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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

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

“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

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

“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

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

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

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

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

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

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

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

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

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

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

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

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

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

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

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

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

《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

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

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

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

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

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

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

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

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

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

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

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

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

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己也跟着高兴,天子虽然起家荆襄之地,起家于黄州,但登基以来对于关陇“旧人”们还是很照顾的。

各家相应朝廷号召开煤矿,就如同有了一颗颗摇钱树,而看情况,这摇钱树的规模越来越大,大家不需要放高利贷或费心经营产业,就能获得稳定且丰厚的收入。

如今,天子又改革中书省、门下省,设谏议院,选平章、参政,审核诏令、参与政事堂会议,让许多官员、权贵找到了利益代言人,可以通过合法的制度下博弈,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

天子确实是一个英明之主,最好长寿些。

窦氏如是想,看着李渊,满是好奇:“三郎,天子...政事堂给商贾立法,这待遇会不会太优厚了?”

李渊听出窦氏的言外之意,笑道:“那不能,大周律也要进行修订,毕竟形势不一样了。”

“那..有没有什么风声?”窦氏直接发问。

“我等不可妄议朝政....”李渊装模作样的说着,窦氏捂着嘴笑起来:“李平章好大的官威,民妇知错了...”

“呵呵...”李渊也轻声笑起来,他虽然不是三高官官,却是在政事堂会议上有投票权的平章政事,可以单独提出议案,使其在政事堂会议上讨论,所以和宰执也差不多了。

谏议院的平章和参政,实际上可以作为许多利益团体的发言人,为其争取利益,所以,平章和参政们可是炙手可热,他也不例外。

朝廷设谏议院,允许平章、参政为各阶层“发言”,向朝廷传达百姓呼声,而李渊,不但为亲朋故旧“代言”,也为自己的抱负而努力着。

他已到知天命的年纪,却意外在谏议院这个平台上获得“登台表演”的机会,所以雄心不已的李渊立志要有一番大作为。

作为棋手,下好名为“时代剧变”的这盘大棋。

“商,自古为四民之末。”李渊面色严肃起来,窦氏也收起笑容,认真倾听。

“商有商律,那么朝廷不可能厚此薄彼,商律的制定耗时半年,只不过是热身。”

说着说着,李渊有些激动:“大周律要修订,你可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修订,要增加一些新内容!”

“新内容?”窦氏闻言一愣,想了想,疑惑:“不就是刑律么,还能有什么....”

联想到刚“出炉”的商律,窦氏有些惊疑,问:“是不是加入什么新律法?”

李渊笑着摆摆手:“不可说,不可说,此事大概要折腾个大半年才能出结果,且待日后见分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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