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我再也受不了了,这该死的古代,这该死的穿越,让我怎么活下去?”
王子风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鬼知道这是什么世界,目前他也没兴趣多去了解这个该死的世界到底是哪个平行世界的哪个朝代的哪个地方,但从他睁开眼的第一眼看到周围的情况他就知道,他肯定是被天神开了个玩笑冲进了下水道。
什么,你不信,看看这周围,木质的房子,木质的家具,石块的地板,丝绸的挂帘,还有身上的衣服,是长袍,男子还留着长发。好吧,如果这么多信息归纳到我这里,我还反应不过来,我早先那么多穿越网文就是白看的了,我把我两个眼珠子扣下来当灯泡踩。说的有点吓人了,可我也没办法呀,无缘无故都能穿越,我也捂脸了。
那好吧,既来之则安之。平心静气的好好在这活下去,在哪活不是活,都是一天三顿饭,再好好睡一觉,一闭眼再一睁,一天就过去了。要是一闭眼再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重生的机会让我在再另一个时空在来一次。或许有吧,穿越这种扯的事情都能遇到,投胎转世听起来还更靠谱一点。
至于我在这个世界的身份,你听,这帮围在我身边的人不久告诉我了吗。
“老爷,老爷,您没事吧?吓死奴婢了,您醒过来真是太好了。”一群莺莺燕燕的声音。
还好,至少是个有产阶级,不用自己找饭吃。
我现在面前是一个小妾,四个侍女,外面还有一大堆的仆役和丫鬟在那里守着,全都指盼我这个冒牌的老爷过活呢。
王子风晃了晃脑袋,还是有点晕,看来穿越也全不是没有副作用的,至少刚开始的时候头很晕,好像有很多东西塞进了自己的脑袋一样,很胀和难受。
“啊啊啊,头疼,头疼,谁来给我揉揉”王子风感觉一阵头疼,不禁呼出声。
“我来,我来,老爷,是哪儿疼?”一个女子立马应口答道。周围的侍女一阵惊慌,手忙脚乱的。
“耳朵上面一点点,那有些突起的地方”他连忙指点,确实很难受,难受的就像头要爆炸一样,一阵一阵的。
“是这里吗,老爷。”
“嗯嗯嗯,是的,用点力,周围也要按一按。”那女子的手法还是很用劲的,让我顿时有种解脱的感觉。慢慢的缓了过来,把头枕在那女子的怀里,软软的,有点香喷喷的气味。
“嗯,舒服了,幸苦你了。”我感觉好受了许多,原来该才带给我的穿越后遗症是这个该死的家伙的记忆。这个家伙是这个家的主人,名叫王子风,才二十岁就挂了。死的原因相当扯,他是无聊死的,我第一次听说无聊死了真的可以死人。真是笑死我了,那我这样因为他的这个无聊死的笑话而笑死的,那我也可以笑死咯。我不就成为第一个因为一个无聊死的人感到好笑所以笑死的逗逼吗?哈哈
这个时代目前我暂时不想去关心,我脑袋还疼着呢,就想那么多,难道你想我成为脑袋疼死人吗?
话说,我这个身体的小妾还不错,名字叫如是,柳如是的如是,扬州买来的,温文婉约,弱柳扶风的样子,不仅那个王子风喜欢,我也喜欢,至少是一个好消息。
周围还有四个侍女,名叫青窈、蓝窕、紫淑、绿女,嘻嘻,想不到王子风这家伙挺有趣的,给自家侍女取名字也这么搞怪,完全按照诗经里的窈窕淑女四个字来,再加上颜色搭配就成了。该说他什么好呢,这家伙肯定是个好色之人,和我一样,可惜,一切都被我继承了。再见了,哥们,祝你在另一个世界玩得开心,这里我会照顾的,“汝妻子,吾养之!”
话说他在这个世界也没有妻子,小妾还是买来的,还没有动过,好像和他没什么太大关系。好吧,就是走好就是了,一切有我。反正我那个世界比这个古代世界有趣多了,他肯定不会无聊的,前提是他得有钱,而我在那个世界还是刚毕业的学生,家境也不怎么好,全得靠自己。话说,我觉得他会很吃香的,在我那个世界里面。这是有根据的,看他这一身的古文基础和文人气度,不管是演戏也好还是开直播也好,再或者出书也小说也好,都是很有前途的。你看,事情就是这么奇妙,两个在自己世界里面都过的不怎么样感觉不耐烦的人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都很觉得很满意,别人说旅游是从一个自己待厌的地方到另一个比人待厌的地方,我觉得穿越也是,旅游是同一个时空下的空间之间的置换,那么穿越就是不同时空之下的时空置换了,差别其实并不大。
好了,在我的面若桃花,娇弱动人的小妾身上待着时间够久的,看她都累的浑身发热的样子,我就不逗她了。
“如是,可以了。”我让她停了手,把我扶起来。
“是,爷。”如是抬着有些酸软的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微汗。
折腾了半天,我都有些饿了。
“你们几个都别傻站在那了,快去弄点吃的过来,我饿了。”
“哦哦,是。”底下的几个侍女一听,急忙答应到。连忙指挥着院子里的众人该干活的干活,该跑腿的跑腿,因为主人晕倒的事而耽搁下来的府邸重新运转了起来。虽然在他们看来主人王子风只是一次晕倒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实际上两个人都已经换了。但是他们和自己家的主人并不是很熟悉,原先的那个王子风一天到晚都待在内院,其他的什么事情都是他身边的四个侍女交代的,所以他们和王子风的接触并不多。
等他们忙活出了一顿饭,端到王子风的面前时,王子风傻眼了,这是什么?
黄黄的,糙糙的,还是蒸熟的。像是五谷之类的粮食,没滋没味的,咽下去还有点拉嗓子。
还有这个白水煮的羊肉,也不知道撒的什么佐料,还有一个膻味。
再就是白水煮的菜,洒了些盐,混着刚才的羊肉的水煮的,烂烂的,一看就没什么食欲。
王子风傻眼的看着小妾如是。
“如是,这些是什么啊?”王子风咽了咽口水但着实下不了口啊。
小妾如是感觉自家这么主子很可能是晕傻了,连平常吃的东西都不认得了。只得耐着性子对王子风解说一遍:
“爷,这是咱平常吃的粮食呀,粟米、白切羊肉和水捞菜,这可都是主人家才能吃到的好东西呢。”
我在这见识少,你可别忽悠我。王子风不禁捂着头,一副苦恼的样子,怪不得那哥们会无聊死,要是我我也呆不下去呀,这是什么东西嘛,叫我怎么吃。
唉,忍着恶心和拉嗓子,王子风吃下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餐。要不是三天没吃饭,说什么也吃不下去的。不过,我想不至于,我一直认为,在饥饿面前,任何人都有化身成为鲁滨逊的本能,在一个荒岛上活下去。只要上面有吃的,可以吃的,你不见那么多在饥荒年代逃荒的人当中观音土不也一样吃下去了吗,树皮也啃下去了,现在还有羊肉吃,够好了,和现代当然不能比,现代如果谁家的羊肉就是拿白水煮一下,再放点佐料和盐,我肯定要给差评,再也不来了。
吃饱之后,感觉油腻腻的,王子风就在那里溜达着消食。不禁想着那位给自己挪位置的同仁,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会不会很开心。自己接下来该怎么过呢,会不会也向他一样,在这个世界一样无聊死,自己该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