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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不是猛龙不过江

“就凭他这个小身板,还想夺魁?你以为我荆蛮一族十几万年轻勇士都是摆设吗?”黑齿戕不屑道:“你敢说这个大话,那就让他来参加蛮王祭比武试试,我也不用他夺魁,只要进了前百,那打伤我侄子的事情一笔勾销,黑齿宗族从上到下,绝不追究!”

“若是进不了呢?”

“他要是进不了前百,我也不会杀他,只要留在我日连部落之中为奴十年,十年期满后,我自会放他离开!”

“人族也能参加蛮王祭比武?”

“这你不用管,我说可以就可以!”

施知义从到到尾基本没插进话去,黑齿戕和以柠郡主二人一唱一和,就已经给他把坑挖好,他只需朝前迈出一步即可——在现在这种情形下,他这一步想迈得迈,不想迈也得迈了。

“一言为定!”施知义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给这场发生在两个身材极端不对等的辩手之间的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

蛮王祭大比,作为荆蛮一族二十年一次的盛事,邀请外族前来观礼其实并非什么稀奇之事,比如之前沙羯族强盛之时,势力范围与蛮荒森林西北部相接,其族中高层人物,便常常会成为日连部落的座上贵宾。

但如今蒲州傅家出了个傅临岳,杀的沙羯族丢盔卸甲仓皇西逃,自然不可能再有闲心千里迢迢的跑来观礼了,万一傅老爷子兴致所至,在半途中截个道,岂不是把小命儿都搭进去了。

但让其他种族参与到蛮王祭大比中,这种事情确是比较少见。一则荆蛮一族天生勇武,而蛮王祭的大比又偏向于力量、勇气的较量,其它种族在这方面本就弱于荆蛮,当然不会来自讨没趣。

而且蛮王祭大比是在年轻人之中进行,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族中的精英战士而举办,获邀前来的贵宾,大都身份尊贵,也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

即便偶有其他种族的青年俊杰自信在这些方面不弱于荆蛮,但身为客人,也不会喧宾夺主,在这种时候给荆蛮一族找不痛快。

故而虽然蛮王祭虽然并无明文规定说只有荆蛮一族才能参加,甚至有的高层还希望有异族参与进来以更能体现出荆蛮后辈的强大,但近百年来,还没有什么人愿意来当这个垫脚石。

施知义此次参加,则纯属是被赶鸭子上架,不过他自己倒是无所谓的态度。自从龙腹内的奇遇之后,他的力量与日俱增,这种增加并非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持续的漫长过程,而且至今还没有停止的迹象。

和进入雍州之前相比,他如今的力量怕是增加了近乎七八倍,虽然至今没有弄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但这总归不是坏事,施知义也就懒得多想。

在平常与纥骨兄弟的练习以及之前与黑齿鲎的交手过程中,施知义可以感到,自己在力量上,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他们。纥骨兄弟年纪尚轻暂且不论,将黑齿鲎摔出去的那一次,他也才仅仅用了三四成左右的力量而已。

如果那个黑齿宗族的虬髯大汉所言非虚,这黑齿鲎真有竞争前百名的实力,那么施知义相信自己在力量这一项上,应该妥妥的进入前百、甚至前五十都毫无压力。

离着蛮王祭开始还有些日子,各个部落的荆蛮族人仍然在陆陆续续的到来,匹吉部落离日连部落的距离相对而言不算远,有一些极西方向的部落,即便一路上顺风顺水,从出发到到达至少也得三四个月的路程,因此有所耽搁也是常有之事。

施知义闲来无事,便常常窝在自己的木屋中练功。在前来日连部落的路上,他刚刚再次破境,晋入破晓中期,这种修炼速度若是传了出去,只怕会将其它世家的青年俊杰们的眼球都要惊掉了,但是经过了蒲州和雍州的几次遇险,让施知义深感到自己的武学境界着实不足,因此依然日日修炼不辍。

除了修习施家祖传的浩然正气诀之外,他手上还有从达奚世家三世子达奚梦泽处得来的包括秘笈踏瑶台在内的全套玄纲论,以及北宫昭放在空间戒指中送给他的北宫家的一本心法秘笈磻溪集和一本剑法秘笈太玄剑经。

施知义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因此除了踏瑶台之外,其他秘笈都仅仅作为参考以开阔思路,主要的精力依然放在浩然正气诀和傅老爷子传他的别远八式上。

别远八式的前两招相见欢、风月闲主要依靠肉体之力,在施知义如今力量暴增的情况下,这两式的威力也随之增加。

别远八式从第三式惊波澜开始,涉及到了更多真元的运用,施知义目前已经晋入破晓中期,体内经脉再度拓宽,可容纳的真元数量剧增,因此也开始逐渐尝试着掌握这第三招。

不过限于身在荆蛮领地之中,不方便演示,因此更多的是心中默默揣摩,以增加对这一招式使用时,体内经脉真元调动路线的熟悉程度。

练功的空隙,以柠郡主也常常过来找施知义。施知义对于自己当初在龙腹中身上所发生的异变一直没有弄清楚,所以也没跟以柠郡主提过,因此她也不知道此时的施知义在力量方面,简直就是一头人形巨龙。

她以为施知义的刻苦是为了准备即将到来的蛮王祭,涉及到赌约,因此不敢多加打扰。但是又担心施知义用功过度,欲速则不达反而伤了自己身体,便常找些小借口过来和施知义聊天。

以柠郡主天生活泼好动的性子,让她像施知义一般闷在一个只有一床一椅的木屋内闭关修行,实在是太难为她了。而且明明知道施知义就在离自己几丈远的地方却见不到面,心里总跟有只蚂蚁在爬似得心痒难耐坐立不安,所以她的那些借口,与其说是帮施知义找的,倒不如说是为了排遣自己的思绪才对。

况且,二人每日见面,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吃饭。荆蛮一族在饮食方面实在没有什么天赋可言,在来日连部落的路上,队伍中诸人大都以不同种类的野果为食,酸甜可口,二人倒也能够接受。

但是到了日连部落之后,或许是日连部落想要表现出身为主人的慷慨和豪放,在蛮荒森林中随处可见的各类野果反而很少用来待客,取而代之的都是各种肉食。

但荆蛮一族在肉食的烹饪上的功底着实不敢让人恭维,常常是一大块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血肉,一边烤的焦黑,另一边还滴着鲜血,就这么端上来作为待客美食。

虽然以柠郡主一路上没有表现出任何身为帝女的娇惯和挑剔,但面对这种充满了蛮荒风格的食物,依然很难鼓起将其吞入腹中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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