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知道蝙蝠侠在担心什么,也知道蝙蝠侠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杜克敢保证,地球在打起来之前,赛亚人绝对会先一步降临。
后续剧本杜克都编好了,卡卡罗特+布罗利+贝吉塔的阵容太豪华,三个一起登场,地球八成罩不住。所先让布罗利登场,就说路上堵车,卡卡罗特和贝吉塔晚两年才到。
布罗利歇菜之后,卡卡罗特和贝吉塔携手降临地球大闹一番,如果地球强者太多,就让卡卡罗特变身超赛2。
来回倒腾个三五回,卡卡罗特和贝吉塔领便当加鸡腿,过两年他们的儿子再出场。什么悟饭、悟天、特兰克斯,通通都会有的,届时不止神秘悟饭,还有合体技能一一现身。
在这之后,贝吉塔王率领赛亚人大军压境、宇宙帝王一家、人造人沙鲁、魔人布欧挨个上……如果地球这都挺过去了,那真是太好了,蝙蝠侠担心的战争更不可能了,因为地球太小,容不下可以征服宇宙的人类了!
为了世界和平,杜克操碎了心,上帝没办到的事都被他完成了,不能再苛求什么了。
“你的担心纯粹多余,赶紧回家洗洗睡觉玩女人吧!比起托尼·史塔克,你实在太不敬业了!”杜克听完蝙蝠侠的要求,直接请他出门。
蝙蝠侠想找杜克帮忙,制造出他理想中的地狱战甲,以应对可能爆发的地球内战。对此杜克爱莫能助,认为这是蝙蝠侠的试探,让他回去找正义联盟的同事帮忙。
“托尼·斯塔克是谁?”蝙蝠侠眉头一皱,莫名其妙地有点不爽。
“一个花花公子,说了你也不认识。”杜克一语带过,继续说道:“虽然我帮不了你,但是我这边有个病人送给你,你留在身边做个帮手。”
“病人……帮手!?”蝙蝠侠眉头皱得更深了,不过他没有一口拒绝。
蝙蝠侠最近恰巧在考虑培养助手,他和赛亚人战斗过,贝吉塔半死不活都能虐他,更不要说再来两个更猛的了。人多力量大,打不过就用人海推,蝙蝠侠对赛亚人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
“嗯,是卡杜市长送来的人!据说是他女婿,名叫贝恩,卡杜不喜欢他,就送到了我这,一直被我关着。”
“What?”蝙蝠侠惊呆了,怎么说也是市长的女婿,你不给安排工作就算了,居然还把人关起来。
卡杜就是忍者大师,虽说之前要毁灭哥谭,但被杜克灌输了一堆乱七八糟,现在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蝙蝠侠承认这个老师。贝恩既然是忍者大师的女婿,多少都和他沾亲带故,蝙蝠侠不能坐视不理。
“没办法,那个贝恩就是个恐怖分子,脑子里一根筋,不关起来肯定惹是生非。”杜克瞥了眼蝙蝠侠,心说你激动什么,要不是我,你和他之间会有一场断背之战,打完之后你就弯了。
哦,害你没睡到忍者大师的女儿,真是不好意思!
听完杜克的话,蝙蝠侠点点头,忍者大师没遇到杜克之前就是个疯子,有这样一个女婿倒也不足为奇。
“不过我觉得贝恩中年谢顶、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想必一定很好忽悠……呸,想必一定能改过自新,化身拯救世界的英雄。所以我给了他一个从新做人机会,把你的人格植入给他了。”
蝙蝠侠一听顿时蛋疼无比,这都是什么鬼,抱怨道:“为什么总把我的人格塞给奇奇怪怪的人,换成别的……”
“没办法,别的英雄我没见过,而且你的人格用起来顺手。”杜克理所当然道。
“用起来顺手……”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给自己的新助手取个响亮的外号?”
“关于中年谢顶的助手,我要考虑一下!”
“OK,就叫罗宾好了!”
“……”
————————————————————————————————————————————
宁静的黑暗充斥着让人一探究竟的神秘,散发着淡淡光辉的通道直通远方,一拳超人世界的杜克跨着大步朝道路尽头走去。他走的很急,今晚本该是他值班,结果有事耽搁了两小时,不走快点万一错过新人就亏大了。
他运气不错,刚踏入未知空间,就看到三个新来的菜鸟,围坐一圈瞻仰漫威世界的杜克。毕竟是殴打紫番薯的大佬,对萌新而言,如同刚出新手村的勇者遇到了创世神,必须坐下来唠唠。
“唉,又有人来了,和我们一样是新人吗?”
“不是,是一拳世界的我……记忆中有的。”
从新人的对话不难判断,他们已经交换过了记忆,一拳世界的杜克赶紧凑上去,挨个把记忆交换一遍。
首先是第一个,新来的这位杜克偏向卡通风格,中规中矩的都市上班族打扮,三十来岁的年纪其貌不扬,不过他所在的世界一点也不普通。
杜克魂穿过去的时候,倒霉的原身刚刚挂掉,死于围观看热闹,他接手这具身体时还是热乎的。
原身生活在一座城市边缘的平凡小镇,可是自从遗传工程学家尤教授搬到这个小镇之后,平凡的小镇就变得热闹起来,成了举世瞩目的焦点。
一次科学事故,尤教授将蜜糖和香料及各种甜美的材料混在一起,失手碰倒了装有化学元素‘X’的试管,混合之后造就了三个熊……三个几乎无敌的熊孩子,取名为花花、泡泡和毛毛!
没错,就是熊孩子!
即便她们模样可爱、嫉恶如仇,生来就爱打击犯罪,也改变不了她们是熊孩子的事实,如果说她们和普通熊孩子有什么区别,大概就是她们的破坏力更加强大,一个能顶一百个。
原身的死因是围观三个熊孩子痛揍邪恶反派,看到反派被打败,原身拍手欢呼,结果被薄荷糖卡住喉咙噎死。都是熊孩子的错,如果不是这三个熊孩子,原身就不会噎死!
真爱生命,远离熊孩子!
接受了原身的记忆,杜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家,这镇子不能呆了,飞天小女警他还是知道的。
无数惨死的围观群众用生命的代价阐述了一个事实,有超级英雄的地方必有超级反派,反之没有超级英雄的地方,生命财产绝对有保障。超级英雄就像黑夜中的明灯,吸引着一波又一波的邪恶反派向他们靠拢,如果邪恶反派被干掉了,皆大欢喜,可如果他们被关进监狱,那么不好意思,越狱之后反派会更加强大也更加疯狂。
没有超级英雄,反派充其量是持枪劫匪,有了超级英雄,反派立马开宇宙飞船。所以说,超级英雄是万恶之源,这是千古至理,永恒不变。
搬离了原来危险的镇子,杜克换了一座风景优美、生活节奏慢,适合养老的一座小镇,他的要求不高,苟到长命百岁就行。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远离了万恶之源,他的生活非常惬意。隔壁邻居是普通的五口之家,辛普森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儿女,以及两只宠物,黄狗和黑猫。
嗯,鉴定完毕,现在能苟到八十岁!
辛普森先生是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典型人物,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酗酒爱看球赛。因为智商不高的缘故,杜克很快就和他处成了朋友,辛普森先生经常带着啤酒到杜克家看球赛。
小镇的日常很平淡,杜克开了家私人诊所,工作生活自由度很高,唯一让他头疼的是,家里招了一只老鼠。真要说的话,老鼠才是原住民,他是后来的。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他网购回来一只蓝灰和白色混合的家猫之后,他的平静生活一去不复返。宠物店坚称这只名为汤姆的家猫是捕鼠小能手,但在杜克看来他们分明是在吹牛逼,以便尽快甩锅卖出手。
汤姆是个天才,它什么都会,但就是不会抓老鼠,而且好吃懒做的程度,堪比隔壁的辛普森先生。
不用想,杜克也知道家中老鼠的名字了!
真是太好了,这样一来,苟到六十岁都成问题了!
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