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X小说>都市言情>春风二十年阅读> 第100章 朝阳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0章 朝阳

从北票到朝阳有客车直通。这个时期虽然绿皮火车慢的让人发疯,但相对同时期的客车来讲那就舒服多了,也快的多,人们更愿意坐火车,但大多数地区只能靠客运出行。

小伟和夏茂盛第三天一早起来,匆匆的吃了一口饭,就跑到客运站坐车赶往朝阳(测试)。

北票这里小伟是一天也不想呆了,太遭罪,睡了两晚上凉炕,人已经冷实心了,弄的饭都没吃好,整个人都堆了。

主要还是年纪小,夏茂盛不太敢领他回家去住,小伟也不想弄的麻麻烦烦的。

客车拉着明显严重超员的乘客嘶吼着驶离客运站,一个土坝子,几间小平房。小伟坐在硬座上看着窗外,这个陌生的城市,经过短短的接触,他真的是,再也不想来了。

客车里加装了好几根“承重柱”,用来支撑车顶上撂的高高的货物,车厢里挤的密不透风,这个时代无论哪里都是这个样子的,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交通状况,这个时代的写照。

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摇晃,汽车终于摇到了朝阳,进站,下车,这里人就多起来了,必竟是一座城市了,虽然在这个时代经济上落后了一点,但不能掩盖这是个地级大市的事实,要知道凌原市还是从这里分出去的。

从客运站大门走出来,小伟才真正感觉到进入城市的感觉,虽然这里没有奉天大,但感觉更直观,熙熙攘攘的人群戴着棉帽子围着厚围巾走在马路上,圆嘟嘟的公交车响着喇叭缓缓驶过,城里比乡下要暖一些,马路上骑自行车的人相当多,不时的一串铃声从身边飘过。

几棵高大的槐树站立在客运站门前,这个客运站建的很有气势,正面十根宽大的柱子直通顶端,使这个只有几层的建筑显得十分大气庄严,雨搭上和楼顶上都立着巨大的铁字,是这个时代特有的白边红底造型:长途车站。

马路边上围着铁栏杆,刷着红白两色油漆,把车和人流分开。

城市里楼层都很矮,平房居多,密密麻麻的挨着平铺了出去,城里这会儿最高的建筑是有千年历史的南塔和北塔。

和这个时期的所有城市一样,马路两边绿树成荫,巨大的转盘,宽阔的自行车道。

朝阳也是一座在东北历史上相当有名的古城,是金大大书里姑苏慕容的老家,鲜卑族慕容氏在十六国时期建燕国,这个家族在真实历史上也是个悲剧性皇族,建了灭灭了建,先后反复了前燕后燕北燕三代十六朝,都城就是朝阳,史称“龙城。”

这个燕和秦统一六国那个燕不是一回事,虽然地理位置上差不多。战国七霸的燕是老姬家的私人封地,都城是今天的京城房山,而京城当时就是他下面的一个村。这个燕相当牛逼,一度把地盘扩大到整个辽东半岛,那时候平壤首尔都是咱们的,秦统一以后,不知道为啥放弃了那里的统制,高丽就爬起来了。

历史上,在汉以后,事实上是一直到了我大清才再一次实现了全面统一,中间最强盛的唐其实也没做到这一点,其中最接近统一的是元和明,但元是只占不治,从头至尾也没太平几天,明是名义上控制实际上大部分地区都只是意向性的统治,包括东北有卫无兵,西南有将无卫,这些地方实际掌握在氏族手里,比如我大清的辽东,李氏高句丽(JL大部),今天的东南亚某些国家。

在三国之后唐以前,汉、匈奴、鲜卑、羯、羌、氐六族在大半个中国杀的赤骨千里,是历史上最乱最惨烈的时期,惨烈到那个时期的历史名词现在在起点是违禁词,那段历史不能描写的地步,那个时期汉族被其他五族称为“两脚羊,”是用来吃的。

在90年代,以农业为主的朝阳是辽东比较著名的穷乡,可以说是整个辽东最贫困的地区,没有之一。

一直到后来旅游业兴起,这片土地才兴盛起来,而且发展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好。而之前非常牛逼的几个地方现在举步维艰,发展迟缓,所以说城市地区的发展和打麻将也差不多,不知道后面能抓什么牌,先胖不算胖,后胖的压倒炕啊,先赢的是纸,后赢的才是钱。

朝阳这里有几件事是必须说的,做为中国人应该了解一下。

朝阳是世界上第一朵花绽放的地方,是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还有“东方佛都”的称号。

朝阳的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打碎了西方世界中国历史不足4000年的学说,将中华历史前推到了5000年前。

多说一嘴,朝阳最著名的历史人物是安禄山,史思明和李光弼,前两个人发动安史之乱,被后一个灭了,三个老乡搅的大唐乱成一锅。

抗日名将赵上志也是朝阳人。

小伟站在马路边上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什么都新鲜,虽然他在奉天也呆了几个月了,但也就是活动在南湖周边,虽然三好街人也多,但和这种自然状态下的城市完全不同。

夏茂盛拍了拍小伟说:“咋了?傻啦?”

小伟觉得有点丢脸,笑了一下问:“去哪?”

夏茂盛说:“得找人事局和劳动局。要不咱先找个地方住下吧,要呆几天呢。”

小伟活动了一下脖子说:“来根烟。要不先吃饭?我饿了,这几天都吃不下,真冷着了。”

夏茂盛嘿嘿笑了几下,也有点不好意思,掏了根递给小伟说:“那中,找个地方我请你吃顿好的,然后去政府招街所住下,俺有介绍信。歇一天儿,明天咱再去找人办事。”

小伟四处看了看问:“咋走啊?”

夏茂盛拉着他往一边走,说:“跟我走,这地儿我熟,来过好多次了,这边有家骨头馆,那骨头弄的,真他妈好吃,我就想学学,那老板说啥也不教俺,操他个哥的。”

这里是友谊大街,两个人顺着马路往北走,市政府和下面几大局都在这个方向。

走了有一公里不到,十字路口右转,老远就看见一个老旧的招牌:“*记骨头馆”,大门口四个红色的幌子在风中摇摆着,还是个挺牛逼的地方,那个时候饭店都挂这种幌子,但可不是乱挂的,一般的饭店也就是两个,四个幌相当牛逼了,最牛逼的是八个幌的,老百姓连名字都不记,就叫八大幌。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