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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林睁大了眼睛,不信的举刀捅了捅李毅的肚皮,李毅的肚皮仿佛空了一般,任凭双刀男将弯刀如何往里刺都没有尽头!炎林颓然拔出弯刀,瘫坐在地上:“你到底用的什么方法?”

李毅嘿嘿的笑了起来,拿起自己的剑对准自己的小臂砍了下去,在众人或是惊讶或是了然的眼光中,剑从他的的手臂中穿过,仿佛他的手臂完全是个幻影一样:“我叫它‘吞噬立场’,念术的产物,你对我的攻击都不会起到任何效果,就跟黑洞一样。 更新最快”

炎林挠挠头,扬起眉毛:“什么是黑洞?”

李毅“……”

在李毅乱七八糟的解释过后,众人还是稍微明白了一点“黑洞”的概念。

一群人燃起篝火,围坐在一起,炎林听完李毅的解说,皱着眉头说道:“念术竟然还有这个作用?说实在的,你说的那个‘黑洞’什么的我还是没有搞清楚,难道就是深渊巨口那种东西?”

“深渊巨口?那是什么东西?”李毅举手问道。

兰整了整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在头上的头巾,解释道:“生活在中央山脉中的一种怪物,天生有着巨大的嘴,以及永远都不会满足的大胃口,从来没有人知道它到底能吃下多少东西……”

李毅龇了一下牙:“比我还能吃?”

众人皆笑。

“一伙人莫名其妙的打了一架,又很莫名其妙的大谈特谈,人生还真是奇妙呢!”谷蕾心中暗暗感叹。

“对了,你们究竟要费珍去做什么呀?”谷蕾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便随口问了出来反正已经证明己方的实力不怕这两个人,而且这个问题毕竟关系到费珍这个惹人疼爱的小女孩,谷蕾不得不问。

炎林挠挠头,刚想说什么,却被兰用眼神制止了。

兰替炎林答道:“我们是去找一个叫做‘跑马团’的盗匪团,听说他们的团长喜欢幼女,而我们来的路上又恰巧遇到了这个小丫头,所以就……”兰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俏丽的脸庞垂了下来,在火光下一闪一闪。

“跑马团!”李毅先是一愣,紧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谷蕾与凌也捂着小嘴咯咯直笑,费珍从土灵的背上抬起头,睡眼朦胧的看着傻笑的哥哥姐姐们,不明所以。

“有什么好笑的!”炎林的眉毛竖了起来,看得出来,他有些恼怒了,“虽然名字是难听了些,可是……”

“跑马团是么,他们老大是不是姓马?”李毅突然问道。

炎林一愣,下意识的点点头。

“那就对了,”李毅也点点头,双手抱胸,一副牛气冲天的样子,“我们为什么笑,因为跑马团已经被我们灭掉了!”

“这不可能!”兰大声反驳,显然认为他们在开玩笑,“他们可是一个拥有上百人的大团啊!被你们几个人就灭掉了?这不可能!”

李毅和凌同时点点头,脸色变得很不好看,并不是因为对方看清他们实力所说的话,而是想起了傍晚时分的那一场屠杀,血腥残暴的屠杀!

李毅点点头,忍住了胃里翻腾上来的恶心感:“人的确不是我们杀的,那是一个人杀的,一个人,就把上百人像杀猪宰羊一般……全杀了!”

兰看着李毅脸上的表情,那种恶心的表情不似作伪,顿时相信了几分。

一时间,场面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火苗燃烧时发出的“扑扑”声,连一直在玩闹的费珍也停了下来,安静的听着,只有土灵不明所以的用尾巴触了触费珍,不明白她怎么突然不跟它玩了。

炎林突然起身,转身就走:“不,我不信,我要去看看!”

兰赶紧跟众人打了声招唿,跟上了炎林。

“好吧,今晚的活动结束了,我们回去。”李毅的脸色越发难看,死死的盯着渐渐消失在眼前的一男一女,思索着些什么。

“怎么了?”谷蕾看出李毅的表现很不寻常,问道。

李毅摇摇头,虽然心中已经有了些眉目,却没有说出来。

他用念术造出一团水来,将火扑灭之后便带头离开了林子。

“回去吧,这些烦人的事情还是交给别人做吧,我又不是这个国家的掌权者,还是让自己的那个便宜爷爷来头疼吧。”李毅想道,“哼哼,精灵和盗匪团,哼哼!”

一行人披星戴月,回到新城,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李毅便被父亲唤到了皇子府。

看到李远满眼的血丝,李毅就知道一定要有事情发生。

“李毅,昨天你一定吓坏了吧,你祈叔叔那时候的样子……”李远拉过儿子,让他坐在自己身边。

“嗯,祈天叔叔他……太吓人了!”李毅给父亲倒了一杯茶,回道。

“今天要你来,是为了跟你说下祈天这个人……”李毅的双眼看向庭院,陷入了回忆。

“祈天是从亚蒂兰提斯出生的,比我早了几十年,虽然我们都已经不老不死,但是论真实的年龄,他还是要比我大很多的,之所以让你叫他叔,则是因为我跟他的交情,可以说是忘年之交了吧!

他的祖辈随着父皇来到这片大陆,他可以算是第二代在这个大陆上出生的人了,自幼习武,十三岁的时候参军,从小兵一步步爬起,经过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乃至升到大将军,统领新秦最骁勇善战的弑天军,战果累累,名声显赫……”

“老爸,他的战功是从哪里来的?”李毅插嘴问道。

李远瞪了他一眼,回答道:“当然是跟宛渠的战争!”接着他又继续讲道:

“可是,在他升到大将军后不久,他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宫廷舞娘,一个在他还是小兵的时候从中央山脉以西的山脚下掳来的一个宛渠女子,他像着了魔一样的喜欢她,怜惜她,为了使她获得自由不知道付出了多少。

无奈,天意弄人啊!那名精灵女子也是个奇人,在父皇‘十戒’的束缚下竟然能够自己创造出一种新的力量体系,在父皇的寿宴上准备刺杀父皇,还差一点就成功了!听当时活下的人讲,整个宫殿尸横遍野,残余的血腥味足足弥漫了数月之久,这才慢慢散去!祈天他……”

李毅举手,表示有问题。

李远皱起了眉头:“你话的时候能不能别打断?”

“有问题哦!”李毅依旧把手挥舞着,“你又不讲清楚,到底是那个精灵创出了什么力量体系,我很好奇呀!”

李远单手扶额,无奈道:“好吧好吧,是我的错,等我讲完再说!”

“刚才讲到哪儿了?哦……皇宫尸横遍野,血腥味好几个月之后才散去。祈天在这场屠杀中被流窜的术法击中,当场就一命呜唿了!

当然,如果他那时候就死了,也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那个精灵女子也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当她发现自己误杀了好人时,后悔不已,没能顾得上继续行凶,被父皇乘机将她制住了。但也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方法,竟然突破了父皇立下的禁制,将祈天的尸首带走逃出了皇宫,他们一直逃啊逃啊,一直逃到中央山脉,才力竭停了下来,等到父皇的追兵赶到时,那精灵女子就已经死了,而祈天却莫名其妙的活了过来(详见作品相关外传《舞娘》)。

父皇带回了祈天,洞悉人心的父皇知道祈天与精灵的感情纠葛,也不再派他前往与精灵交战的地方,而是留在了身边,统领整个皇城禁卫军。之后不久,我出生了。

作为整个国家最年轻的大将军,又是武技最为高超的将军,在我五岁的时候,父皇就指派他每日指导我学习一些必要的防身武技,我跟他,也就是那时候才认识的。”

李远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水,在李毅着急的目光中悠悠的继续说道:

“每天上午半个时辰的耐力训练,半个时辰的剑术训练,下午半个时辰的马术训练,半个时辰的箭术训练,到了晚上还有一个时辰的兵法学习,年幼的我生性好玩,在他层出不穷的训练手段下,我也一天天的更加厌烦着皇子的身份。

我在一周岁抓周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我风系契约师的身份,所以,除了日常武技和兵法的训练外,还有更多的契约术要学习,贪玩的我每次都会逃出去在宫外疯玩,也每次都被祈天抓个正着,拉回去继续学习,可以说,那时候我最恨的就是自己皇族的身份,其次就是祈天这个人了。

他平常的话不多,为人很正派,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只不过那次刺杀的事情伤的他太深,以至于他过了很久很久才恢复过来。

祈天在我十岁的时候就被调往统领弑天军,来应对新秦西南的暴.动。传说当时的西南人人都说秦皇暴.政,民不聊生,以至于发生了新秦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暴.乱,弑天军那时负责镇压暴民,统军的将军在刚到西南的时候就被暴民们暗杀了,新秦无人敢去,而祈天那时则是最好的人选,年轻,战功显赫,而且带兵有方,在他主动请战后,父皇便把他派往西南,统领整个弑天军镇压暴.乱。

到了我十三岁的时候,西南的暴.动还没有被完全镇压,整整三年啊!要不是我后来在外面待过,我一直到死都不会明白‘人民战争’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也被派往军队服役,而当时的我只想离皇宫远远的,所以就选择了最为偏远的西南,一去就是三年。

我在祈天的手下,因为是皇族,所以没有被派去冲杀的第一线,反而做了祈天的传令兵,每天为他跑跑各个军营,传达一些命令。

在我十五岁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厌烦了传令兵的工作,想要去前线参与战斗累积战功,我把想法与祈天提了出来,却遭到了他的反对,他不同意我去前线,认为传令兵是我最好的选择。

一气之下,当晚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冲进了前线。

那是一场多么惨烈的战斗啊!西南的人民为了获得更大的生存机会,拿命在和弑天军在厮杀!往往都是拿两三个人的命来和新秦的官兵以命换命!我当时就吓傻了!当一根长矛向我刺来的时候,我几乎忘记了所有学过的一切,什么武技,什么契约术,什么乱七八糟的兵法,那时候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战争,特别是在战场厮杀的时候,很多时候靠的就是本能,我的本事还不到家,本能也只有呆呆的看着死神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李远深深吸了一口气,有些后怕的继续讲道:

“要不是祈天,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我,更不会有你的出现了他出现在战场上,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上的剑轻轻一挑就将那支刺向我的长矛给挑了回去,他一把将我从地上抱起,带我离开了那地狱般的地方!

别用这种鄙视的眼神看我,要知道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啊,任凭谁在十五岁的时候上战场都会这样的。

带我到安全的地方后,祈天严厉的告诉我,战场并不是我这种毛都没有长全的人去的地方,因为我是私逃,念在我皇族的身份上,便不用军法处置了,改用军棍来给我长长记性,然后他狠狠的罚了我二十五记军棍,那时候的我脾气也倔,挨板子的同时还大骂自己的父亲,恨他把我生在这个世上,让我一出身就是没用的皇族。

后来等我长大了一些后,便渐渐明白了,皇族,生来是统治平民的,而不是去前线战场进行最血腥最危险的厮杀的!

所以,我更讨厌这个国家,更加讨厌皇族,但是对祈天的讨厌,却莫名的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许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也或许是因为他教会了我很多知识和道理,反正,我不再讨厌他。

于是,我跟他也逐渐亲近了起来。

在一次前线大捷后,他第一次喝了酒,对着中央山脉大哭大叫,所有知道他故事的人都沉默着,惋惜着,虽然大家都很敬重他,但那时的情况,没有一个人敢上去陪他。

我看不下去,拿着酒陪他一起牛饮,我的酒量一直不好,直接把自己给灌醉了,后来听别人说是他哈哈笑着把我抱进了帐篷。第二天,他同意了我去前线的想法。

我知道,他认可了我,军人向来只敬重有血性的汉子,虽然我不知道我哪里一点有血性了,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还是很高兴的。

我在弑天军虽然做了两年的传令兵,但小时候学过的东西都没有放下,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进行复习,契约术更是有了很大的进步,而经过前线那次的危险后,我更加努力的练习着武技和契约术,希望能够学以致用。所以,到了前线,虽然我这种菜鸟仍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相比我第一次傻呵呵的跑去战场,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未完待续。。)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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