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感觉自己头都大了。
首先,现在是凌晨,大家早就休息了,你还唱歌?招鬼吗?
第二,李莫愁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宋代人,你给她唱流行歌?别说是古风歌,就算现代再古风的歌也和真实古代的歌曲差异巨大。
第三,想唱就唱个正常点的,别弄出什么花样来。
谢思妍想唱的歌曲无疑是那首道姑朋友,李越之前也听过,反正就是一个悲剧,给谁看都可以,给李莫愁不行,不然人家还以为谢思妍再指桑骂槐呢。
“思妍,算了吧,几点了,还唱什么歌。”
“哦,也是。”谢思妍尴尬的笑了一下,然后对李莫愁说道:“姐姐你先在这里住着吧,反正也有多的房间,而且明天我唱歌给你听啊。”
唱你妹!
李越觉得今晚有必要提醒一下谢思妍。
“这……还是算了吧。”李莫愁觉得今天自己的涵养真的是好到爆棚,忍成这样还能心平气和的说出算了吧。
其实她也没有地方可去,现在她脑海正乱着呢,哪里还有空闲去考虑一会儿住在什么地方。看着眼前这对狗男女她真的是恨不得拔剑找谢思妍拼个你死我活。
可奈何这女人又是一个毫无战斗力的人,而且好像还是歌女,李越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人?
由于夜深,李莫愁只是吃了一点东西垫垫肚子便放下了筷子,反正也没什么胃口。
李越在问过手下之后,对她说道:“房间已经给你备好,先住下,明天我们再好好聊聊。”
李莫愁忽然觉得有算了一点希望,说道:“那好。”
好好聊聊,这代表就是单独谈话,自己有好多问题想要问李越,也想知道李越对自己的真实想法。既然不喜欢我,又为什么频频的和自己亲密接触?
或许,他心里还是有我?
带着这样的想法,李莫愁答应了在这里住下来。
李越让手下带着李莫愁去客房,等到他们走远之后,才对谢思妍说道:“你是不是有病啊,给一个古代人唱什么歌啊。她们懂什么啊?”
谢思妍哼了一声,说道:“就你懂!就你懂!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古风歌曲注重的是歌词不是旋律,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都能听得明白。”
“懒得和你争,别在她面前唱歌听见没有?这个时代的歌手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职业,别被她看不起。”
虽然古代的娱乐项目及其缺乏,但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想法去建设娱乐事业。古人实在得很,发明了一个词语专门说那些享乐的人,叫做玩物丧志。
任何能够让人玩耍不做事的事情都是坏的,就像青楼和赌坊。
虽然也有些青楼十分正经,里面全是才华横溢卖艺不卖身的姑娘,但是流落风尘之中选择为他人弹琴,难免会被人所看不起。
也不知道谢思妍听进去没有,不过李越却又听到楼上传来了声音。
李越把食指竖在嘴前嘘了一声,然后道:“楼上好像是有人,我先看看。”
运起神识扫了一下,楼上的人穿着西域衣袍,脸上是长年曝晒生成的枣红脸,一圈大胡子分外明显。这人也没有什么隐藏自己的想法,或许是对自己的轻功极为自信。
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往常这楼上除了自己去看看月亮之外,传来没有什么人上来过,而今天一天之内居然有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的房顶。
是小偷吗?要不要学学梁上君子那个成语故事,把全家叫到一起说一些大道理?让楼顶的人羞愧万分自己下来下跪道歉?
李越啧了一声,自嘲道:“怎么我也傻了,这人面相一看也不是小偷啊。”
李越放大神识,确定周围只有这一个危险之后,对谢思妍道:“我上去看看,你早点睡吧,今天这么晚了,先别修炼,等我回来再说。”
“恩,我知道,你早点回来,我有些怕……。”
“呵呵。”李越刮了一下谢思妍的鼻子,两个闪身便出了门,下一秒便出现在那个小偷的面前。
和李越在神识中看到的一样,他穿着宽大的衣袍,脸上是高原地区才会有的高原红,下巴留着花白的大胡子,看面相已经有四五十岁了。
西域或者蒙古的修炼方法和中原的内功不一样,内功修炼起来延年益寿,而其他很多地方的功法并不注重养生,他们注重战斗力以及伤害。
如同泰拳,别说延年益寿了,大多数修炼泰拳的人五十岁都活不到,他们的巅峰时期只有短短的十余年而已。
这人应该也是一样,相貌看上去才四五十岁,而胡子和头发都已经是花白色了。
在江湖上遇见这样的人,能躲则躲,能够出来在中原行走江湖的西域人,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想不想大开杀戒完全看心情,反正中原也不是他们的家乡。
“阁下这么晚到我家楼顶来,不会只是为了讨口饭吃吧?”
李越的家刚做了炒菜,香味弥漫在夜空,要真有一些古怪的人闻到香味来讨口饭吃,李越也认了,把刚才吃剩下的给他们就是。
反正第二天自然也有新鲜的菜,今晚做的肯定留不到明天,说不定早就倒进泔水桶了也不一定。
等了一会儿,周围也只有风声,对面的人一个字也没说,用充满狼性的眼睛盯着李越的脸。
“你说的话不会成为呈堂证供,所以别装哑巴不出声,再这样下去,一会儿别怪我没给你说话的机会。”李越有些烦,这人老不说话,真的是遇见哑巴了不成?
李越正想出手,那人忽然说话了,声音沙哑带着浓烈的异域口音,说着夹生的中原话:“把之前那个女的交出来,你可以不死。”
“谁?那个?”
女人?谢思妍?李莫愁?
谢思妍不可能,谢思妍一直和自己在一起呢,没机会去得罪谁,她的相貌虽然十分漂亮,但也达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应该不会有谁想要抢走她。
李莫愁吗?
“就是那个,白衣服的,拿着剑的。”
他身上的野性无时无刻没在告诉他李越的危险,常年和危险为伴,他对危险的气息再熟悉不过,虽然他连李越的名字都没听过,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感受到李越的气势。
若不是担心李越会出手,他早就直接下手抓李莫愁了,不会一直等机会到现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