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的领地都进入了平稳发展的阶段。
除了死之都需要时间的沉淀,其他的两个地方可以说是发展迅速。
在卢米恩的管理下,新来的那一批犀牛人很快就融入到新生活之中,在山脚下他们开垦出了一块非常巨大的田地,用来种植谷物。
妇孺们除了一部分在洞穴中照顾无法独自生活的幼崽以外,另外一部分还需要去放牧,去培育那些犀牛。
犀牛这一种生物不但非常好养活,吃的也不挑剔,不像那些肉食动物,还需要肉才能够活下去。
由于犀牛有着在沼泽中洗澡的习惯,它们的皮肤获得了类似【护体石肤】的防御,所以用犀牛皮制作而成的皮甲都有着不俗的防御力,不过,最珍贵的还是它们的角,是许多魔药必须的材料。
养殖这一批犀牛的话,每年都能够给爱丽丝带来不菲的收入,而且这一个收入还是可持续的。
罗伊丝还在照顾她的那些刚出生不久的熊孩子,不过,爱丽丝已经开始要求罗伊丝从小就要培养他们对于爱丽丝的信仰,不管怎么说只有人口发展起来了,才能给爱丽丝带来利益。
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一个月的时间又过去了。
冰霜之战的信息开始流传开来,就连起因也成为了酒馆中流传的八卦消息。
一场波及了九个大型位面,数个神系,亿万生灵,导致无数人乃至于神灵死亡的神战,起因居然是那么的可笑。
阿萨神族的神后弗丽嘉偷偷的拿了她的丈夫,神王奥丁真金像上的一颗金子,为了隐藏自己的行为,她还把真金像给弄碎了。这让找不到凶手的奥丁大为震怒,随后他就负气出走了!他就丢下他的神系,他的家庭,他儿子女儿还有妻子,和所有的部下信徒们,出走了!这才给了霜巨人可乘之机,才会爆发这一场历时七个月的战争。
非常可笑、非常幼稚、非常滑稽
但是这种现象在这个世界是再平常不过的了,神灵高高在上,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他们开心的时候,可以让大地三年没有雨露,不开心的时候,也可以让天空五年不见阳光,对于这些连信仰都不需要的原始神灵来说,凡人是连羔羊都不如草芥。
所以爱丽丝才会这样疯狂的追求着力量,为了力量,哪怕是抛弃了人类的身份变成一个类似巫妖的存在,也在所不惜,更不用说在之前,就有人特意的针对她使用出各种卑鄙的手段。
一直到爱丽丝毕业,三年之前的巨怪和上锁的厕所门,仍然是一个无头公案,就算是传奇,都没有办法无声无息的在那一座城堡之中弄这些小动作——除非是神灵。
所以,之前的少年艾诺才会那么快的变成了追求力量的爱丽丝,转变成现在的巫妖——爱丽丝·诺蕾姬——
分割线——
“快快快,快点走,再爬过这一座山就是大海了。”一个地精站在一架马车的车顶对着周围部队使劲催促着。
这是一个庞大的商队,由五十多匹马车组成,马车的周围都跟随着拿着武器穿戴着铁甲的食人魔和巨怪,马车的上面还运送着各种各样的货物,魔法卷轴,各种书籍,施法材料,魔法药剂,这些都能在里面找到,而微微拉开一些比较大个的马车的门帘一角,还能看到各种大小不一的笼子,里面应该关押着用来贩卖的各种奴隶,不过大多数都是些各个种族的美女亦或者宠物之类的东西,胆小的地精可不敢把实力强大的种族只用一个笼子关着,谁知道它会不会破笼而出,不管是巨怪还是食人魔都对付不了这些家伙。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交易符的,也不是所有人像爱丽丝一样无视交易符的里面的那些各种各样的费用的。
所以,地精商队就对应而生,用廉价的食人魔和巨怪作为护卫,在各个城镇之间行进,和遇到的每一个人进行交易,无视交易对象和交易的商品,只要能够给它们带来利润,不管是多么危险的交易,它们都会进行。
不过,这种又苦又累的活儿只有地精中不得志的那群人才会干,真正的精英们现在都在王宫神殿之中坐着沙发,穿着得体的衣服,喝着酒水,同半神传奇们聊着天,舒服的数着硬币了。
地精夏乐儿催促着手下们加快赶路的步伐,抬头望着天空中高高挂起的太阳,随即低下头拿出手巾檫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这一条线路已经不是夏乐儿第一次行走的了,在三年之前,她从南方的黑森林出发,经历了三个月的时间,带着货物来到波罗的海旁的希奥罗特,受到了那里国王的热烈欢迎,那是名为荷罗斯加的国王,他统治着菲英。
她的货物在那里很快就全部销售出去,大赚了一笔。所以这一次,她又带着装满货物的商队,再度走上了这一条路,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她也知道了所有那里的诺斯人喜欢些什么。
那里的男人都不喜欢南方的精致武器,反而对长矛、大斧、大剑和钉头锤这样的重型武器和有着由衷的热爱,而女人们也不喜欢那些可爱得宠物,反而对美丽的黄金项链、宝石这些东西没有抵抗力。
当然,有些东西不管是在哪个地方都会被所有人都喜欢,而夏乐儿这一次就专门准备了这样的东西,专门为那些首领国王准备的好东西。
夏乐儿一行商队只要走过了这一段山坡,就能进入一个半岛,然后在那里越过大海,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能到达此行的目的地。
没有人知道,在一年之前,这一个半岛就被一个危险的巫妖所占据,她收复了盘踞在这里的鹰身女妖,杀掉了为恶的飞龙,还让她的仆人们在山的中间修建了一座城市,让森林变成了农田,还秘密的在地底下建立了一个亡灵的国度。
巫妖的名字叫做……爱丽丝·诺蕾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