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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你们快去结婚啦!

魔都魔黄区4街7号小区6栋3楼。

笃笃笃——

“有人在家吗?”

带着活泼感觉的女声从门外传来。

“请稍等——”

绑着鱼骨辫的女孩放下手中的压感笔,离开椅子,向着门的方向走去。

咔——

“南姐!我过来玩了!”

淡红发的少女歪了歪头,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抬起手臂。

“欢迎。”

武南笑了笑,让开身子。

苏大小姐刚要往前走,但是突然停了下来,目光向着旁边望了望:

“南姐,需要脱鞋吗?”

“没事的,不用脱,穿着进来就好了。”

武南笑着回答道。

“诶......”苏大小姐的目光望武南的脚看去。

穿着拖鞋。

地面很干净。

把地板弄脏的话她会不好意思的。

这个时候,屋里传来了声音:

“南,有客人来吗?”

“是的,小塔过来了。”

武南回头出声道。

“哦?来了啊?”

端着水盆的高大男子出现在苏大小姐的视野之中。

“北大哥你好!”

“你好。”文北笑了笑,“你先坐,我先把衣服晾了。”

“都说我来晾就好了——”

武南嘟了嘟嘴。

“没事,你的手受伤了,这段时间我来做就好了。”

文北温和地笑着。

“.......”

哇哦,刚进门就被塞了一嘴狗粮。

苏大小姐脱了鞋子,穿着白色的袜子跟着武南走进了屋内。

两人的家非常干净简洁,内里的装修布局是常见的现代简约风格的样式,橙色的窗帘和地毯,灰色调的沙发和天花板,还有几株盆栽。

即使那张放着两台电脑和一个数位屏的大长桌占去了不少地方,但这并不算很大的空间,却还是有一种宽敞通透的感觉。

“哦~”

苏大小姐的目光看向周围,装修的风格感觉很舒服。

“对了。”苏大小姐将视线投向武南,“南姐,你的手受伤了吗?”

她想起刚才文北说的话。

“啊~这个啊......”武南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想尝试一下倒立,然后.......”

“.......这究竟是什么play啊?”

双手抱胸,苏大小姐的目光狐疑地在武南和从阳台走回来的文北之间扫来扫去。

“是什么新的玩法吗......社会人真厉害。”

“好孩子不要想到奇怪的地方哟~”武南微笑着拿起压感笔,坐到数位屏前的椅子上。

“是!”

苏大小姐果断放弃继续追问的打算。

“好孩子。”

武南微笑着点了点头。

越来越可怕了呢——

苏大小姐心中暗道。

然后,她就站在旁边,看着武南在数位屏上勾勒线稿。

“《系铃人》?这是南姐你的漫画吗?”

苏大小姐看着画面上的标题。

“嗯。”武南点了点头。

“系铃人啊.......”苏大小姐看着正在记事本软件上翻阅的武南,“这个名字有什么意义吗?”

“嗯......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应该说是里面的职业之一吧。”武南一边翻着人物大纲,一边说道,“我的漫画的设定是——现代的世界是人类和妖魔鬼怪并存的世界,都市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有好的,也有坏的。”

武南把画面停下来,然后指着上面的文字。

“在这样的世界之中,负责管理协调和解决超凡事件的组织,其中的成员被称为‘系铃人’,就是类似于警察的角色。”

苏大小姐恍然地点了点头。

通俗易懂,很容易就理解了。

没有一大堆晦涩的设定。

“男主和女主就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称为了系铃人的普通少男少女。”

武南的双手撑在脸颊之上: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句诗、不,这个成语你应该知道吧?”

“嗯嗯。”

苏大小姐点了点头。

“典故来源是南京清凉山上的清凉寺。”

一边的文北出声道:“清凉寺中有一个叫法灯的和尚,叫做泰钦法灯禅师,他性格豪放,平时不太拘守佛门戒规,寺内一般和尚都瞧不起他,唯独主持法眼禅师对他颇器重。”

武南接过话:

“有一次,法眼禅师在讲经说法时,询问寺内的僧人们:‘谁能够把系在老虎脖子上的金铃解下来?’大家再三思考,都回答不出来。”

“然后就是这个法灯禅师解开了金铃铛吗?”

“不,这是一句禅语,并不是让谁去解开它,法灯不假思索地答道:‘只有那个把金铃系到老虎脖子上面去的人,才能够把金铃解下来。’”

“法眼禅师听了之后,认为法灯颇能领悟佛教教义,便当众赞扬了他。后来这句话就被以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成语流传下来。”

“到了清朝,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九十回中还以‘心痛还得心药医,解铃还需系铃人’的话加以引用。”

“哦~”

苏大小姐乖巧地坐在沙发上,了然地点了点头。

“在我的漫画里,‘系铃人’就是负责解决各种由妖魔鬼怪引起的异常事件的人,他们有着特殊的法器,能够封印各种作恶的妖魔鬼怪。”

武南看着她,笑着说道。

“真厉害诶——”

虽然自己能画画,但是完全不会编故事......

“说起来......”苏大小姐的目光转向旁边的文北,“北大哥,你的小说叫什么?”

“解铃人。”

“啊?”

“解铃人。”

文北笑着再次回答道。

“......”为什么这个时候都不忘记秀恩爱啊!

就不能给单身汪留一点余地吗!

“解铃人,和系铃人差不多的设定,但是他们是属于妖怪那一边的,是妖怪。”

“我写的也是现代的背景,本来是人类的主角,在小时候因为外公的缘故而变成了妖怪,然后以解铃人的身份在都市中生活,展现一个奇异、悲伤、令人感动的故事。”

文北笑着道:“说来也是巧,我的书和南的漫画都是在同一天发布的,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没有认识呢。”

说着,两人的目光就交集在一起。

“南。”

“北。”

“.......”救、救命,我快要被闪光弹闪瞎了!

你们快去结婚啦啊喂!

苏大小姐不由得捂着自己的脑袋,所谓的吃狗粮吃到头痛就是现在这样的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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