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他们还是不为所动,又道:“收下吧,就当是借我的,以后有能力了再偿还不迟,不要让孩子们跟着一起挨饿。”
猎户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再看看自己的孩子,最终放下尊严,,收下银子,但不是白拿,他们当中最为高大威武的那个人走上前,将脖子上兽骨制成的项链摘下,交给沈飞:“你是我们的朋友,朋友!”
了却一桩心事,沈飞走到自己原来的位子上,令狐悬舟和他随便攀谈了两句,回贵宾席上去了。往下走的时候,之前与沈飞大有交流的竞技场主管压低了声音对令狐悬舟说:“老板,沈飞这个人虽然厉害,但通过这件事情当是暴露了一个弱点。”
“说来听听。”令狐悬舟阴沉着脸。
“我认为他有着一颗善良之心,容易动感情;赌头明明与他素不相识,甚至还怀疑过他,沈飞却在生死关头,不惜自己承担风险,施以援助之手,可见他善心泛滥,是个理想主义者。”
“不错,他确实是个善人。”回忆起在与通天教三大高手鏖战时,沈飞不惜舍身折返,挽救无辜少女一条性命的举动,令狐悬舟点点头,“我们得好好想一想,怎么能好好利用这一点来对付他。”
“现在就动手吗?”主管看起来和令狐悬舟很亲近。
“不急,看看再说,此刻金陵强者如云,形势复杂,我们贸然动手太过引人注意。”
“还是老板您想的周到。”
“不过,既然知道了他的弱点,就总有用的着的时候,让咱们的人对他日夜监视,全力找出他身上的弱点和与人来往的渠道,越多越好。”
“明白了。”主管回应,转身离开了令狐悬舟,下去安排去了。
坐在观众席上的沈飞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善意之举,反而将本身的弱点暴露了出来,他更加没办法想象,原来令狐悬舟早就派人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了。
五号擂台的比赛刚刚结束,是一名仙风道骨的老者取得了胜利,下一场比赛就轮到沈飞出战了。他飒然站起,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离开的赌头说道:“去吧,这一场该赌谁赢你应该心里有数,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银两,把宝贵的身家性命一起押上,去吧。”
沈飞的声音如同拥有魔力,赌头愣了片刻之后,连滚带爬地穿过人群,高举着手往服务站奔跑,“我,我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押上,赌沈飞赢!”
“哈哈!”一袭青衫迎风展,沈飞哈哈大笑。
他素身站立,双手交叉,横于胸前,脚踩花瓣云,身如长松,随着花瓣云的前进而前进,从观众席一直飘到了擂台上,降落下来。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们五号擂台的主战赛了。先到达擂台的战士,咱们令狐家主先前已经为大家介绍过了,是来自蜀山的使者,五号擂台擂主最有力的竞争者——沈飞,沈公子。”解说员用嘴巴对着海螺,大声地解释。
海螺死去之后,把血肉去除,外壳晒干,可以当做扩音器使用。
“与他交手的,是不知道来历的神秘人物,手持一杆红缨枪的绝强武者,请大家用掌声欢迎他上场。”
“请欢迎他上场!”
“请欢迎他上场!”
“请上场!”
“上场!”
解说员连续说了几次,都没有任何人回应,无奈地自嘲道:“看来,沈公子的对手还没有到来,咱们耐心等待一会儿。”
话是这样说,沈飞站在擂台上却一点都不轻松,从登上擂台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清晰地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杀意笼罩了自己。
“怎么回事?”他心中惊疑,“杀意怎可能来自天上地下,各个方向?难道自己的对手就隐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
又一次赞叹人间的强者如云,沈飞祭起仙罡,全力将它们扩散出去,作为手脚。同时面上毫无变化,脚下花瓣云不散,做出一副静静等待的样子“让我看看,你究竟藏在何处。”
师承自正道第一大派蜀山剑派的沈飞,修炼的是达通天地的阴阳道法,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从功法玄妙的程度来说,应该是最上乘的。
将仙力当做触手来用,这招数只怕也只有蜀中上仙能够做到。仙力向着四方扩散,越散越远,能够到达的极限是以自己为中心,方圆五百米的圆形空间。沈飞站在原地不动,仙力自行寻找敌人,朦朦胧胧地,追查到了一个藏身在人群当中的影子。
“找到你了。”他仍旧一动不动的,探查出去的仙力锁定了对方,以不变应万变,等着对方先出招,却迟迟不见行动。
“你在等什么?”沈飞疑惑了,却蓦然感受到一丝寒意出现在身后,竟是有一杆红缨枪自黑暗中袭来。
“怎么回事!”心中一惊,侧身闪过,仍然难逃此劫,被枪尖穿透了肩膀。
“怎……怎么回事,我是不是眼花了,观众们你们看到了吗,刚刚似乎有一把红缨枪从黑暗中射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沈公子的身后,刺伤了他的肩膀,又再收回,消失于黑暗的最深处。”解说员语气夸张的解说。
观众们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呐喊助威,而是纷纷向着远离五号擂台的方向躲闪,离开了最靠近擂台的观众席位,他们真是怕了,自从净灵和尚和沈飞现身竞技场之后,五号擂台似乎就成为了一处被诅咒的地方,不断有顶尖强者现身于此,对观众席上的普通人造成非死即伤的重大伤害,观众们真是吓怕了,所以一看到又有自己不能理解的招数出现,马上向着远方逃离,晚一步都不能够容忍,生怕再被牵连进去。
而他们甫一离开,便赫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来就在看台第十排的位子上,一个长发的男人兀自安坐,在所有人都走了的时候也一动不动,双手交叠托着下巴,目光玩味地注视着擂台上的沈飞。这人一头长发黑白交杂,双瞳之中反射着野兽般的光,瞳孔细窄,像极了夜下等待猎物的毒蛇,一身造型古怪的皮衣,完整的兽爪趴在左侧肩头,是皮衣的一部分。
从造型来看明显不是善类,只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在自己身边,却一直没有发现。
“那一枪痛不痛啊。”居然开口说话,是对着擂台上的沈飞说的,语气平和,没见得如何嘶叫,却在这嘈杂的环境下,清晰地传入众人耳中,“我就是你的对手——洛萨。”
“洛萨?”听他说出名号,再联想到之前出现的红缨枪,观众席上不少人露出惊愕的神色,更加发狂地逃跑了,“快跑,大家快跑,今天的比赛都别看了,这家伙是个杀人魔,咱们赶紧躲远点。”
“多嘴!”自称为洛萨的男人微微蹙眉,右手伸出,枪尖与枪杆连接处绑有红色丝绦的长枪凭空出现在那个多嘴之人的身前,一枪将他捅了个透心凉,更引起观众们的恐慌,争相逃命。甚至连守着其他擂台的观众,也开始逃命,互相踩踏,跑得慢的被快速拥上来的人群推倒,活活踩死。
“真是愚蠢啊。”洛萨冷笑,手收回的同时,红缨枪也跟着消失在黑夜中。
沈飞趁着这段时间,抓紧修复伤势,快速止血,恢复元气,不过伤口是复原了,被枪尖捅穿的地方却还是一阵一阵的痛,痛起来的时候,就像几千根针同时扎进肉里,撕心裂肺的难受。
“这是怎么回事?”还是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似乎以童子金身的修复力也难以完全治愈红缨枪带来的伤害。
“你是不是在疑惑,为什么伤口明明已经复原,却还是能感到疼痛呢。”自称为洛萨的男人阴冷地笑,“不过说起来,你的恢复能力真的和资料中显示的一样,能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伤口呢,好厉害,佛宗的护体金身也不过如此吧。”
“资料中显示的?”沈飞心中一凜,“你在调查我?”
“能够被我们的人调查,对你来说其实是一种荣幸。”
“你们的人?”
“明说了吧,你最近一段时间在金陵城的表现非常抢眼,引起了我家公子的注意,我之所以出现在竞技场,做你的对手,就是奉公子之命,前来测试你的实力,如果你能够过关的话,将幸运地被收编,成为幕僚中的一员;如果没有过关的话,就会惨死在我的枪下。”
“收编?幕僚?公子?”短暂的沉思后,沈飞已明白了洛萨的意思,“你是哪位皇子的人?”
“等你完成了测试,我自然会告诉你。”
“你可知道我背后的势力是道宗,邀请我成为幕僚,便等于与道宗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这其中的意思不用我说你应该也是明白的,你家主子就不害怕会惹得佛宗不高兴吗。”
“这就不是你要考虑的问题了。”
“更何况,我道宗沈飞无论支持谁,都会是被支持者的莫大荣幸,他们感恩戴德都来不及,又怎会接受这般侮辱性的测试,真是可笑,既然你身后的人那么没有诚意,我沈飞也绝不会帮助他。”
“说到底都是利益而已,先通过了我的测试,再谈其他的不迟。”洛萨冷冷地说,“前提是,你有这个本事的话。”
丝丝缕缕的光芒出现在他的身体外面,洛萨坐在原地,不准备离开,似乎就想这样隔空与沈飞开战。之前两次出手,他所施展出的招数非常特别,感觉和蜀山道术出自一家,是通过操控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灵力而发挥出匪夷所思的力量。使用的武器却不是蜀山惯见的仙剑,而是一杆枪,一杆枪尖和枪杆之间拴着红色丝绦的长枪——红缨枪。
从枪上灵力的波动来看,当是仙器的一种吧。
“我觉得既然是比赛,还是站在擂台上比较好,你说呢。”沈飞有意这样说,因为从洛萨刚才的表现来看,他发动技能可以无视距离的限制,自己却不行,无论是有去无还剑术,还是五行创生术都需要在一定的距离范围内发动,所以距离近了,对自己更有利。
“好,就如你所愿,不过实话告诉你吧,就算距离再近,你都不会是我的对手。”丝丝缕缕的光芒闪烁,洛萨原地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擂台上,看起来像是空间系仙术,可是,一个能使用出空间系仙术的上仙,为何会蹚人间这趟浑水。
“你的样子看不出年龄呢。”沈飞上下打量对方。
“仙人不都是如此的嘛。”洛萨站在沈飞的对面,擂台的另一侧,一只手抬起,手掌所对的虚空中出现细碎的涟漪,红缨枪的尖端在涟漪中出现,如同来自另一个世界。
沈飞惊讶地说:“你果然是仙人,身为仙人为何要参与人类的争斗?”
“小朋友哦,仙人的活法有很多种的,类似蜀山群仙那样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活着其实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已,很多仙不喜欢的。”
“除了蜀山,那就是蓬莱仙岛了,这么说你来自蓬莱仙岛喽。”
“我确实在聚仙阁里呆过一段时间,不过现在已经退出了。”
“退出了?”
“缘由嘛,就没必要告诉你了。”
“可是,无论怎样,你都身为仙人,既然是仙,便应该遵守仙人的规则,不该随便插手人间事务。”
“都说了那是你们蜀山的规矩,不是天下所有仙人的规矩。”
“凡修炼道术者,都是一家。”
“小朋友哦,你可真爱开玩笑呢。”洛萨抬起右手,红缨枪在他手间化作一条似蛇似龙的妖兽,“照你这么说,魔教修炼的也是道术,也是一家子的喽。”
“据我所知,魔教修炼的是魔功吧。”
“实话告诉你吧,现在九州的四大门派,除了佛宗之外,全部修的的是达通天地的道术,而且,这份力量的起源并不在蜀山,蜀山也不是靠着这份力量发家的,我说的对也不对。”
“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