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从来不觉得后世人到了古代就能无比的牛逼,至少,他现在还需要考虑着如何去让自己和小丫过得更好。
李二终于站在高台上面喊出了他那句“尔有其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一群人嗷嗷叫着,都跑去对付蝗虫了,刘旭弄了一口铁锅,火烧得很旺盛,一群世家公子,苦着脸,不为什么,只因为云嫣娘子说,陛下不惧天神,向天一战,而护天下,吾等皆为陛下之臣民,陛下之矛与盾,陛下与天神对话,我们没那本事,就只能充当陛下马前之卒,蝗虫吃咱们得庄稼,我们就吃他们得肉!
老百姓都是单纯得,这下日子以来,云嫣娘子救助他们,可是都看在眼里的,眼看着云嫣娘子这样的人都有口吞进了一只油炸蝗虫,其他人就更不用想了,直接一人一直,嚼得火热,只是嚼着嚼着,就觉得不对,我的天,这还是那个蝗虫?很好吃啊,油盐就不说了,足足的,居然还有香料?
香味是拦不住的,一开始还站在远处的世家子,好奇之下就这样围拢了过来,一群流民抢得火热,那个年轻得后生说了,流民吃,简单,自己去地里抓,抓来换着吃,当然不说一换一了,这得亏死刘旭,但是就是一换一百,流民百姓也笑得没了影,有良心得后生,菩萨后生,这下称呼就这样传出来了。
世家子出了钱,又出了力,眼看着就要收取成果了,谁知道被人从中出来了一只拦路虎,再加上那诱人得香味,那天晚上将刘旭抛上楼的大胡子出来了,将信将疑的,云嫣很好玩,就当着世家子的面,又吃了一个,还得意的挑了下眉头。
好吧,这下算是炸锅了,一群世家子,被一群流民和一个女子比下去了?那还了得,伸着手就是往那锅里抓,也不怕烫着,看得刘旭皱眉。只是你们这群不要脸得,吃了一个,又吃第二个,还要继续吃第三个,这样就算了,偏偏还大声的吹牛,哼哼,蝗虫何惧,老子一口吞之,来啊,小哥儿,俺程处默看好你,再给我来上一盆,嗯,不够,我与这害人的东西势不两立,你给我来上一筐!
刘旭的白眼都翻不成了,好家伙,一免费吃,还要外带?哪里有这么好的买卖,看着一群一边趁吃趁喝,一边还虎哈哈的吹嘘,刘旭脾气就来了,真当哥们是散财童子了啊?一哥大勺子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顿敲出去。
“小本买卖,各位,我与妹子皆是孤儿,撑不起各位的大胃口,要吃也好,要展现各位的英雄之姿也好,请拿出钱来,不贵,三个铜板一盘子。哦,对不起,拿蝗虫来换,这只是流民的权利,各位不好意思争抢吧?”
刘旭虎着脸,一群不要脸皮的,当强盗都当习惯了。
长着络腮胡的程处默那个脸色是看不得了,估计是没人这么跟他说过话,这世上,除了他老子程咬金拿棍子抽过他,谁敢揍他?可是今天他被揍了,还揍得没话说,那勺子上得油是滚烫得啊,那叫一个疼,刘旭眼里戏谑,这就是故意的了。
“小子!你十岁,我十四岁,咱们出来比试比试,不说我欺负你,让你一只手,只要你能让我动了一分,别说买了,你这里有多少吃食,我程处默全要了!”
周围人也是嗷嗷叫了,一副老子有钱又有力气的模样很是让人讨厌,刘旭看都懒得看一眼,小丫跟着一群芙蓉居里的护院,呼哧哈哧的终于回来了,小丫今日很是欢喜,老百姓最是可怜的,饿的时候,连土都能吃,别说蝗虫了,只要有人开了头,他们什么都不怕。
两头白花花的猪,砰嗵一声砸在案板上,刘旭年龄小,没办法,只能拜托芙蓉居里的好手,庖丁解牛是什么技术,刘旭没看见过,但是这个叫做老黄的屠夫,解猪肉的本事,刘旭看得那叫一个满意,今日没准备做多少,两只猪腿,再加上五花肉做的红烧肉,刘旭就觉得够了,茱萸这东西充当辣椒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为了做好一道鱼头,还是将就着用了,鱼的身子,全部下了锅,昨晚连夜做出来的豆腐随意的切成片,就这样丢下去。
一道道菜式就这样在刘旭的手下诞生,家常菜而已,孤儿的刘旭,很是拿手,满汉全席是没办法,不过相对于整个物资匮乏到极致,吃食除了烤就是煮的大唐来说,炒菜的诞生,刘旭觉得还是会有冲击的。
香料不能如同那些傻子一样一把一把往里面放,若是佐料将食材的味道全部掩盖了,那就失去了菜的本色。
小丫喊着一块做红烧肉剩下的糖块,很是舍不得吞下去,她发誓,自己从来没有想到,原谅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两天,她的小肚子终于以可以看见的速度轻轻的鼓了起来,看得刘旭很是担心,傻丫头啊,你都吃了多少了,再这样下去,可得吃坏了肚子,没吃坏,那样撑着,能睡得着觉?若是以后胖乎乎,那可怎么嫁出去哟。
偷偷的将一块糖塞进刘旭的嘴里之后,刘旭就不说了,这小妮子,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糖块对她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但是还是留了一半给自己的哥哥,刘旭就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刘旭是累的连动都不想动一下了,只炒了一道猪蹄,自己已经手都酸了,年龄太小啊,其他的,全部是流民里的几个壮汉,都是老实人,笑呵呵的拿蝗虫来换吃的,就是他们,还傻兮兮的准备继续去抓蝗虫,刘旭拦了下来。掌勺,刘旭在旁边口述。
四个七尺大汉将头磕得如同点头蒜一样,咚咚的响,额头都出血了,也没管,拉都拉不起来。
“让他们磕吧,你教他们活命之法,就等于救了他们的命。家艺不外传,旭哥儿,这点,你那家族的长辈没教过你么?”
云嫣很是没形象的啃着猪蹄,一个贱肉,怎么就能让这小子做出这味道来?若是早些个时候遇到这小子,若是小丫换成自己,那自己宁愿将以往一切都忘记,好好珍惜这小子,陪着他白首,可是啊,这命运啊!
“郎君菩萨心,这技艺传下来了,谁要是多嘴多舌,看老吴我的这口刀,是不是已经锈了!”
一口已经卷边却还很光亮的刀被拿出来,很是威武。
“呸!就你老吴有脸面,咱们哥几个都不要是吧,祖宗的脸面我们丢不起,以后无论有什么气力活,阿郎只要吩咐一声,老徐我上刀山下活海,眉头若是皱上一下,我就是狗娘养的!”
刘旭看得楞眼,云嫣却是娇笑着拿手绢擦拭嘴角的油渍,附在刘旭的耳边轻声。
“如何谢我?多好的护院啊,一看就是老兵下来的。”
刘旭愕然,这就成护院了?才要张口,云嫣却已经开口了。
“忠心的话,就不用在我家阿郎面前说了,这傻阿郎啊,心地简单,没有那些鬼蜮的心思和伎俩,谁对他好,他就会记住别人的好一辈子,好好的汉子,掌勺子未免可惜了,以后外面的活计,就由你们替阿郎去跑,你们难道没个家室?掌勺子还是妇人来的好,教化坊就不用去了,阿郎就在这曲江坊住下,芙蓉居今日起,不对外开放,阿郎觉得奴家这样做,合适么?”
媚眼抛着,刘旭就知道又被人坑了,还是小丫好啊,满是油的手紧紧的抓着自己哥哥的手,向着这个妖女宣誓,这个哥哥是自己的,你想抢走,那是没门。
坑就坑呗,眼看着小丫要开始发育长大了,总不能一直跟随着自己住茅草屋吧?女孩子总要有自己的闺房的,最好是绣楼的那种,刘旭觉得,这才是中华女子的传统。没听书上说,公子打马楼下过,女儿娇羞丢了魂儿,多好的画面啊。
刘旭算是见识到了大唐人的大胃口,两头猪,几千只蝗虫啊,一群公子哥嗷嗷的叫着,吃的一口没剩下,还舔着脸说这店家太小气,既然能弄来两头猪,为何不弄十头来?
刘旭听得很想骂人,公子哥散了,流民在老吴和老徐的说服之下,也都离去了,只是这次,眼里都有了神采,他们知道,只要这蝗虫没被杀绝了,他们都有一口稀粥喝,因为到了最后,刘旭怕这群人吃蝗虫吃坏了,又熬了稀粥和鱼汤。
老徐的刀功很是厉害,没想到的是,还是哥木匠,那张粗藤挽制的太师椅,被他很是嫌弃,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自家的郎君,明明有这么好的图纸,怎么就做出来一个这个丑陋的东西?藤条泡了,难道不知道多泡一会儿?都能整形了,怎么就不能弄得顺眼一些,这儿突出来,哪儿凹进去得,惨不忍睹啊。
小丫很生气老徐的眼神,自己哥哥做出来的,那就是最好的,芙蓉居的凉亭下面,这么一放,连个蚊子都没有,将自己哥哥一搂住,就这样打着饱嗝进入梦乡,笑得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