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有楚邪的一场比赛,他早早地来到了赛场上,重剑背在身后,双手交叉环抱于胸前,眼睛闭着,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耐心等待自己的对手。对待比武,楚邪一向非常重视,这与他看待其他事物的时候完全不同,他天生是个习武成痴的人,对待武术有着外人无法理解的执着。所以楚邪对于自己的对手实际上非常尊重,向来都会很早出现在竞技场内,等待对手的到来。
与他十步之隔的四号斗技平台正在上演一场精彩的对决,对决的双方是一名白衣飘飘的仙人和一只身形巨大的四眼怪物,白衣仙人年纪轻轻,乍一看和廷方有几分神似,唯独手中仙剑平凡无奇,和身形巨大的四眼怪物对战看起来有些吃力,却也因为此,擂台上的战斗才有来有往,格外的好看,不再是一面倒的屠杀。
与之并排的三号擂台同样在进行一场难分难解的战斗,曾经战胜了草原巨蜥的丛林绿蟒又再出战,迎战一只通体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的雪山狂豹,绿蟒将身体盘成一个圈,头藏在圆圈的里面伺机而动,凶猛的花豹虽然动作敏捷,却奈何它不得。
另外,二号擂台正在进行军团战,身穿重甲的步兵军团和行动疯狂的行尸交锋,他们此前已经有过一次交手,当时重甲步兵团以惨败告终,今日卷土重来,矢志复仇。
一号擂台的对决也很有意思,是之前有过出场的吹笛人和骑兵军团的战斗。吹笛人以笛声驾驭狼群,在多日前的战斗中为沈飞赢得了第一桶金,今日再现擂台,迎战手持弯刀,背负弓箭的骑兵军团,胜负难料。
沈飞坐在花瓣云上,望着下方的一幕幕战斗露出微笑,心说:“在自己的复出战上安排了这许多的好戏,令狐悬舟真是用了心了。”
若雪坐在旁边,紧紧搂住他,问道:“沈飞哥哥,你不是说令狐悬舟不是好人吗。”
沈飞主动与若雪凑近,为她抵挡风寒:“呵呵,正因为他不是好人,所以才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啊,今天的比赛精彩了,好好看吧。”
“楚邪哥哥的对手还没有出现呢。”
“总会出现的,没必要着急。”
“沈飞哥哥,四号擂台的少年和廷方挺像的,自从上次遇见,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现身了,你说他跑到哪里去了啊,不会和净灵和尚一样失踪了吧。”
“廷方这孩子蛮有个性的,他心里怎么想的,究竟去到哪里我也不能说得清楚。不过有一点很重要,所谓怀璧其罪,廷方手持蓬莱仙岛重宝,随便在人间行走的话,可能会招致他人的暗害。”
“这么说廷方有危险喽?”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你看最近李婷希和那日出现在竞技场的老者都没再出现了,我觉得说不定是耐不住性子,去寻找廷方去了。廷方毕竟不是兔子,守株待兔这种事情总归不可取。”
“哈哈,沈飞哥哥,你打的比方好有意思。”
“我倒希望廷方不要出事才好,那个孩子骨子里存在的一些东西,我还是很欣赏的。”
“一个臭屁小孩而已,有什么东西值得沈飞哥哥你欣赏的啊。”
“比如说,他不愿同流合污的勇气我就很欣赏。”
“这倒是,那孩子蛮倔强的。”
“不说他了,若雪咱俩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啊,沈飞哥哥。”
“赌赌前一到四号擂台的比试,到底那方能够最终获胜。”
“拿什么赌呢。”
“如果是我赢了,若雪你以后就要乖乖地听话,不许乱吃干醋,乱发脾气了;如果若雪你赢了,可以命令我做一件事情。”
“好啊,好啊,这个赌约好,可是沈飞哥哥,我可是从来都是乖乖的,从来没有乱吃干醋的时候呢。”
“少来,还说没有。”
“嘻嘻嘻。”
“仔细看看吧,四个擂台的对决,猜对其中的三场算你赢,猜对两场算咱俩平手。”
“那可不行沈飞哥哥,你比我厉害多了,我如果能和你打成平手的话就应该算是赢了才对。”
“猜对两场就算你赢?”
“合情合理的啊。”
“那好吧,就依你。”
“嘿嘿嘿,就知道沈飞哥哥最最通情达理了,容人家好好瞧瞧啊,看清楚了再说胜负。”
“若雪啊,你可不能等到比赛临近结束的时候再把结论说出来,那算是作弊。”
“沈飞哥哥,你放心吧,做游戏的时候人家很认真的,不会耍赖的。”若雪将身子探出花瓣云,一脸幸福的表情,能和沈飞哥哥做游戏她很开心,“额……容人家好好观察一下哦。”
月光下,沈飞注视着若雪的侧脸,看她面容干净,目光清澈,唇红齿白,略施粉黛,长发飘飘,不禁有些喜欢,顺手搂过去,将她拥入怀中,“小傻瓜,愣头愣脑的小心掉下去了。”沈飞的声音很亲昵,两人在一起呆久了,他对待若雪越来越温柔。
“沈飞哥哥,你真好。”若雪把头枕向沈飞肩膀,做可爱状,互相倚靠了片刻,重新望向擂台,仔细地观察了一阵说道:“一号擂台的战斗,我认为会是骑兵军团最终取得胜利;二号擂台的战斗,我觉得是行尸最终取得胜利;三号擂台的战斗,我觉得雪豹能够最终取得胜利;至于四号擂台,我觉得那名白衣持剑的仙人取胜的机会更大一些。”
“骑兵军团、行尸、雪豹、白衣剑仙。若雪你认为是这四方人马能够最终获胜,没错吧。如果想改的话,现在还来得及哦。”
“不改了沈飞哥哥,人家已经做出决定了。”
“那我只能押注与之相反的一方了,现在就让我们好好观战吧。”
正说着,五号擂台上面忽然卷起一阵仙风,一名穿着黄褐色道袍的人出现在擂台上。此人身高七尺,手持拂尘,头戴道帽,脚踩布鞋,一身道袍宽大,一眼望过去便可知是修道之人。
楚邪站在擂台的另外一侧,身材比这人高大很多,始终打不起精神的眼睛却因为这名道士的出现而放射出神彩,跃跃欲试地说:“你是蓬莱岛的散仙吧?”
“道士我法号醉翁。”
“醉翁?有趣的名字。”楚邪更加来了兴趣,“今天的对手还真是不错,斗技场挺会安排人嘛。”
“道士久居海外,听闻此地有蜀山上仙光临,特从远方赶来,以求公平切磋。”
“原来你也是冲着沈飞来的。”
“早有意愿请蜀中上仙赐教,只是一直没有这个机会。”
“你可知我是谁。”
“白鸟峰峰主第三子楚邪。”
“你认得我?”
“呵呵。”
“你的语气很不屑。”
“算起来,你也是蜀中上仙了,在这里切磋切磋也是好的。”
“我下手不知道轻重,你可别怪我。”
“擂台之上,刀剑无情,怪不得别人。”那中年道士倒是不卑不亢,不喜不怒,“只不过贫道也要劝你一句,身为仙人,仗着父辈的荣耀肆意妄为,早晚有一天会出事的。”
“这你可就说错了,我楚邪做事,向来和白鸟峰无关。”
“错的是你吧,若没有白鸟峰在背后撑腰,你楚邪只怕早就被诸派围攻致死了。”
“废话连篇。”醉翁道人的话真的戳到了楚邪的痛楚,他向前迈出一步,背后长剑随着右腿的跨出毫无征兆地向前劈斩。“呼”的一下子,一道凌厉剑罡斫出,从醉翁道人高高掠起的足下经过,斩中擂台四周存在的结界,片刻僵持后将结界斩碎,飞向空中去了。
“又要发飙了。”观众们对五号擂台早已心有余悸,眼见擂台周围的结界又在这一剑之威下分崩离析,马上向着远离五号擂台的地方逃去。
醉翁道人手中持着一把拂尘,高高跃起之时,身体飘洒自然,展现出的灵活与表现在外的年龄完全不相称。道士穿着道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却不同,除了道袍之外,道鞋和道帽也是一应俱全,手中拂尘更是零星分布于人间道观的标配。
从穿着来讲,他是非常正统而且隆重的,像是对自身的一种要求,却过于刻意,与蜀山万法自然的理念有所背离。
功法倒是精妙的,轻松避开剑罡的斩击,拂尘即刻上扬,以柔软的拂尘替代仙剑还了一道剑罡回去,被楚邪用手中的重剑硬接下。落地之后,双脚踏地,速度快了数倍,闪电般冲向楚邪。
后者待他杀到近前以后,方有所行动,蓦然往前挥剑,重剑夸张的剑身在半空中划过,穿过醉翁道人的残影撞在地上,只听“轰”的一声,碎石飞溅,地面整个爆开,烟尘滚滚。
观众席上的观众们完全被这一击点燃了,激动得呐喊助威,拍手叫好。烟尘中,拂尘神出鬼没地偷袭,在楚邪的身上留下了两道印子,仅此而已,楚邪肉体的坚韧让人误以为是修得了佛门金身。
沈飞对此甚是惊奇,他能够获得超乎寻常的自愈能力,一来是身体属性如此,天生体质特异,就如同邵白羽能够倾听万物之声一样,是上天赐予的恩惠;二来与通天路上的机缘巧合密不可分,他无意中得到了童子金身,至此近乎不坏。楚邪肉体的强悍与坚韧倒像是经过长久地锻炼而得到的,非常不可思议,连仙人的斩击也能轻松抵挡住。
回忆起通天路上夺取童子金身整个的过程,沈飞忽然间想到了在当时将整个身体给予了自己,因此承受剥皮之苦的坐井观天佛化作一方小金人进入山河卷之后,似乎从此再没有动静了,自己几乎把他忘了。连冰棺中的女人都重生化作了霞儿,那么他呢,他是否也已经重生,隐藏在山河卷某个小角落里不让自己发现。
山河卷真是太过神奇了,这边世界的生物往那边世界安置的时候,需要格外小心才好。
擂台上,楚邪和醉翁道人背对背站立,醉翁道人怀抱拂尘,目光柔和随意,七尺身材远远没有楚邪来得夸张,却也算不得矮,站在烟尘纷落的地方,黄色仙罡护体,将世间的污秽抵挡在外。
楚邪的身上笼罩着橙色仙罡,比之沈飞的赤色仙罡低了一等,手中重剑沉重,垂在地上,将花岗岩地面压得龟裂,赤裸的上半身肌肉泛红,两道白色的印子清晰可见,那是刚刚被拂尘斩中留下的伤痕。
万事万物,只要被仙罡笼罩了,再施加以控制,便能够有效地化作武器,看起来柔软的拂尘也不例外。
“如传闻所说,你肉体的坚韧程度非常了不起。”醉翁道人不无夸奖地说。
楚邪总是无精打采的眼睛比之前不知道亮了多少倍,看起来,醉翁道人是个值得他重视的对手,“你以为我拥有的只是肉体的坚韧那么简单吗,肤浅。”话锋一转,提起重剑扛到肩上,“试探就到这里,开始真刀真枪的干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试探?”醉翁道人冷笑,“刚刚那一击,我可是抱着杀死你的决心的。”
“你不会只有这点能耐的。”
“反而是你,自称为武痴,为何也不在战斗中倾尽全力呢。”
“好吃的东西总要细细品味才行,好玩的人也要多多交手才有意思,你说不是吗。”
“原来你是把咱俩的战斗当成游戏了。”
“错,我是把你当成了好玩的玩具。”
“你在侮辱我?”
“我在陈述一个事实。”
“狂妄无知的楚邪哦,你可知道,即便在聚仙阁内,我醉翁道人的名号也是响当当的,你一个娃娃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呵呵,少倚老卖老了,醉翁道人你也应该知道,曾经有无数所谓的强者站在我楚邪的面前说过出与你类似的话,都被我一一打败了。”
“那好吧楚邪,本来顾念你的身份,我还不愿意拿出真本事,希望你能够知难而退,现在看起来,没那个必要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