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案子,案子怎么样了?人都走访了么?”关政心心念念的还是案子。
许久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说:“还没呢,还有一号重要的人物没有走访,而
且我觉得这个人的难度比较大。”
“谁啊?难不成是市长啊?”
许久妍点点头,说:“没错啊,就是陈高市长。”
关政一口水喷出来,说:“怎么是他啊?”
“你认识啊?”许久妍问道。
关政理直气壮地说道:“不认识啊。不过好像这个人挺好相处的,你可以去试试看啊。”
许久妍看着关政可疑的表情,说:“你是不是和陈高市长比较熟啊?”
“啊?没有啊。”关政躲躲闪闪的说道。
许久妍满脸的不乐意说道:“你认识就认识呗,只不过让你帮忙介绍一下而已,又没让你去。”
关政说道:“哎呀,这不是让你先去试试嘛,你要是真的搞不定我再去也不晚啊。”
许久妍把餐具收拾好,说:“你说的都有理,明天我去看看吧。”
关政点点头,说:“好啊,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许久妍说道:“我不,我就在这里睡吧。回家就我一个人,我害怕。”
关政也没多说:“睡觉吧。”
早上,关政起得比许久妍还早,然后一瘸一拐的给许久妍买了早餐。结果许久妍压根就没理解关政这献殷勤的含义,吃了个底儿朝天,就转身离开了。
关政好不容易挨到医生上班的时间,就立刻去办理了出院手续,局里的案子正闹得翻天覆地,还要应付各种各样的权贵人家,许久妍怕是真的应付不来。
关政一个人拖着大大的行李,找了个代驾,把车开到了局里。许久妍正在和同事开会,关政没去打扰,便站在门口看着。
许久妍站在投影仪前,说道:“这个案件没有明确的受害人,而王法官和卫尊律所遭受到的都是恐吓,而不是直接的伤害,但是因为事态严重,我们刑警队有必要介入调查,所以辛苦各位了。”
许久妍把U盘插进电脑里,介绍说:“这个是我们最近的线索汇总,东西不是太多,但是对于我们的案件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这个尸体,虽然我们已经筛查过了警局内部的监控录像,但是我们还不知道这尸体到底是怎么运进来的。这些不重要,还是听说这个尸体的详细情况吧。”
小圈儿把尸检报告分给大家,说:“这具尸体虽然不知道怎么来到我的尸检室的但是经过我的询问,发现这是法院的尸体。这个尸体是法院当前在审理的一个焚尸案件的受害人,这具尸体我检查之后发现死因是烧伤引起的心脏麻痹,而且在后脑反骨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凹陷的钝器伤痕,就是说,这个人是被先打晕才烧死的。
尸体虽然看不出面貌了,但是可以知道这个死者是个男性,大概在五十岁的样子,我联系了失踪人口库,没有发现这个人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初步怀疑这是个流浪汉什么的。”
许久妍点点头,边把信息记录下来,边说:“这个呢是很重要的信息,同时还要仔细追踪这个尸体到底是怎么来的。那馒头的你那边的DNA检测结果如何?”
贾振凯站起来说道:“这份DNA属于一名女性,但是我与数据库比对之后没有发现,这个女性没有任何案底,想找到她还是有困难的。目前我们初步怀疑,这名受害人可能被囚禁或者绑架,但是却没有绑匪的勒索信息。”
许久妍说:“这份DNA是卫尊律律师收到的,可见这份DNA一定与卫尊律有关,希望各位仔细排查卫尊律的人际关系,能够尽快找到它的主人。”
许久妍把目光看向李崇阳,问:“那么王法官那边怎么样?有没有其他的异常?”
李崇阳回答说:“就在王法官报案的当晚,他的儿子放学回家后带回了一个盒子,根据当事人所说,这个盒子是一位穿一身白的漂亮叔叔给的,并且这个人表示是送给王法官兢兢业业,大公无私的礼物。回家之后王法官一家没有拆开这个包裹,是我带人去拆的,理念还是死老鼠,一样具有毒性。在盒子底部,还有希望王法官不畏权势的告诫和恐吓,形状十分恐怖。”
许久妍也愈发觉得这个人太嚣张了,现在的他根本不用绑架,随时就能够拿走他们至亲的生命,这无疑是最可怕的地方。
许久妍开口说道:“这个案子看起来没什么奇怪之处,但是被告人和证人证言存在相悖的地方,这也是我们审理案件的关键。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线索,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案件是制裁者做的。”
李崇阳惊讶的说道:“不会吧?我们没有收到挑战书啊。”
许久妍说:“我收到了。”
“你收到了?”小圈儿吃惊地问。
许久妍点点头,说:“是的,但是这个敌人十分恐怖,我们短期之内无法攻克,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侦破方向,选择走一步再走一步的解决方法,而我认为,这第一步就是解决这个焚尸案,打破制裁者的计划,也从心理上让对方觉得慌乱,以此延长他下次作案的时间,给我们赢得侦破的时间。”
大家对于许久妍的说法没有疑义,许久妍继续说道:“我们现在的任务有以下几点,首先,请各位认真过目这次焚尸案的案卷调查,其次,希望各位仔细排查人员关系,这对于我们筛选嫌疑人的范围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各位没有疑义,就可以散会了。”
“说得好!“关政连连称赞着:“许久妍的分析十分到位,这个案件人物关系太多,证人和被告的证词存在真假判断问题,还需由案件本身决定,大家按照这个去做肯定会有发现。”
许久妍吃惊的看着关政,说:“你什么时候来的?”
“会议一开始我就来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