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设计者莫名其妙地背了一个锅,这件事我们暂且不提。
但说怪物的武器落下,已经掩盖了街道上那名玩家的身影,旁边的玩家甚至以为他已经葬身在了这次攻击之下,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绚烂的金色光芒却陡然冲破了对方的剑气,在这一道璀璨的光华面前,就连强大的史诗怪物,似乎都失去了色彩。
“这是?”街道另一边的玩家惊讶得长大了嘴巴,街道上的那个身影,确实是他熟悉的同伴没错,但是对方手中那把巨大的金色武器,却是他第一次见到的。
难道说这个家伙其实是一个超级高手,一直隐藏实力呆在了我们身边?这名玩家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将其甩到了一边。他们这一队人可是从十几级就开始在一起行动的,每个人都是什么熊样,闭着眼都能说出来,根本不存在隐藏实力的可能,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方的实力突然之间提升了。
难道说是那个护符?旁边的玩家通过观察,将情况推测了一个八九不离,不过此时他依然有不解的地方——此时对方手中的武器和“那些人”使用的技能似乎非常的相像,但是,他这名队友的职业,却并不是什么神官职业。
难道说不是神官职业也能使用这种技能?旁观的玩家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不过此时手拿着这边武器的玩家,心中的惊讶其实比任何人都强烈。虽然只是一把武器,但是握在手中之后,却给他带来了仿佛无穷无尽的力量,虽然看不到这把剑的属性,但是只要看一眼自己的属性栏,就能明显看到自身的变化——这把散发着金色光芒的武器,属性远比一般的史诗武器要强,不仅如此,这把武器似乎还有其他的特殊效果。
这名玩家手持巨剑,心中微动,橙红的光芒陡然以他为中心扩散开来,随后他挥起手中的武器,向着体型庞大的史诗怪物斩了过去。
力量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这里的两名玩家来说好像不难回答,这股突然出现的力量似乎就是为了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的。两人角色互换,拥有“天国武装”武装的玩家缠住怪物,另一人救人,等到带着孩子的人走远之后,剩下的一人再摆脱这头史诗怪物,然后绕路过去,迎向半神级的能量巨人,接替其他人,拖延住半神怪物。
轰!巨剑在敌人的胸口爆炸开来,能量巨人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后退了一步,剩余的还活着的玩家趁着这个机会摆脱了能量巨人的追击。
“要是早点拥有这样的能力就好了。”手握护符的玩家想道,“就算不能打赢,至少也能多周旋一段时间。”
……
眷属。众人是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知道的这个词汇。邪神阵营的玩家,有一部分得到了邪神的承认,成为了邪神的“眷属”,所以才拥有了超乎寻常的力量。就比如说在北风郡出现的那头半神级的怪物,就是以一名“眷属”玩家围主导召唤出来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众人见识到了数个被神垂青的“神眷玩家”,这些玩家中的每一个,都具备着常人说不具备的能力。每一个人,都能对战场的局势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人族玩家在这些人全力以赴的攻击下,竟然没有处于绝对的下风。事实上,虽然吃了几次败仗,但是除了北风郡之外,人类在这几天的时间里却并没有其他的城市沦陷。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样也是因为一批玩家——在几天的时间里,人族有十几名玩家“觉醒”出了前所未有的实力,而这些玩家的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全部都是生活职业中的高手。这种情况,让人不得不联想起最近一段时间盛行的一个传言,那个有关工艺神的传说。
根据传说中的描述,人类其实是拥有着不属于任何邪神的力量的,这种力量就是人类所掌握的技术。这里的技术,包括人类高超的生产铸造技术、工业建筑能力、甚至还包括魔晶科技。有些人认为,只要人类能将这些技术的潜力挖掘出来,那么他们将真正拥有和邪神对抗的力量。
而所谓的工艺神,就是带领人类登上这一技术巅峰的领路人,只有在工艺之路上领先整个世界的人,才有资格承担这一重任。
……
信心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已经不再觉得邪神和他们的眷属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存在了,玩家这种生物,本来就是天不地不怕的,而现在找到赶超对方的途径之后,这种原本无谓的勇气就逐渐变成了强大的信心——既然已经知道怎样做,那就去做好了,不就是努力吗?玩游戏的,谁没有几次熬夜练生产,通宵打副本的经历呢?
而在这种强大信念的支持下,人族玩家的行动开始变得越来越积极。敌人的大军要来了?我们先去半路伏击!就算伏击没法消灭对方,至少也能削弱一部分力量,再不济,也能逼出对方一部分的底牌,不至于到了攻城战的时候,再被打一个措手不及。而在敌人没有进攻的时候,人族的玩家甚至会组织队伍,对邪神阵营占据的北风郡进行试探性攻击。虽然战果有限,但这样的行动却一点点地揭开了邪神阵营神秘的面纱。
……
“不能再僵持下去了!”人族玩家的行动,终于让邪神阵营的玩家甚至他们背后的存在感到了不安。原本他们以为可以轻而易举的行动,竟然多次受挫。当然,如果这种情况仅仅是个例,他们还可以将原因归结为人族中有深谋远虑的智者,事先做好了应对。但是当这种情况在整个战场上出现的时候,这些人不得不正视一个现实了——凡人种族或许真的拥有某种能够撼动什么的特殊潜力。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