威,这是程大胡子比较注意的地方。
苏毗刚刚复国,女王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他们之后的行程,如果这里太乱的话,程大胡子就得跟侯君集琢磨一下,是火中取粟还是尽快离开的问题了。
第一次见面,大家都不会讨论什么太过深入的问题,而有多弥部落首领的引见,则省去了很多麻烦。
苏毗首罗显然很高兴能在这个时候见到大唐的使者,程知节的表现也赢得了她的好感。
如果大唐派个文官过来,许也能得到当地土著的羡慕和尊重,可却绝对不会像程知节这样,能够迅速的融入其中。
喝的差不多了,苏毗首罗甚至招手让程知节坐到了自己的身边,也能好好的说说话。
当年轻的女王炫耀一般指着酒杯跟程大胡子解释它们的来历的时候,程大胡子脸都绿了……
女王使用的酒杯和大胡子使用的竟然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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