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暖风阁,也就是俗称的雅间中,李越和谢思妍相对而坐。
李越熟门熟路,拿起桌子的酒就开始倒起来,不过杯子却是暗中换掉了。这里人多嘴杂,而向来病从口入,所以还是小心一点为好,一般他来这里都是用的自己杯子。
谢思妍还是有些紧张,一点都放不开。
不过要是谢思妍依旧大大咧咧开着玩笑,时不时还和自己撒娇,这才显得奇怪。一般人陡然遇见这样的怪事,没有谁是还能保持住乐观精神的。
恋爱一年多的男朋友能穿越?OMG!这世界上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情。
等了几分钟,一个身着粉红色衣裙的妹子抱着古筝走了进来,这女人身高在古代来说算高的,足有一米七,身材纤瘦,如同衣架子一样,搭配任何衣服都能穿出独属于她的味道。
“李公子可是许久没来了,妾身可是想念得很,今天公子想听曲,我便弹上一首湘妃泪,公子觉得呢?”
“也好,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听到你弹琴了。”
谢思妍听得又惊又怒,哪里还能想到不安和恐慌,脑海中全是“妾身”“想念”“好长一段时间”。
怪不得李越经常出差,一出差就是一两天,原来都到这儿来了?好啊,怪不得古代的房子买在这里,原来是因为离这妓院这么近。
看这女的,感觉还挺正派的,怎么是个妓女。
一首曲子弹到深处,又快又急,冷嫣的手指行云流水一般的泼洒在琴弦之上,湘妃泪曲子中的意境仿佛就在自己身前,可就在这时候,谢思妍一拍桌子,冷哼一声。
冷嫣正全神贯注的把精力灌注在音乐之中,受此惊吓,拨弦的时候用力不对,一根琴弦猛的崩开,细弦犹如锋利的刻刀一样划破了冷嫣的手指,鲜红的血液转眼就流了出来。
“额……”
李越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按照他的脾气,这时候肯定是帮冷嫣,但是小妞是自己媳妇,而且她的心情本来就不好,这个时候去骂她估计后果会很严重。
果然女孩还是要哄的,不过两个都要哄?这好像就很难了。
“你手……没事吧。”李越问道。
冷嫣用自己的丝巾抱住手指,叹口气说道:“有劳公子挂心,这点小伤不碍事的,休息几天之后一样能弹曲子。公子还是多多安慰一下这位姐姐吧,妾身先退下了。”
李越是半年之前来到这杭州的,而冷嫣那时候也正好被贩卖到了这个春楼中,算是有缘,所以李越一直都护着她,才让冷嫣在这个青楼之中有着一点特权。
她是金国大官的女儿,现在金国已亡,她的身份注定不能让她从良,所以她也是一心一意的对李越好,希望李越能娶她做妾,带她走出这个青楼。
今天也是看到谢思妍的存在,才会弹这一首湘妃泪的,其实这一切都是有感而发,她也不是故意要气谢思妍,但是谁又知道那个安安静静的小姐姐居然听到一半发飙了。
看来能不能入李越的门墙还真的只有看天意了。
她又怎么能理解一个现代女性的醋劲呢,这位安安静静的小姐姐看似柔弱,却是一个在男女平等的环境中长大的独生女,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一夫一妻制的教育,怎么可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还有其他的女人。
看着李越坐到自己对面叹了一口气,谢思妍就很生气。
“你还叹气,叹什么气?是不是舍不得那个女人了?你可以去把她追回来啊?坐这里做什么,喝酒啊?莫非酒真的能解千愁?”
“乱七八糟说什么呢?古代很多话语和现代说话根本不一样,以后别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好好想想语文老师以前说的,古代女人说妾身是表明自己身份,不是说就是我的妾。”
谢思妍想了一会儿,好像还真如李越说的一样。
不过还是说道:“说话只是表面的,眼睛才是一个人心灵的窗户,我分明看见她眼睛里面有你,你还想狡辩,哼!”
李越眼前一亮,这小妞好像活过来了。
“哪有你这样说的,来,看着我。”李越扶过她的肩膀,让谢思妍和自己对视。“你现在眼睛里面全是我,我是不是已经住在你心里了。”
谢思妍脸一红,挣脱开李越的手。
“走了,我才不想待在这个地方呢,呸、李公子。”
谢思妍还不懂古代青楼的意义,实在是电视剧和电影中把青楼丑化太多了,这里其实就是一个古代的酒吧或者夜店,真正脏的地方是那些二三流的妓院,春楼可不是谢思妍想象的样子。
春楼的花魁都相当于现代的一个个明星,吸引着万千世子的喜爱,对私生活注意得很,心里都有自己的归属,比如还在隔壁唱着完溪沙的桃红,就喜欢杭州四大才子之一的梁秋。
除了梁秋之外,任何人听她唱曲子还得隔着一道薄幕,可见有多注意影响了,正是因为流落风尘,所以才对这些小事情格外注重。
冷嫣由于李越的原因,到还没出过台,只有在李越到来的时候才会到李越的房间弹上几曲,最多再聊聊,完全还发生谢思妍想象的那些事情。
谢思妍虽然生气,但是到底也是古风圈里面的歌手,古风音乐的乐曲先不说,但是词肯定要还原华夏古代文化的,而她又在学习作词,所以稍微一想,也知道自己估计真的误会李越了。
不过谢思妍懒得告诉李越,谁叫他不早点告诉我这件事情的,哼,混蛋。
看见谢思妍气鼓鼓的脸蛋,李越终于放下心,总算是恢复到正常的样子了,要真的一直沉闷下去,李越自己都会怀疑带着谢思妍来古代到底谁对谁错。
长久来看,肯定是对的,因为早晚都得教她功夫,甚至以后教她修炼仙法,把生命给延续下去。
不然等到百年之后,自己依旧年轻,穿越于各个时空之中,而谢思妍却不在了,那岂不是很可惜。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