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这个家伙跑到月亮上挖了一个深坑,凯恩还从月亮上带走了一样东西,凯恩基本上和沉默者联盟的所有传奇成员断绝了联系…………这些事情说到底都是凯恩那边的麻烦,目前来说朋克对此既不知情也没法知情,因为在最近的五千年时间里,不眠不休的“毁灭低语”都在自己的魔法塔之中学习着困难重重的“双重施法”传奇技巧。
“双重施法”,顾名思义这是一种能够支撑传奇职施法者同时使用两个传奇级法术的特殊手段,从本质上来说双重施法就是一种传奇层次的“一心二用”技艺(不能用于杀招法术),这种在耐瑟瑞尔时代被大奥师们发明出来的奇特技能只要学会不但可以在普通传奇阶段永久生效,而且随着职业者的等级提升、只要施法者勤加练习它还可以被一直使用下去。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双重施法”的强大效力是足以贯穿一个法师整个普通传奇阶段到耀日阶段全过程的,如果有哪个普通传奇层次的职业者可以尽早的学会“双重施法”,那么他就一直都能够使用这一强力的传奇技巧在其整个传奇生涯中占据优势了。
听起来真是一个越早学会越好的技能不是吗?双倍的释放法术虽然消耗能量确实高了一点,但是双倍火力输出可是绝大多数职业者所难以应对的力量。
不过不要忘记,理论只是理论,理论从不能代替实践!
实际上以普通传奇层次的灵魂强度学习这种东西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毕竟就算随便一个传奇法师的精神力都足以同时应用在“简单的事情”上“心分千百亿用”,但是在灵魂深处同时构建两个截然不同的传奇级法术模型可一点都称不上轻松。
只要稍微一个操控不慎,法术的失控轻则导致魔法爆炸破坏实验室,重则导致灵魂受创乃至出现生命危险!
所以根据耐瑟瑞尔时代大奥师们的总结和警告不难明白,一个传奇职业者如果想要学习“双重施法”最好还是等到自己的职业等级达到四十五级左右、施法层次到达晨星后再尝试为好,毕竟这个阶段的年轻法师还没有养成太难改正的施法习惯,其灵魂的精妙操控能力也不至于因为一点技术上的失误导致法术全盘爆炸伤害到自己,由普通传奇级法术的双重释放到晨星级法术的双重释放也算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练习过程…………
总而言之,朋克的状态和等级就是一个学习“双重施法“的最完美时机——不掺水的实力、系统的学习方法、强大的意志力与灵魂力量……这些都是足以支撑他在学习“传奇技能”过程中保持“安全高效”的关键,甚至在练习期间勤奋的“毁灭低语”还可以同时利用“双重施法”带来的锻炼效果尝试提升自己灵魂强度。
于是在经历了足足五千九百八十四年的时间流逝之后,朋克终于如愿以偿的学会这份难度惊人的“双重施法”传奇技能,而他的职业等级也成功提升到了四十八级的更高境界。
在将近六千年的时间流逝过程中,赛安这个“怪物”晨星法师的实力可谓是得到一次巨大的、肉眼可见的提升了!
“…………”
“晨星级咒法系法术——空间囚笼”。
“传奇技能——双充施法”。
“晨星级咒法系法术——洇灭之球”。
对准一块坚固的“奥格斯块状岩”释放了手中的晨星级法术,两道齐头并进的超光速攻击几乎在同一时间便齐齐离开了熟练运用“双重施法”技能的朋克的手掌,只见它们毫无意外划过了被折叠过空间的遥远距离,然后同时击中了远处的石块状目标。
“轰隆”!
震耳欲聋的法则爆炸压迫着魔法塔的炼金墙壁,自然法则在晨星层次的攻击中如同被重锤抡砸过的玻璃一样支离破碎,可怜的“奥格斯块状岩”作为一种简单的晨星层次炼金材料怎么可能承受的住这种惊人的攻击?它那厚重的躯体甚至连化作碎块都来不及就已经被“洇灭之球”的爆炸瞬间蒸发大半了。
“第九亿零六千四百二十次双重施法实践成功!现阶段传奇技巧熟练程度已经基本可以用于实战,接下来准备进行第九亿零六千四百二十一次“双重施法”实践巩固熟练状态……林敦休斯,过来收集“奥格斯块状岩”的蒸汽拿去重铸”!
面无表情的注视着自己的法术释放结果,朋克的情感态度只能用无悲无喜进行形容。
“双重施法”的学习与练习是非常枯燥和乏味的,其困难程度更是非同小可,虽然这份传奇技巧的使用如今在朋克手中表现的十分顺畅,但是这绝不代表“毁灭低语”会对它的练习有所松懈——要知道,朋克对于一个法术掌控的熟练程度向来是以“自己灵魂受创的情况下能否完美施放为”作为标准的,为了达到这种堪称“丧心病狂”的熟练标准,他总是习惯于在掌握一个魔法技艺之后花费成百上千年进行巩固。
普通的晨星级法术如此、复杂的晨星杀招如此、现在的“双重施法”也不会例外。
只不过…………
和平安静的研究时光之所以难得可贵就是因为它总是具备着过程短暂且稍纵即逝的尴尬特性,比如现在还没等朋克开始进行第九亿零六千四百二十一次的“双重施法”技能实践,急匆匆赶来晨星法师“训练房间”的构装管家林敦休斯就带来了一个颇为让人意外的消息。
只见这个好像金属大蜘蛛一样的构装体刚刚见到眼神凝重的晨星法师便立刻急匆匆的出言禀报道:
“报告……报告伟大的“毁灭低语”先生,在下才刚想要向您通报一份至关重要的消息,现在就在您的魔法高塔下方,一个自称“死文风灯——沃克威-左迷”的施法者正叫喊着要见您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