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叶思雨那柔和的话语如同太阳一般将范若若脸上的黯然消退,恢复到往常甜甜的笑容。
范若若开心的不是自己能够成为那什么移山倒海的仙人,她开心的是自己能够和叶思雨待在一起,同时也证明自己在叶思雨心中有一定的份量。
不过在惊喜过后,范若若就有些惆怅,“叶大哥,我真的可以吗?”
如果说是学习文学作品什么的,她还行,可现在是修仙,要知道过去她连武功都不会,更不要说现在的修仙了,这让她有些不自信,觉得自己做不到。
“放心,哪怕是一头猪,我也能够让它成为神兽,更不要说一个人了。”,叶思雨开口道。
在普通的修炼位面,想要修炼非常看天赋,如果没有天赋,哪怕资源再多,一辈子的成就也就那样,而在多元位面层次就不一样,正如叶思雨所说的那样,哪怕是一头猪,只要是在多元位面层次中也能够轻松达到神兽级别。
“叶大哥,那你的意思是说我连猪都不如?”,范若若嘴巴嘟了嘟嘀咕道,不得不说无论什么时代,女人的思维方式都是让所有男人捉摸不透。
“你现在的确像一头小猪。”,叶思雨扯了扯范若若的琼鼻笑道。
这情侣一样的动作顿时让范若若脸上一红,她怎么也没想到叶思雨会如此大胆,顿时羞得低下头,完全不敢看叶思雨。
“那个大哥,我也能修仙吗?”,一直没有说话的范思辙弱弱的开口问道,虽然他看上去憨憨的,但并不代表他是个蠢蛋,修炼成仙,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明白这是一件多稀罕的事情,而且只要成仙了,那他岂不是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
“是啊,叶公子,不知我家思辙能否像他姐姐那样修仙?”,柳如玉急忙道,看着叶思雨的眼神那叫一个献媚和欢喜,丝毫没有之前不爽叶思雨的样子。
她当初之所以不喜欢叶思雨是因为他是范闲这个可能夺取自己儿子继承权的私生子朋友,可在知道范闲不是自己丈夫的私生子,而是庆帝的私生子后,她就不再讨厌范闲,也不敢讨厌范闲,这也导致她改变了对于作为范闲朋友的叶思雨的看法。
当然,这只是非常小的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叶思雨仙人的身份。
就算范闲真的是范建的儿子,和自己儿子争夺继承权,只要叶思雨是一个仙人,她也不敢有什么怨言。
能够成为范建的妻子,柳如玉也不是什么蠢人,清楚的明白什么人能招惹,什么人不能招惹,叶思雨显然就是不能招惹的那种人。
“可以。”,叶思雨明白柳如玉是什么意思,也不介意她这种行为,绝大多数父母的一生可以说都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活着,为了能够让后代活的更好,哪怕子女再怎么平庸,他们都愿意付出一切努力为他们着想,至于丢脸不丢脸什么的完全不算事。
“太好了。”,听到叶思雨答应了,柳如玉兴奋地完全顾不上平常的礼仪,站了起来。
“咳咳。”,范建旋即提醒了几声。
“呵呵,腿有些麻有些麻。”,柳如玉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不礼貌,一边敲打着双腿一边尴尬的笑道。
叶思雨见此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这就是人生百态,实力越强,他就越看重这种平凡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一种自己是人,而不是无欲无求的神的感觉。也更能让他感悟世间万物。
无论什么位面,什么世界,任何生灵都是其法则汇聚而成的最高结晶,一言一行都蕴含着世间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道理,再强大的修炼者只要时间久都能从普通人身上悟出过去没有领悟的道理,这也是许多修炼者在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重归红尘又或者封印记忆再活一世的原因。
随后右手一张,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四枚散发着奇异光晕的玉简出现在叶思雨手中,紧接着飘到了范若若四人面前。
“叶大哥,这是?”,范若若诧异的看着眼前的玉简问道。
“这些玉简中记载着修仙之法以及相关的资料,你只需要滴一滴血在上面就能够查看里面的内容。”,叶思雨简单的介绍道。
“我也有?”,范建看着自己面前的玉简惊疑道,虽然他也想要修仙,可他的尊严以及身份让他说不出口,就连柳如玉刚刚开口也是为了范思辙这个儿子,至于她自己并没有奢求什么。
他们两人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要求叶思雨教导自己修仙之法。
现在叶思雨直接将修仙之法给予自己,这让范建和柳如玉两人那叫一个惊喜。
“接下来我会留在京都,你们范府应该有空置的院子,这两个玉简算是我这段时间的租金。”,叶思雨淡淡道,以一种交易的的方式给出玉简,并没用施舍的方式给出,给足范建面子。
“有,我现在立马命人为叶公子你整理院子。”,范建他也是一个人精,明白叶思雨这样说的原因,顿时一脸感激的看着叶思雨道。
很快,叶思雨在庆国京都的居住就这样被安排好了。
晚餐结束后,叶思雨和范若若就来到了范闲的院子中闲聊,当然,主要是叶思雨和范闲闲聊,而范若若在旁边打酱油,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珠子一直没有离开过叶思雨。
“叶大哥,这是仙茶吗?好奇怪。”,范若若一脸好奇的看着玻璃杯中冒着气泡的可乐又看了看桌子上那一支大炮装可乐道。
“若若,这不是仙茶,是可乐,很好喝的。”,范闲介绍道,然后一口闷了自己面前的那一杯可乐,紧接着打了一个嗝,引得范若若掩嘴取笑。
范若若抿了一小口可乐,这一口下去,双眸圆瞪,不由得的感叹一句好喝。
可乐这种甜中带爽的饮料,任何人都拒绝不了,不然也不会被称之为肥宅快乐水,其中的快乐水就是可乐这种饮料最好的概括。
“叶老哥,你觉得我该如何处理目前的情况?”,在范若若不停喝着可乐的时候,范闲就有些郁闷的说道,这一天时间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先是遇到一个一见钟情的人,然后又得知自己是皇帝的儿子,这一切都太突然了,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好。
“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叶思雨答道,这些事情对于范闲而言的确是一件烦恼的事情,可对叶思雨而言却是可有可无的事情。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范闲追问道,看样子他是一定要从而叶思雨那里得到一个答案,又或者得到一个动力。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如果,任何事情只要不违背你自己的意志就可以了。”,叶思雨平淡的说道。
“叶老哥,你能帮我寻找一下太平别院吗?”,范闲沉默一会儿后就再次开口道,相比于皇帝私生子什么的,他的内心是更想要弄清楚自己为何出现在这个世界以及自己那个穿越者母亲的死因。
“太平别院的位置我已经弄清楚了。”,叶思雨开口道,原本叶思雨是不清楚太平别院是什么地方,可在读取了范建的记忆后他就明白了所谓的太平别院就是叶轻眉,范建,庆帝以及检察院院长陈萍萍过去待过的地方。
“那我们后天去调查一下?”,范闲提议道。
“为什么不明天去?”,叶思雨疑惑道。
“咳咳,我明天想去看看林婉儿。”,范闲擦了擦鼻子说道。
“哥,你明天要去找林郡主?”,不知不觉喝了好几杯可乐的范若若一脸感兴趣地说道,虽然现在的她已经将自己觉大部分关心放到叶思雨身上以及得知范闲不是自己的亲生哥哥,但在她心中,范闲依旧是她哥哥,她还是非常关心他的情况。
现在知道范闲想要去找林婉儿这个未婚妻,她那叫一个感兴趣,同时不由得看了看旁边的叶思雨,不知道想什么。
“你这家伙真是的。”,叶思雨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过也没有觉得范闲有什么不对,正事的确重要,可女人更重要,他像范闲这年纪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嘿嘿。”,范闲也知道自己的决定是有那么一些任性,顿时尴尬的挠了挠头。
“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叶思雨问道,从范建的记忆中可以知道林婉儿身负重疾。
“这当然是最好。”,范闲兴奋道,他在和自己父亲范建聊天的时候就得知林婉儿的身体不好,即使叶思雨不说,他也会请求叶思雨跟随自己一起过去,他相信以叶思雨的能力肯定能够治疗好林婉儿的疾病。
“我也要去。”,范若若旋即开口道,原本就算只有范闲一个人去,她也会跟着一起去看看自己未来嫂子,更不要说现在叶思雨也要去,那她就更要一起去了。
“这样也好,有女的陪着,对方也不会感到尴尬。”,范闲点头道。
“咦。”,忽然,叶思雨望向院子的一处墙壁。
“怎么了?”,范闲疑惑道。
“你的朋友来了。”,叶思雨笑道。
“朋友?”,听着叶思雨的话,范闲脸上露出诧异之色,他在京都的朋友并不多,包括叶思雨在内也就两个人,现在叶思雨在自己面前,那就是另一个人,随后对着叶思雨望着的地方呼喊一声,“滕梓荆。”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就翻过围墙走了进来,正是滕梓荆,他一边走过来一边郁闷的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他人刚来到范闲的院子不到十秒钟就被发现,这让作为曾经检察院成员的他感到郁闷不已,是自己的隐藏技术退步了?
“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说过我们不会再见面的吗?”,范闲疑惑的看着滕梓荆问道。
滕梓荆没有说话,而是看了看范闲旁边的范若若,看样子他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是机密。
“需要我回避一下吗?”,范若若也是聪明人,顿时明白滕梓荆看着自己是什么意思。
“不用。”,范闲摇了摇头,随后说道:“若若是我妹妹,可以相信,有什么话直说吧。”
“你有检察院提司腰牌?”
“有。”
“你会去检察院?”
“应该会。”
滕梓荆见此也不再看着范若若,而是问了范闲两个问题,然后走到范闲面前跪下来并将一把匕首递上前。
“你这是什么意思?”,范闲被滕梓荆的行为弄懵了,这家伙怎么说着说着就跪了。
“检察院有专门的案卷存录,只要你把其卷交给我,我便把我自己的这条命送给你,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奴仆,生死由你来掌控。”,滕梓荆神情严肃的说道。
“你大半夜的忽然找我就是为了这个?”,范闲愕然道。
“我若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跪在你面前。”
“我知道。”
“我现在连做人最后的尊严都没有了,不要再逼我了。”
“我不乐意,不过如果你能告诉我,你这样做的原因,那我可以考虑考虑。”,范闲蹲到滕梓荆面前说道,虽然和滕梓荆接触的时间不多,也就半个多月的时间,可他非常清楚滕梓荆是一个多么高傲的人,现在居然在其他人面前跪自己,绝对是有什么事情让他束手无策。
滕梓荆闻言,立马将自己找范闲的原因说了出来。
接范闲之手假死的滕梓荆今天与范闲和叶思雨分别后就回去了自己的家中,准备接妻子和儿子离开京都找个地方隐居起来,谁知道他回去后就发现自己的家被搬空了,家人也不知所踪,以他目前死人的身份是不可能进行调查,所以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范闲身上,只有范闲才能帮助他找到自己家人的下落。
“我可以帮你,不过我不需要你的命,也不需要你为奴为仆,我只是在帮朋友。”,听完滕梓荆的叙述后,范闲开口道。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