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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少牢之礼

比起麹义,燕北要更愿意让沮授承担这个使命。

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不存在毫无利益的友善。但沮授追随他,在燕北的思虑中更多的是一种实现自身价值、或是引他重归汉地,为善的想法。而麹义则是为了乘着燕北这艘随时会沉没的大船捞足自己的资本,在这种心态之下,燕北毫无例外的,希望沮授得到更多。

沮授看重的是他在叛军中的影响力,而鞠义在意的是他的势力。

“沮君,你……可有把握?”

深夜的中军大帐,部署皆已散去秣兵历马准备几日之后可能的迁徙或是大战,仅有燕北与沮授二人相谈,燕北端起一袋鲜卑人盛放在皮囊中的浊酒对沮授说道:“其实您不必太过逞强,与塞外胡人交谈,您没有这个经验,而我的部下有许多人都有过……”

燕北的话没说完,沮授便摆了摆手,向来矜持的他在今日竟端起羊奶酒一饮而尽,满面认真地对燕北说道:“将军,沮授谋事,一不在您之部众,二不在您之为人。此行……也算为您出生入死。”

以一汉人之身,深入鲜卑大人部落,这不是出生入死又是什么呢?

沮授顿了一下,燕北却感觉不到丝毫愉悦。一不为他的势力、二不为他的为人……他的脸上表情僵硬着,好似沮授这般的人才,从学识到才干、从才干到人品,是他一生二十二个年头当中最敬佩之人,可此生最敬佩的人在这个时候,身处异国他乡,除了怀揣的些许黄土之外,毫无安身立命之所,却听到敬佩之人告诉他,‘我帮你不是依附你的势力,也不是在意你的为人’。

这……这就没意思了!燕北宁可听见自己所钦佩的沮授说被他的为人所折服,被他的势力强大所倾倒!

“就像你所说所做的,你因张纯所说一句,说为他对你的恩德而孤身北上,只求不负于他。”沮授饮酒之后脸色不同他人的红润,反倒显得煞白,尤其一双更加尖锐的眼眸死死盯着燕北,一字一顿地说道:“沮某为你谋划,只求,你莫负沮某,待辽东之事一定,勿要再行不道之事!”

沮授没有丝毫笑意,只是两眼盯着燕北,实际上他在赌。

“沮君,我从没问过你以前做过什么。现在燕某问问你,你以前这么玩儿命过几次?”

实际上燕北并不喜欢别人这样好像逼他一般做什么事情。比较起来他更喜欢张纯,老反贼头子先将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好了,剩下的只是让燕北去选择。而沮授这样,实际上是在逼他,是要让他去这么做。

“第二次。”沮授听到燕北的话楞了一下,旋即笑了,智珠在握在沮君在此刻笑的荒唐,伸出笔直的手指说道:“上一次是邯郸城被反贼攻陷,沮某决意与邯郸城共存亡,后来侥幸……叛军并未将沮某残杀。”

燕北眨了一下眼睛略感无趣地望向他处,端起盛满羊奶酒的铜碗,纵横冀州的野将军此时笑的莞尔,抬起两指指着沮授摇头。

“只此一次,今后若再拿你自己威胁我,我会把你拉出去宰了,没有犹豫。”带着膻腥气的酒液被燕北一饮而尽,看着沮授没有任何犹豫地说道:“我答应你!”

“明日沮某便前往鲜卑部落,今夜尚需稍作准备。”沮授笑,重重地点了点头,左手挡着右手,右手端着酒樽将酒液一饮而尽,放下酒樽对燕北说道:“将军,容沮某告辞!”

沮授说罢躬身行礼,随后转过头昂首挺胸地大步离开军帐。

沮授走后,燕北看着空无一人的帅帐,有些寂寞地自己对着自己笑了笑,随后又为自己倒满酒液,昂首将酒水倾下。

……

次日一早,风卷狂沙。

燕北没有节杖,他也没有自设朝廷仪仗的打算。他们一行万众,所携带者甚重,但大多为兵甲辎重,粮草供给,莫说是朝廷节杖,就连张纯为他布设的叛军大将依仗都没带来。

所幸,一路上攻破部落,他们的牲畜还足够多。

做过屠子的强壮军士顶着大漠中的太阳,自畜栏中拽出猪羊三牲,行‘少牢’之礼,四五个帮手将牲畜按倒在地,尖刀骤然间刺入牲畜脖颈间,姜晋拉出一张残破几案,抽出一柄鲜卑人的厚背青铜弧刀,在掌心啐上两口,口中一声暴喝,高举过头顶的弧刀似闪电般朝着牲畜的脖颈劈下。

若在汉地,即便祭祀也大多以猪头衔猪尾以祭拜神灵,但此时此刻燕北一行牲畜繁多,十余个鲜卑部落,数万鲜卑人的驯养牲畜皆被掠夺一空,燕北早已不在乎此类肉食,为显诚心,则以全猪整羊祭拜五方神灵。

祭拜之礼繁杂,以品级而论分为‘太牢’、‘少牢’两种,太牢为君王所用,少牢则为诸侯士大夫通用。虽然燕北不在乎僭越,但既然是为沮授祈福,自然要遵照沮授的心意,以士大夫祭拜之礼。

黄羊白猪被军士搬至几案,燕北焚香以敬天地,军中丝竹音起,最德高望重的老卒凿石引火,军士以兽皮等引火之物搭出燃台。

燕北这支军队来源繁杂,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叩拜之礼行的诡异,沮授及最多的军士昂首做歌,跪拜中正,向摆放太牢之几案行礼向五方神灵祈福、姜晋等人头系黄巾,于大漠中划出路口,向四方三拜九叩行祭拜黄天之礼,燕北则心性虔诚地叩拜,内心中却向自己所信仰过的神灵依次祈福。

苍天、太昊、白帝、黄天、太一神……归根结底,是为沮授祈福罢了。

行礼完毕,老者举手高呼,燕北接过火把投入燃台之上,铺设兽油的燃台引火便着,熊熊烈火冒着兽皮烧出的黑烟散发着浓重的黑烟直抵青天,披着甲胄的军士们载歌载舞,声震天地。

沮授向着燕北再度行礼,王义等护卫共二百人,携千柄青铜兵器装置大车之上,列队待行。

“将军,沮某这便起行了。”

燕北走上前去,探手为沮授整理衣袍,燕北正要点头,突然想起什么动作一顿,飞快地从怀中甲胄之间摸出个以三层麻布包裹的小包递给沮授,麻布外还沾着些许干泥。

“这是出汉地时关内的乡土,临行送别,燕某无以为赠,便使汉地厚土,代燕某庇护诸君。”说罢,燕北躬身作揖,身后甲士同礼,沮授还礼,王义等人亦躬身。

“沮君!”沮授正待离开,燕北突然又喊了一声,抓过沮授的手臂沉声说道:“事可不成,人必回还!”

这是燕北的特点,士大夫重礼,而燕北不重礼,他只在乎情谊。沮授的脸轻轻扯动了一下,难得以手重重握了燕北的胳膊一下,轻轻点头,旋即转身上马,高声道:“起行!”

“起行!”

王义也向燕北点头,飞身上马于沮授左右飞奔,传告二百名护卫相互驱赶,朝着北方鲜卑部落前行。

燕北领着众人久久眺望,直至这支属于自己的使节队伍渐行渐远,越过一座大沙丘,再也看不到踪影才作罢。

麹义的脸色不太好看,如此盛大的祭祀之礼,就算他在迷信鬼神的凉州都没见过几次,上万军士在大漠中引颈高歌来送别沮授……联结鲜卑大部酋长的主意是他出的,此次出使也本该让他去,可如今无论盛大的祭礼与一件大功都与自己无关,他的心情自然不会好。

更何况他知道,这场祭礼只限于沮授。若是他麹义出行,燕北必然不会组织如此祭礼,恐怕只是抓着自己嘱咐几句不要与鲜卑部落起冲突罢了。

人比人?

无非是给自己找不痛快罢了。

“将军如此尊敬沮君,却不知沮君是否一样尊敬将军?”

整场祭礼,麹义都在燕北身边,作为燕北身边的部将,他的地位不亚于高览,甚至能比肩孙轻等黑山旧将。

“怎么,麴兄不痛快了?”燕北笑看麹义一眼,反问道:“沮君难道不值得如此尊敬吗?”

麹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带着不以为然地的语调瓮声道:“沮君是值得,麴某只是为将军不值罢了。将军以国士待沮君,他焉能以国士之礼报将军?”

“既然沮君值得燕某去尊敬,那燕某自然就该如此尊敬。”燕北笑了,边走着便拉住一个士卒命他取些酒送至中军帐,这才转过头对麹义说道:“至于沮君是否会同样尊敬燕某,我想是不会同样的。如果燕某不值得尊敬,那无论燕某做什么,旁人都是不会尊重燕某的,但若燕某值得,那沮君自然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尊敬我。”

说这话时,燕北神态间散发着极大的自信,这就像麹义带了兵、孙轻骑上马、高览摸到枪……这是人在自己所专精的技艺面前的自信。

世故人情,燕北便是此道的行家里手!

看着哑口无言的麹义,燕北笑的豪迈,在军帐前张开双臂喝道:“来人上酒,诸君且在燕某帐中饮酒作歌,静候沮君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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