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玲珑直起了身子道:“妹妹,有件事情姐姐得实话实说。帝都是一个严格实行宵禁的城市,各方面管控极严非其他城市可比。咱们姐妹俩平日里逛街的时候你应该都看到了,帝都中并没有风月场所,最多最多,就是搭戏台唱戏而已。”
“姐姐,你是说妹妹多心了哦。”纳兰若雪噘着嘴,一副委屈不开心的样子。
“妹妹,你听姐姐把话说完啊。”有了前面一段话的铺垫,安玲珑接下来说的才是重点,“沈公子,若雪是我的妹妹,我不愿意她受委屈,但也绝不会偏袒于他,对于任何事情都会以旁观者的身份实话实说。沈公子,我觉得你必须承认,自己身上确实有一些异样的香气挥之不去,这香味绝不是妹妹的体香,而是一种更加浓重的味道,像是加入了麝香,你要怎么解释。”
这一番话说完沈飞只能叹息,他知道安玲珑作为局外人能够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给足他面子了,他知道今天的事情全怪自己,哪怕稍微注意一点,哪怕回来的时候没有继续沉迷在回忆中,没有继续为俊雅的音容笑貌所困,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般窘况。
自责懊悔了很久,他难看的表情忽然严整起来,迟疑的态度变得坚定,对若雪,对安玲珑郑重说道:“我沈飞进入帝都有着大事要做,这一点你是知道的,怀疑我,审问我根本没有意义,因为我和你不一样,你来人国是来玩的,我来人国是奉了师命是来办事的。
将玲珑小姐牵扯进来我很抱歉,同时觉得异常难堪,我们仙人即便下凡也要保持应有的高傲,为这些小事让人看了笑话简直是奇耻大辱。
若雪,我再解释最后一遍,你愿意接受就接受,但从今以后咱俩必须分房睡,当时我被你死缠烂打逼到妥协睡在一起现在看根本就是天大的错误!你不接受,马上给我回帝都去,我会写信给掌门真人,让师父请明月峰峰主亲自将你接走。”
“沈飞哥哥,你又用这一套吓唬人家。”纳兰若雪哭的更大声了,这次甚至连兰儿和婷儿也招了来,几个女人像是组成了一个后援团,让沈飞觉得无比尴尬,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不得不说,这段日子的接触让沈飞对若雪有了一定程度的依赖,产生了某种甜蜜的感情大概就是爱吧,但若雪真的太过分了,她不允许沈飞与其他女人产生一丁点的接触,不允许沈飞做这个,不允许沈飞做那个,日夜看着沈飞让他很痛苦,很疲惫,像是坐牢一样。沈飞觉得自己必须将若雪送回去了,无论是出于安全的角度,还是出于两人相处的角度都应将她送回去了,只有这样,对若雪来说才是安全的,才是保护她的行为;只有如此,自己才能放手做一些事情,不再束手束脚。
想通了这一点,他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变得前所未有的严肃,“若雪,你自己选吧。”
“沈飞哥哥,明明是你做错了事情为什么反而让人家选择。”纳兰若雪哽咽着说,她哭成了一个泪儿。
“因为这是你我之间曾经的约定,而你今日又打破了约定。”沈飞语气鲜有的严厉,他已经很久没有以这种严厉的口吻和若雪说话了,自从在金陵城内若雪以身护他,沈飞对若雪便千依百顺,无论事情大小都依着她,直到今天,闹到如此的地步。
若雪道:“沈飞哥哥,人家不愿意做选择,该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问题的是你。”
“我有什么可交代的,我行的端,坐的直。”
“那你怎么解释衣服上的味道。”
“已经和你解释很多遍了,上午的时间我去了一趟道馆,是教徒弟的时候身上沾上了味道。”
“这么刺鼻的香味哪是寻常人家应该有的,沈飞哥哥如果你真的收了这样的女弟子为我,我建议你将她逐出师门;如果你只是在找一个借口敷衍我,我希望你能把那个所谓的徒弟找了来,咱们当面对质。”
“这么说,就是不信任我喽。”
“沈飞哥哥,你不要再糊弄人家了,你根本是在撒谎,你身上的味道绝不是寻常女子应该有的。”
“若雪,你明知道我有大事要做,却还让我在众人面前如此难堪吗。”
“沈飞哥哥,这是原则性问题,若雪不能忍的。”
“那好,我现在就给师父写信,让你母亲把你接回山上。”
“沈飞哥哥,你看看你自己,你都要把若雪轰回山了还说心里面没鬼。呜呜呜,呜呜呜,若雪不回山,若雪干脆死在这里好了。”
“纳兰若雪,你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份,你是蜀山上仙,不要像个山野村姑一样在我面前撒泼打滚行吗。”
“沈飞哥哥,这都是你逼的,都是你逼的。”
沈飞和纳兰若雪僵持住了,沈飞万万没想到纳兰若雪这一次分毫不退,无论如何都要和自己顶牛,要自己道歉,他觉得头晕目眩,他感到身心俱疲,他觉得喘不过起来。足下踉跄,眼前一花,脑袋一沉就此晕倒过去,却惊讶发现现实和虚幻本来就是反的,晕倒对他而言反而是醒来,刚刚发生的事情不过是做了一场可怕的梦而已。放眼望去,屋子里黑漆漆的,几束光透过紧闭的窗户射进来,能够照亮的地方有限。
沈飞马上揪起衣服放在鼻下嗅闻,闻到一阵只属于俊雅的奇香,再一摸额头,发现自己满头大汗,看看四周空无一人,他毫不犹豫地展开气吞山河卷冲了进去。
“还好只是一场梦,还好若雪和预想的一样与安玲珑一道逛街去了,否则家里便会天翻地覆,否则便会出现梦里面的场景,否则自己的脸面就会丢光了。”
沈飞深感侥幸,他知道梦境是现实的映射,一定是自己担心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才会做了那样的梦的。他来到小溪边,生起火将穿在身上的衣服彻底焚毁,他将棱角分明的身体沁入水池,甚至潜入池底,好将身上的味道洗净。
其实,俊雅并不是一个喜欢将身上弄得很香的女人,沈飞只是在心虚,长久的接触让他深深知晓若雪的脾气,本能的担心梦里面的事情发生而已。
与俊雅在一起一上午时间,费劲心力将彼此间的矛盾解开让他身心俱疲,回到城主府后很快就睡着了,由此进入了梦乡,梦境里发生的一切都如此真实,吓得他一身身的冒汗。人果然是不能做亏心事的,做了亏心事是要睡不着觉的,沈飞深感疲惫,他感觉在九州生活真的太累了,不如回到山河卷,作为主宰存在来的自由,他有些想要放弃世间的恩怨找个地方躲起来了,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没什么不好。
沈飞不想再去费力地查明山河卷又有了何种的变化,他只是想找一个地方静静地躺着养养身子,让那颗过度紧张的心得到放松。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自己无疑是幸运的,因为无论如何,都能有这样一个避风的港湾能够停靠。
气吞山河卷,仿佛是苍天故意赐予他的,让他即便犯下了大错为世人所不容,也有一个清静的地方能够生活,能够避难。
水底凉丝丝的,仿佛回到了南山寒潭,让沈飞想起了曾经对他而言最重要的女人——明月峰冷宫月!
那个女人伤他太深,以至于沈飞不愿意回想起她,不愿意想起阿訇体内两人的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阴阳相生,五行八卦,纳兰若雪的出现算是一个意外,让沈飞平凡的生活出现了一丝惊喜,但静下来想想,总感觉和若雪之间少了一点什么,少了一份内心深处的悸动和期望,就是第一次见到冷宫月的时候产生的那种感觉,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憧憬。
仔细想想,自己和宫月便如同那互相咬合的阴阳两极,宫月手中有着至寒之剑雪尘,雪尘释放出的寒意只有王剑九龙能够抵挡,也就是说,只有自己能承受宫月融入骨髓的冰冷,只有自己!
不知不觉的,眼前出现了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绝世容颜,有的时候,记忆力太强也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曾经发生的一切,所有在你生命中走过一遭的人和事都永远无法忘记,稍一安静就会回忆起来,忆起那渐行渐远之人的背影。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在一起呆久了反而觉得平淡,沈飞明明知道纳兰若雪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是能够与自己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的那个人,却仍然会在寂静无人的夜里,不自觉地回忆起冷宫月的背影。
那个人,会不会已经和白羽在一起了?他们两个人作为蜀山年轻一辈的翘楚即便在一起也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的心会如此的痛呢。
沈飞置身于冰冷的池水中,用那沁入骨髓的寒冷麻痹自己,一场梦让他想到了和若雪在一起时的不愉快,因为这份不愉快的存在进而回忆起那个曾经令他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人,想到了自己长久不在山上,冷宫月可能已经和最好的兄弟在一起了。
他无法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他迫切地想要逃离人世间的纷纷扰扰,想要在一片没有斗争,没有尔虞我诈的清静乐土上静一静,找到属于自己的本心。
心是万法之初,沈飞的心一直是杂乱的,是迷茫的,是不稳定的,所以始终无法在境界上再进一步。
来到人间,太多太多的俗事绊住了他的脚步,让他没有办法正常的修行,让他的心意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让一切都不能安定下来。如此下去,他会陷入俗事的泥潭中,距离山上的人越来越远,距离自己最好的朋友,距离自己最无法忘记的女人,距离那些曾经打败过的人越来越遥远,变得触手不可及。
只有在山河卷中他才能主宰一切,只有在这里他才能稍微掌握命运,这是一个供他逃避现实的避风港湾。
黑色的夜,明亮的月,萧瑟的风,孤独的人。
沈飞明明已经找到了让自己不再孤独的人和事,却又与他们渐行渐远,因为下山的初衷,因为内心的坚持,因为肩上背负的血海深仇。仇恨让他对俊雅有了非同一般的感觉,让他成为了上官虹日的死敌,让他开始怀疑皇子烈,怀疑身边的一切。
来了人国两年的时间,沈飞恍然发现自己只是个外来者而已,对于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都无法真正掌控。
沈飞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真的很可怜,明明精才绝艳,明明身怀异术,却永远无法掌握自身的命运,眼前的路永远为一些外人所操控,所做的事情永远是身不由己的,如此的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如此继续下去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想要逃离,彻底逃离这一切,放弃师父的叮嘱,放弃若雪的爱意,放弃白羽的友情,放弃冷宫月的羁绊,就这样转身离开,在山河卷里定居下来,安心做个主宰,以自己的心意重新建设世界。
他真的很想如此,感觉这样才能彻底的规避现实,让生命变得可控起来!
冰冷的池水让沈飞的心冷却,让他的精神放松,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坦。透过水池望向天空,能够看到明亮的圆月就挂在头顶,那月亮圆的像个盘子,仿佛是在告诉他山河卷中的生活是美满没有缺陷的。
沈飞坐在池底,身体蜷缩,两条粗壮的手臂抱住膝盖,静静地看着天上的圆月,他恍然记忆起,小的时候自己也喜欢这样坐着,每次都会让一个美丽的女人尖叫起来,不顾身上干净的衣服入水将自己拉起。
那个女人是母亲吗?
为什么连她的样子都记不得了。
或许真如俊雅所说,自己不是对过去的一切没有了记忆,而是因为那段记忆太过痛苦而有意识地将之封闭在脑海最深处,永远不愿再提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