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其实我并没有听过多少关于归墟之地的传说,但是我却知道归墟之地的生灵和神奇不比天庭和人间界差,那里有着更多的迥异的差别,那里有着更多的不同于这两界的东西,那里的生灵修炼的境界,也不见得比在场的诸位低,甚至是他们所修炼的强度和力量绝对要远远的超过你们,一旦给他们机会爆发,他们的潜力值将会蹭蹭的释放,你们若是不去努力的话,他们或许一跃而起,绝对的可以超越你们,成为主导这片天地的力量。”劫祖帝辛并没有危言耸听,他说的其实都是实话,若非他们受困在此地归墟之地,暂时无法脱身,否则凭借他们的韧性和耐力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们绝对可以问鼎天地,绝对可以达到很高的高度的,甚至是比起阐教的十二金仙,甚至是截教的那些四大弟子都要更加的犀利。
劫祖帝辛对归墟之地的生灵其实给予很高的评价,这些评价是基于他真实的感受中发出的,并非是听从外人之言提到的。
“哧……”
在场众人,包括孔宣在内的七大混元圣人都一阵懵逼,他们一阵阵的好似无法去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还是很难去理解的,毕竟他们未曾谋面,也不知道那片天地的生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吾之所以对归墟之地如此的熟悉,其实很简单,吾曾经进入过归墟之地,也曾与归墟之地的那些生灵有过接触,且吾在未证道前,有两具分身,一具乃朝歌外的淇水河中的帝鳄,修炼的是妖族东皇太一的法诀《太一经》。另外一具分身就是来自于归墟之地,他是归墟之地的血翅金蚊,有着无限的吞噬之力,混元圣人之一的西方教双圣接引道人就曾经亲身感受过……”劫祖帝辛说着看向了接引道人,他淡淡的说道,语气极其的平静。
“贫道?”接引道人一愣,他有些搞不懂劫祖帝辛话中的意思,他何时领教过劫祖帝辛的力量,他可不清楚劫祖帝辛的一具分身居然还有这么一番强大的力量在。
“是的,或许你连你自己都不觉得,但是这便是事实,因为你的圣道法宝十二品金莲消失不见了,它去了何地?”劫祖帝辛看着接引道人再次提醒他一句道。
劫祖帝辛没想到接引道人居然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那血翅金蚊就是他的分身,就是他所掌控的,其实也不怪接引道人无法发现什么,其实劫祖确实是这样子的。
“什么?!”接引道人此刻突兀的意识到,他细细的回味,不由的明白了前因后果。
“这……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难怪那最后吞噬掉吾之十二品金莲的那生灵最后逃走的地方乃是归墟之地,而归墟之地号称万劫不复之地,他居然能够活下来,原本一切都在劫祖的算计之中,果真是……”接引道人连连叹息,他其实一直都没有放弃过寻找那十二品金莲的事,但是他也知道希望渺茫,但是总还是有希望的,可是现在……
接引道人知道,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了,劫祖帝辛吞噬掉了那十二品金莲,即便是不去刻意的炼化,那十二品金莲也将会自然的化为劫祖帝辛体内的元气能,这些是很关键的,也是很值得去追究的。
“想通了?”劫祖帝辛看着接引道人的表情和举动,不由的笑了笑道。
“是的。一切都想通了,怪就怪在吾当初不该贪心,否则也不至于损失掉那十二品金莲莲台,哎,罢了,一切都过去了,不再去考虑这些了。”接引道人此刻深深的吸口气,他没再去多说什么。因为他知道说的再多也是没用的了,因为抢走他十二品金莲的乃是劫祖帝辛,他即便是再修炼无数的岁月,也抵不上劫祖的一根手指头,劫祖想要灭杀他,一个意念,一个眼神就足以让其彻底的消失在的无影无踪,神魂俱灭。
劫祖帝辛好似看出了接引道人的不甘,但又无可奈何的表情,他不禁的笑着摇摇头,抬手一个十二品金莲出现在劫祖的手中。
劫祖帝辛将十二品金莲托在掌心,那十二品金莲在劫祖帝辛的掌控下熠熠生辉,光芒万丈。
“这……”
接引道人彻底的懵了,在场的众人也都骇然,他们谁都没有说话,都静静的看着劫祖帝辛,他们不敢吭声,尤其是在劫祖帝辛还没有表态的情况,要是他们贸然的去做什么,那一切都真的是个大麻烦了。
“拿去吧,是你的就是你的,当初吾尚未恢复灵魂意识,借用手段将汝之法宝强行窃走并吞噬,现在既然回归,你这个十二品金莲吾借用大法力重熔,比起先前力量不会有丝毫的弱势。”劫祖帝辛此时此刻深深的吸口气,他没再去多说什么,对他而言这些都是最真实的心思。
劫祖帝辛的手段之强大,也有着诸多的力量存在,那是无敌的强大,也是有着诸多的力量的演化,这些都是可以去匹敌的。那所谓的混元圣人的法宝十二品金莲,劫祖帝辛真的是没看在眼里的。
劫祖帝辛若是想,他或许自己都能够演化出这种超脱天地的法宝的,谁都是无法控制的那种力量,尤其是那天地间的规则力量,那是绝对的超脱的。
接引道人闻声,慌忙将那十二品金莲接过,发现那十二品金莲的等级居然提升了不少,且那力量也快速的凝聚,很快就恢复到十二品金莲最巅峰的状态,继而快速的提升,好似欲要将天地给演化了一般。
“哗啦啦……”十二品金莲绽放出无限的光芒,瞬息与接引道人融为一体。
“小!”接引道人抬手将十二品金莲演化,掌控,继而变小。
“接引叩谢劫祖!”接引道人差点喜极而泣,但是守着这么多的练气士,且大多都是他的晚辈,他不由的强行忍住,但是他内心的激动程度却是澎湃的,无法去阐述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