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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狼叔养成?

清晨阳关慢慢洒在小庄园的土地上,脚步穿过泥泞的地面,丁晓米来到了庄园外,他搬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对面有一个富裕的家庭,虽然丁晓米猜测这很有可能就是金刚狼小时候的家,但是丁晓米却没有急于上前认识一下,而是每天时不时观察一下。

一个棕发长得很好看的小孩这时候从丁晓米的面前跑过。

“维克多,你去哪?”

不远处传来一个人的呼喊。

默默地看了一眼这个小孩,维克多,金刚狼的哥哥?

这小孩好奇的看了两眼眼前的这位先生,看起来有二十多岁,长得很帅气,身材修长,这位先生刚搬过来没多长时间,看那些人的样子,好像很敬畏他?

瘦小的身影慢慢消失在眼前,丁晓米向着不远处的林子走去,散布于林间,呼吸着早间林子里的清新空气。

日子一天天过去,丁晓米每天都会要求安德鲁和麦特两个人在林子里训练他们的能力。

有时候丁晓米也听着老管家温斯特讲的最近发生的新奇的事情,有些事情是真的,有些是谣传,丁晓米也就让安德鲁和麦特出动,期间也只找到了三个变种人,两个心态已经无药可救,总是喜欢滥用变种能力抢掠,他们也不怕普通人集体对付他们。

这两个变种人里一个是能够让自己的力量变强,比两个成年人还强的力量,只不过被安德鲁操控巨石给砸死了。

另一个可以影响人的心智,可以说是个很少见的能力,他操控着好几个成年人为他抢掠,这家伙没有靠近麦特,就被丁晓米在远处拿着狙击枪一枪击毙。

能力再好在稀少,丁晓米也不能容忍这种心智不正的家伙,人可以自私,但却不能逾越一个底线,他可以不救人,但是不能杀一个好人,丁晓米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超级英雄,但是他也不能容忍一个胡作非为的家伙。

还有一个变种人,能力还是丁晓米偶尔才发现的,这家伙好像拥有一点自愈因子,因为之前丁晓米听传闻说,有一个人,他叫卡德莱斯,他的血液能够治愈一个即将病死的人。

这也是当地的几个有钱人跟丁晓米说的,普通人几乎不知道这件事,丁晓米将这个卡德莱斯直接弄到了自己的庄园,试验了一番,果然如同传闻一般。

卡德莱斯拥有治愈能力,他的治愈能力有些不同,他可以免疫很多很多病,也可以通过他的血液去吊着一些有钱人的性命,只是卡德莱斯没有别的能力,战斗力几乎为零。

原本有一些医学部门和卡德莱斯有着合作,可是经过他们的努力,最后换到的却是卡德莱斯的神秘失踪,和几个滥用职权的家伙的离奇死亡。

“怎么样?”丁晓米看着安德鲁问道。

“现在的技术很难很难研究出来这是怎么回事,而且这家伙现在身体很虚弱,我真想不出,血液和健康,他竟然拿来换钱。”安德鲁无奈的摇了摇头,以现在的技术,他还真没办法研究出卡德莱斯的治愈因子是怎么回事。

天色渐渐地暗淡起来,周围很安静,丁晓米一个人靠在屋子边,他在想事情,卡德莱斯让丁晓米想起了原来他看的一个故事詹姆斯.冈恩的科幻代表作《长生不死》,那个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卡德赖斯的家伙,这家伙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但是因为各种巧合,有人发现了他的血液能够吊着一个重病缠身,积劳成疾的百万富翁,卡德赖斯百病不侵,最后他通过与医学部门的合作,最后拥有了自己的家族,他的后辈也拥有这种能力。

他叫卡德莱斯,名字可真像,而且经历也差不多,只不过这家伙还没有发财,就被丁晓米抓了起来。

希望一切如同故事一样,这家伙也拥有遗传给下一代治愈因子的能力,不然丁晓米会在这家伙快死的时候把他研究了。

丁晓米感觉卡德莱斯的治愈因子很有意思,他想要研究一下,有可能就有不错的收获。

静谧的森林里,两个少年跑着,喘着粗气,他们不能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来,他们就会被抓回去。

年幼些的弟弟罗根杀了他的亲生父亲,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异类(人们这么称呼,也就是变种人),他可以在自己的在自己的拳头上冒出一道道的骨刀,村民们最是讨厌这种家伙,他们举着火把,拿着武器追着他们。

“听着,我们是兄弟,你杀了他,他罪有应得,但是咱们不能回去了,任何想要阻挡我们的人,都要除掉他们。”哥哥维克多抓着弟弟罗根的肩膀,随后拉着年幼的弟弟就开始继续的奔逃。

站在这家的门前,丁晓米修长身躯被月光照的幽长,那个富裕家庭的主人倒在门不远处,之前丁晓米还和他说过几句话。

另一边的墙壁上,靠着一个短发男子,他的身上流着鲜血,一边的地上摆着一个摔在地上的火枪。

妇人抱着短发男子不断地哭泣,他要死了。

丁晓米慢慢的走了过来,他看了一眼这短发男子,他就是维克多和罗根的亲生父亲,看样子他并没有治愈因子,罗根和维克多只是在他们这一代基因突变的。

“先生,先生,求求你救救他吧......”妇人这时候看到丁晓米,痛哭的喊道,慢慢趴着过来祈求,她很早就知道这位先生非常厉害,连本地很多大人物都害怕他,他有可能有办法救救这个快死之人。

丁晓米看了一眼旁边早已死去的这个家庭的主人,又看了看这两人,好嘛,罗根他亲生爸爸可是给人家戴了一顶大帽子。

“抱歉,我不愿意救一个对我而言没什么用的家伙。”摇了摇头,丁晓米向着远处走去,他们都不算什么好人,丁晓米有权不救他们。

森林里黑暗的很,潮湿的气息让人很不舒服,空气还有点冷,不过维克多还是拉着自己的弟弟罗根不断地奔跑,不能停下来,他们停下来就会被活活打死。

不远处渐渐出现了一个个的火把,不少人都追赶着这两个兄弟。

维克多带着罗根不断奔跑着,森林里静谧的诡异,追赶的声音也渐渐远去,维克多好奇的看向身后,难道那些人不再追赶他们了?

这里是森林的一出空地,月光照在空地上,看起来有点诡异冷淡。

一点追赶的声音都没有了,火把也看不到了,维克多警惕的拉着弟弟罗根,看着四周,这里会不会有埋伏?但是不太可能,因为他们的能力也是刚被发现没多久,村民不可能反应过来给他们布置陷阱。

安静的诡异,只是幽然间,一个修长的身影出现在了维克多的眼前,映着月光看着他的脸,维克多感觉有点熟悉。

“先......先生?”一个棕色长发的小脑袋从维克多身后钻了出来,好奇的看着丁晓米,这位温和的先生他见过好几次。

维克多赶紧紧张的将弟弟罗根拉倒自己身后,顺便倒退几步,和丁晓米拉开了点距离,他认为丁晓米是来抓他们的。

慢慢的蹲了下来,丁晓米映着月光看着这两个小家伙,一个金刚狼,一个金刚狼他哥,只不过现在他们还是两个小孩儿,丁晓米心里边已经萌生了培养他们的念头,培养狼叔,从小孩开始,多好玩。

一个月后,丁晓米带着安德鲁还有麦特,以及维克多和罗根两个小家伙,他还要培养两个强悍的变种人,凭什么把他们交给那些蠢货。

庄园主人带着人搬走了,当地的大人物们也松了一口气,终于送走了这位神秘的先生。

随行的还有老管家温斯特,丁晓米很喜欢这位老绅士管家,老管家像长辈一样每天照顾丁晓米他们,现再开始了每天细心照顾维克多和罗根。

静谧的小山坡上,这里伫立着一颗百年红杉树,百年红杉树旁边还有几间看起来不错的房子。

丁晓米搬到了这里,当地人并没有多少人认识这位主人,丁晓米也乐得过个平静生活,十年来,丁晓米的面容也渐渐成熟了起来,现在看起来更加有魅力,宛如一个童话中走出的绅士。

卡德莱斯死了,他并没有长生的能力,只不过他百病不侵的能力也很不错,卡德莱斯留下了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同样有他的治愈因子,同样能够百病不侵,这几年,丁晓米就培养着他们,像培养一个百战战士一样。

而维克多和罗根两个家伙,现在已经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了,丁晓米交给了他们很多东西,比如战斗的技巧,近身格斗的经验,还有如何使用武器,丁晓米不想罗根和维克多像其他变种人一样,拥有强大的变种能力,却没有相应的战斗素质和经验。

“咳咳......”不远处传来阵阵咳嗽声,丁晓米赶紧走了过去,扶住年老的温斯特,温斯特太老了,他应该没多少年可活了,照顾了丁晓米他们这么多年,丁晓米却没有给他一点东西。

“您先回去吧,身体要紧。”丁晓米扶着老管家向着房间走去。

“呼呼......罗根,罗根他们兄弟什么......呼呼......时候回来。”老管家浑浊的眼睛看向丁晓米,罗根和维克多是他看着长大的,但是心狠的丁晓米又把他们送上了战场。

“很快就会回来,只要那两方有人愿意妥协。”丁晓米将老管家扶到椅子上,为他倒上一杯热乎乎的热茶。

通过卡德莱斯后背的血液,丁晓米现在一直为老管家吊命,但是老管家身子骨随着时间的摧残,现在已经不是病的原因,时间不允许他接着活下去。

丁晓米想要找到一种方法,让老管家温斯特活下去,这个绅士老管家一照顾他们就是十几年,丁晓米很喜欢这位管家,只是很无奈的是,他并没有办法为老管家吊命,谁都有死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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