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比赛通则
第17条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
17.l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17.2在第1节和第2节之间,第3节和第4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
17.3半时间的休息时间应为15分钟。
17.4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5分钟的决胜期或多个这样的5分钟来继续比赛。
17.5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应朝向第3节和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第18条比赛开始
18.1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球队(主队)应有球篮和球队席的选择权。
这个选择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告诉主裁判。
18.2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他们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18.3为进行第3节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篮。
18.4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18.5在中圈跳球,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比赛正式开始。
第19条球的状态
球可能是活球或死球。
19.1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裁判员将球置于罚球队员可处理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9.2球成死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球呈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和/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或决胜期的比赛时间时。
·球呈活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每节或决胜期比赛时间结束——
24秒钟装置信号已响。
19.3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如中篮算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裁判员鸣哨或比赛计时钟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仍控制着球时发生对方队员犯规,并且他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连续运动。(规则修改:原“对方队员对他犯规“现修改为“发生对方队员犯规“)
第20条队员和教练员的位置
20.1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
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罚球区的各线。
20.2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21条跳球
21.1定义
21.1.1在球场的任一圆圈内,当裁判员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跳球发生。
21.1.2当双方球队各一名或多名队员用一手或两手牢牢地握在球上,以致如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球时是争球。
21.2规定
21.2.1一节或决胜期的开始,应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21.2.2当宣判一起争球,或当宣判一起双方犯规且其结果是跳球时,应在就近的圆圈,在所涉及的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如果有2名以上队员涉及争球,应在由裁判员所指定的高度大致相同的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跳球。
21.2.3在任何(除上述第21.2.l或21.2.2款)情况中(包括一个活球停留在球篮支架上时),比赛由跳球重新开始时,应在就近的圆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当导致跳球的情况发生时,这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必须是已在球场上。
21.2.4当跳球的就近圆圈不能被确定时,跳球应在中圈举行。
21.3程序
21.3.1每一位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他的球队本方球篮的半圆内,一脚靠近圆圈的中线。
21.3.2然后裁判员应在跳球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跳球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21.3.3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21.3.4在球被合法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得离开他的位置。
21.3.5在球被一名非跳球队员触及、或触及地面、球篮或篮板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得抓住球或触球超过两次。
21.3.6在球已被合法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能在圆圈线上或超过圆圈线(圆柱体)。
21.3.7如果球没有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拍击,或如果球没有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而触及地面,则应重新跳球。
21.3.8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站立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1.3.9如果被指定的跳球队员因受伤、已达他的第5次犯规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则他的替补队员应跳球。
如果没有有效的替补队员,由队长指定的任一队员应跳球。
第21.3.l,21.3.3,21.3.4,21.3.5和21.3.6款的违犯是违例。
第22条如何打球
22.1在篮球中,球只能用手来打。
22.2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球,或用拳击球是违例。
22.3球偶然地接触到脚或腿,或脚或腿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第23条控制球
23.1当一名队员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为队员控制球。
23.2当某队的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或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为球队控制球。
23.3在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或球成死球或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之前,是球队继续控制球。
第24条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24.1队员开始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并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他将球投、扣或拍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为投篮动作开始。投篮动作继续到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为止。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臂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只要被裁判员认为他是在做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规则修改:原“纵然“现修改为“只要“)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24.2就腾在空中的投篮队员而言,投篮动作继续到完成该尝试(球离开队员的手)并且该队员的双脚落回地面。
然而,当球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球队控制球结束。
24.3一个被认为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的犯规,根据裁判员的判断,该犯规必须发生在队员投篮尝试中他的手臂和/和身体的连续运动已经开始之后。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须包括队员在投篮尝试中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运动则结束。
如果关于连续运动的标准是如上所述,则该队员被认为是在做投篮动作。
第25条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25.1定义
25.1.1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25.1.2即使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顶水平面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25.2规定
25.2.1球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中篮计3分。
25.2.2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得分应被记录,如同对方球队的队长得分。
25.2.3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25.2.4如果队员使球从下方进入球篮,这是违例。
第26条掷球入界
26.1一般原则
26.1.1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26.l.2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执行,不管最后的或仅有的罚球是否成功。在中场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位于赛场任一处的队员。
26.1.3控制活球球队的队员或拥有掷球入界权利的球队队员发生了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界外球应由非犯规球队从违犯的就近地点执行。
26.1.4裁判员可以将球抛或反弹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3或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将要获得控制球的球队不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26.2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罚球成功后:
26.2.1得分球队的任一名对方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处掷球入界。
这也适用于中篮后的一次暂停或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26.2.2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或可将球传给站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26.2.3在球穿过球篮后,执行掷球入界队员的对方队员不得触及球,偶然地或本能地触球是可谅解的,但如果在最初的警告后,掷球入界被对球干扰而延误,这是技术犯规。
26.3在违犯或任何其它比赛的中止后:
26.3.1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违犯或比赛中断的就近地点执行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26.3.2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传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置于该队员可处理处。
26.4规定
26.4.1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得:
·在球被另一队员触及前,在场上触及球。
·在球离手前或离手时步入场地。
·球离手超过5秒钟。
·球离手时,在球没有触及界内队员前使球触及界外。
·直接使球进入球篮。
·球离手前或离手时,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横向移动超过1米或向不止一个方向移动。然而,只要情况许可,沿垂直界线方向后退多远都可以。
26.4.2其他队员不得:
·在球已掷过界线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超过界线。
·当界线外侧掷球入界地点的区域距障碍物少于2米时,靠近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在1米之内。
违犯第26.4条是违例。
26.5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掷球入界。
第27条要登记的暂停
27.1定义
球队的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中断比赛即是要登记的暂停。
27.2规定
27.2.1每次要登记的暂停应持续1分钟。
27.2.2一次暂停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且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报告犯规或违例已结束了和记录台的联系时。
·某队在对方投篮之前或后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对方队投篮得分时。
27.2.3一次暂停机会结束,当:
·裁判员持球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时。
·裁判员持球或不持球进入罚球区执行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27.2.4在头3节的每节中,每队可准予1次要登记的暂停,第4节中准予2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中准予1次要登记的暂停。
27.2.5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犯规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的教练员的队登记暂停。
27.2.6一次要登记的暂停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27.2.7在暂停期间,队员们可以离开比赛场地并坐在球队席上,被允许在球队席内的人员可以进入球场,只要他们留在他们球队席的附近。
27.3程序
27.3.1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应亲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
27.3.2一旦暂停机会开始,记录员应通过发出他的信号,向裁判员指明提出了要登记的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在对方队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他的信号。
27.3.3当裁判员鸣哨并给出暂停信号时,暂停开始。
27.3.4当在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回到球场上时,暂停结束。
27.4限制
27.4.1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后或之间不允许要登记的暂停,直到已出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例外: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下一个犯规罚则执行前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成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其罚则是跳球或掷球入界。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27.4.2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投篮成功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得分的球队不得获得一次要登记的暂停。
27.4.3没有用过的暂停不可带入下一节或决胜期内。
第28条替换
28.1规定
28.l.l在替换机会期间球队可以替换队员。
28.1.2一次替换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且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报告犯规或违例已结束了和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某队已请求了替换,对方队投篮得分时。一次替换机会结束,当:
·裁判员持球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时。
·裁判员持球或不持球进入罚球区执行第1次或仅有的一次的罚球时。·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28.1.3已经被替换的队员和已成为队员的替补队员,他们分别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或离开比赛,直到已出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例外:
·某队已被减缩到少于5名队员。
·涉及到纠正失误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
28.2程序
28.2.1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他应亲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替换,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他应坐在替补席(长凳/椅子)上直到替换机会开始。
28.2.2一旦替换机会开始,记录员应通过发出他的信号向裁判员指明已提出了替换请求。
28.2.3替补队员应停留在界线外,直到裁判员给出替换手势。
28.2.4已被替换的队员不必向裁判员或记录员报告。允许他直接去他的球队席。
28.2.5替换应尽可能快地完成。已达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必须在30秒钟内被替换。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误,应给违犯的球队登记一次暂停。
28.2.6如果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中请求替换,该替补队员必须在进入比赛前向记录员报告。
28.2.7一次替换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替换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28.3不允许替换:
28.3.1一次违例后,没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例外:
·执行掷球入界的球队已进行了替换。
·登记了任一球队犯规。
·准予了任一球队暂停。
·裁判员已中断了比赛。
28.3.2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后或之间,直到已出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例外: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下一个犯规罚则执行前得到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得到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其罚则是跳球或掷球入界。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28.3.3对于涉及到跳球的队员或罚球的队员。例外:
·他受伤了。
·他已达第5次犯规。
·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
28.3.4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某队已请求了替换,当该队投篮得分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例外:
·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期间。
·中篮得分的对方队也已请求了替换。
·裁判员已中断了比赛。
28.4罚球队员的替换
试图罚球的队员可以被替换,只要:
·在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替换机会结束之前请求了替换。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球成死球。
如果罚球队员被替换,对方队也可以获得一次替换,只要该请求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
第29条何时一节或一场比赛结束
29.1当指示比赛时间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一节、一个决胜期或一场比赛应结束。
29.2如果当指示任一节或决胜期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在此前发生一起犯规,作为那起犯规结果的任何最后的罚球应执行。
第30条比赛因弃权告负
30.1规定
球队由于弃权应判比赛告负,如果
·在主裁判员通知后拒绝比赛。
·它的行为阻碍比赛继续进行。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
30.2罚则
30.2.1判给对方队获胜,且比分为20:0。此外,弃权的队应在名次排列中得0分。
30.2.2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和季后赛(三战定胜负),在第一、第二、第三场比赛中弃权的球队应判该组比赛或季后赛因“弃权“告负。这不适用于季后赛(五战定胜负)。
第31条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31.1规定
在比赛中,如果球队在球场上的队员人数少于2名,该球队由于缺少队员应判比赛告负。
31.2罚则
31.2.1如判获胜的球队领先,则在比赛停止时的比分应有效。如判获胜的球队不领先,则比分应记录为2:0,该球队获胜。此外,缺少队员的球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1分。
31.2.2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在第一或第二场比赛中缺少队员的球队应判该组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第六章违例
第32条违例
32.1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32.2程序
当判定违例时,裁判员在每一个实例中应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32.3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违例的就近地点从界外掷球入界,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
例外:第26.5,41.3,57.4.6和57.5.4条款。
第33条队员出界和球出界33.1定义
33.1.1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33.1.2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即是球出界:·在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篮板上方和/或篮板后面的任何物体。
33.2规定
33.2.1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33.2.2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第34条运球
34.1定义
34.1.1当在球场上已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即运球结束。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接触地面。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34.1.2队员偶然地失掉球,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34.1.3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的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其他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得到该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34.2规定
在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他在球场上已失去了对活球的控制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第35条带球走35.1定义
35.1.1当队员在球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35.1.2在球场上正持着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保持着它与地面的接触点时为旋转。
35.2规定
35.2.1确立中枢脚
·双脚着地接住球的队员可以用任意一脚作为中枢脚。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在移动中或运球中接住球的队员可以按下述要求停步:——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
·一旦另一脚触及地面时,原先那只脚成为中枢脚。
·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并且队员:
·双脚同时落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两脚分先后落地,则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
·一脚落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35.2.2带球行进
·当队员在球场上控制一个活球并已确定中枢脚后:——
传球或投篮时,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运球开始,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在停步后,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传球或投篮时,一脚或双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运球开始,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35.2.3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如果尔后该队员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36条3秒钟
36.1规定
36.1.1当某队在场上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36.1.2队员在下列情况中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36.1.3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37条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37.l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队员被严密防守。
37.2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38条8秒钟
38.1规定
38.1.1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它的前场。
38.1.2某队的后场包括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
38.1.3某队的前场包括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边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
38.1.4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第39条24秒钟
39.1规定
39.1.1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一个活球时,他的队应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一次投篮的构成。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并且
·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触及篮圈。
39.1.2万一控制球队在24秒钟内未能投篮,这应由24秒钟装置的信号声响来指明。
39.1.3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时,在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球在空中时24秒钟信号响了,并且球进人球篮,应计中篮得分。
39.2程序
39.2.1如果24秒钟装置错误复位,裁判员在发现时只要不把任一队置于不利可立即停止比赛。24秒钟装置上的时间应被纠正并把球权退还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39.2.2如果当某队已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误响,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应将球权和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判给在24秒钟装置响时先前已控制球的队。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39.2.3如果24秒钟装置误响时没有球队控制球,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第4O条球回后场
40.1定义
40.1.1球进人某队的后场,当: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后场的队员或裁判员。
40.1.2球被认为已回到他的后场,当控制球队的队员是:
·在他的前场最后触及球,并且尔后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在球已触及后场后,或——
如果这名队员接触后场。
·在他的后场最后触及球,随后球触及前场,并且尔后与后场接触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这个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球入界。
40.2规定
在他的前场控制活球的队员不得使球回他的后场。
它不适用于每当罚球后还拥有在边线中点处掷球入界球权的掷球入界。
第41条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41.1定义
41.1.1投篮:手中持球,然后掷出通过空中朝向对方球篮。拍:用手把球引向对方球篮。
扣:单手或双手用力或试图用力向下使球进入对方球篮。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41.1.2当球离开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手时,投篮开始。
41.1.3当球处于下列情况时投篮结束:
·从上方直接进入球篮并且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直接或在球触及了篮圈后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在触及篮圈后被队员合法地触及。
·触及地面。
·变成死球。
41.2规定
41.2.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投篮中就发生了干涉得分:
·当球在下落飞行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队员触及球。
·当球碰击篮板后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队员触及球。
·这些限制不适用于球不再有直接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或球已触及篮圈。(规则修改:原“仅适用到”现修改为“不适用于”)
41.2.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投篮中就发生了对球干扰:
·当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触及球或球篮。
·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41.2.3当投篮的球在飞行时,以及在裁判员鸣哨后或比赛计时钟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后,于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所有规定应适用。
41.3罚则
41.3.1如果进攻方发生违例,不判给得分。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41.3.2如果防守方发生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
·当球在2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2分。
·当球在3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3分。
得分的判给和随后的程序与由于球进入球篮判给得分的处理相同。
41.3.3如果双方球队的队员同时发生违例,不判给得分。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