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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丰县城

一动之后便需一静,在山中折腾出这许多事之后,程坤又在家老实了几天。

终于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在爹娘面前说出后,程坤感觉轻松了许多。

对于自己的功夫,他也向爹娘“坦白从宽”了,理由就是自创。让他意外的是,老爹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解释,让他省了很多口舌。

殊不知在程罴看来,既然村中无一人有能力教出这样的武艺,那么剩下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自家儿子自创了。反正他已经接受了自家儿子是个“妖孽”,那再夸张一点也没什么。

那一晚之后,老爹已经跟他说起,要在城里为他找个师傅,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他在军中认识的高手。这让他有些好奇,老爹对于自己在军中的经历向来讳莫如深,这回为了自己终于还是用起了在军中的关系。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直没有机会见到真正的高手,想来故事中描述武将在沙场上能以一敌百,厉害的甚至能在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纵然有些夸张,也应该不会弱到哪儿去吧。

这几天时间,程罴也没有闲着,他把这段时间猎到的老虎、狼王和黑熊的皮毛简单地处理一下,准备拿到县城卖掉。据他判断,这三张皮毛都很罕见,尤其是那张狼王的皮,比正常的狼皮大了许多,而且材质也要更好,更重要的是,这三张皮品相都很完好,一定可以卖出个好价钱。

这笔钱,除去分给猎人队大家的部分,剩下的,他没有留给家里,而是准备全部用来给儿子学武。

穷文富武,这个道理他太清楚了。从起步的打熬身体开始,练武就需要大量药材,没有药汤的滋养,只是一味苦练,最终只会练的五劳七伤。跟妻子说起时,她也同意了。

而这些,他没有打算告诉儿子,在他心中,这本就是当爹的应该做的。

把一切都准备好之后,程罴带着儿子进城。

大楚疆域虽广,但行政区域划分主要是州、郡、县三级,大的州城一共十三个,下属六十余郡,县城数百。而程坤从小长大的程家村就位于楚朝北部幽州晋阳郡境内,临近边陲,最近的县城便是新丰县。与其它许多位处边境的城市一样,新丰县起初也只是用于军事,后来慢慢才被南北往来的商旅带动,繁荣起来。

程家村距离新丰县有一百多里,程坤和父亲一路徒步,走到地方时都有些疲乏。

城门处,过往行人全都在排队接受士兵盘查,卖菜的农妇,扛着薪柴的樵夫还有带着别地特产准备进城售卖的商人,形形色色的人们凑在一起,让程坤感觉有些亲切。

人毕竟是一种群居动物,渴望与他人交流,可程坤十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村中,方圆几十里再没有别的人家各家各户加起来还不到两百人,这要放在前世,程坤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了。

排队排了大概半个小时,程坤和老爹终于进城了,城门前的士兵收了五枚铜钱之后只是简单检查了一下程罴的包裹就放行了,管中窥豹,可以看出新丰城被治理的不错,风气很好。

此时已是正午,腹中空空的两人先找了一处饭馆,一人叫了一大碗清汤面。吃饱喝足之后,程罴带着儿子来到一家名为“汇丰堂”的商铺。

走进门去,一个年逾半百头发花白的老汉正在柜台前拨打算盘,核算账本,听到有人进来,他抬头一看,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我道是谁,原来是你这黑炭,算算日子你也该进城了,这次又带了什么好东西给我?”

程罴也不多说,解下背后的包裹,拿出三张毛皮放在老汉面前的柜子上。

老汉拿到眼前,细细打量,慢慢的,神情严肃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才放下手中的皮毛,对程罴说道:“果然是好货,品相这么好的虎皮和熊皮我见得也不多,这张狼皮更是少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狼王的皮毛吧。”

程罴微微一笑,语音低沉:“王掌柜好眼力,正是狼王皮,这次上山,大家伙险些折在山里,就是因为这畜生带领的狼群。”

听程罴说自己上山遇到了狼群,王掌柜微微眯起了眼睛。

见到这张狼王皮时他心里便有些诧异,虎皮和熊皮虽然不多,但他所处的汇丰堂是有名的大商号,所以经手的也不少,但狼王皮就真的是罕见了。

何谓狼王,只有在数量上百的狼群中诞生的狼群头领才能被称之为狼王!

而想在这么多狼的保护下杀死狼王,难度可比杀熊猎虎大多了。更难得的是,这张狼王皮只有肋下有一处破损,其它地方尽皆完好,可以看出,杀死狼王的人当时很从容,还有余力保护狼皮的价值。

从这点来看,此人绝对是个高手!

程罴这人,王掌柜也见过多次,说有多熟那谈不上,毕竟只是个猎户,他只是秉持着商人“和气生财”的原则,每次见面都会闲聊几句。但因为他拿来的货物品质一般都比其他人要高,所以多少也留了点心。

但这一次,王掌柜真的有些惊讶了,怎么看,程罴也不像是认识能杀死狼王的高手的人啊。打死他也想不到,他所想的高手,就是打进门来就站在程罴身后一声不吭的小孩子!

甭提内心怎么想,王掌柜过了遍手后,对三张皮毛的价值大致有了底,又问程罴:“我多嘴问一句,程老弟这三张皮毛可是都要卖给我汇丰堂?”

程罴回道:“正是,麻烦掌柜的开个价吧。”

王掌柜听后,沉吟了一下,这才开口:“我与程老弟不是外人,也就直说了。这三张皮毛里虎皮我出价八百钱,熊皮一千钱,狼王皮一千两百钱,共计三千钱,不知老弟意下如何?”

这个价钱很公道,甚至说,还要比正常价格高了一些。

程罴听罢呼吸一窒,虽然来之前就有预感这次收获不会小,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心里顿时有些不淡定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慢慢吐了出来,待心绪稍微平静之后才对王掌柜说道:“好,就三千钱。”声音中还能听出几分颤抖。

程坤站在老爹背后,偷偷翻了个白眼。从刚才一进门起,他就没有说一句话,把所有的事都交给老爹,因为他很清楚,他现在只是个孩子,说什么别人都不会放在心上,所以也不费心多想。

他对此时的货币价值还没有一个清晰地概念,虽然也知道这是很大一笔钱,但还是觉得老爹的表现有点丢人。要是程罴知道儿子此时心里的想法,非得好好揍一顿这个臭小子不可。

王掌柜又问了一下程罴是否要在店中买些东西,程罴很干脆的拒绝了。他也不多问,转身从店里取出三千钱来。

此时的社会还没有纸币的概念,往来都是金属货币,一千钱便用一条绳子串起,称为一吊。三千钱就是整整三大吊钱(感觉这么称呼莫名的带感啊),每一枚钱都是铜铁混制,正面刻有一匹骏马,正是出朝开国太祖项羽的爱马“乌骓”。垓下之战后,项羽虽然冲破重围,手刃汉王刘邦,但胯下乌骓却力竭而死,项羽甚为悲痛,因此在开朝铸钱时让大匠在钱币上刻上乌骓的图案,所以楚朝钱也叫“乌钱”。

程罴将三大吊钱放在包裹中,走出店门时还小心观察了一下周围。

程坤把老爹的动作看在眼里,也觉得有些好笑,这种神情他见的多了。前世,有人从银行里取出大额现金之后出门看谁都像小偷,抢劫犯!

将毛皮售出后,程罴感觉心中一块大石落下了,这五千钱他准备分给猎人队其他人一千五百钱,这些已经很多了,毕竟黑熊和那只狼王能被杀都是程坤出了主力,至于剩下的,全都留给儿子。

此时程坤还不知道老爹的想法,他正琢磨着想什么理由能跟老爹要点零花钱,他早就想要买一些药材配合下一步的锻炼,另外再买几坛好酒,回家泡虎骨酒喝,壮骨生筋。

此次进城第一个目的已经达成,程罴决定先找个地方落脚。

此时的旅舍大部分都是官营,用来接待官员或者外宾,私营的很少。所以程罴以往进城都是找个熟人在其家中暂住,这次也不例外。

走过半条街之后,程罴来到一家肉铺门前,摊位上空空如也,东西已是早早地卖光了。

程罴用力敲门:“樊屠子,还不快来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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