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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好心的猎户

在山里,安全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再加上,姐弟俩猜到所谓“县城里最大的武馆招学徒”其实只是骗局,故而,他们不再急着赶路,每天上午沿着山溪赶路,晌午之后便开始寻找合适的宿营地。

姑奶奶为他们准备的白面饼子在第四天清晨被吃光了。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动用两只小包裹里的另外两样东西——按沈九妹的计划,里头的换洗衣裳要留着到了县城才能穿;而银钱……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有钱也没处花呀。

另外,在这四天里,他们陆续的添了一些新“家什”:两块火石、两把自制的长木柄石刀兼开山杖(在碗口粗的树枝上用细山藤绑上一块巴掌大的薄石块)、一把长木鱼叉(用石刀将一根树杈的两头削尖),还有三只竹筒。

这几样东西之中,最难得的是那三只大小不一的竹筒——在进山的第二天,姐弟俩幸运的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质地坚韧,而姐弟俩手头只有自制的石刀,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砍倒一根粗壮的老毛竹。将之拖回宿营地后,沈九妹的主要精力用在截取竹筒上,生火烧水的事,全落在了沈秋宝身上。后者表现出了超强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不但完全掌握了生火、烧水的相关技能,而且自制的石刀、鱼叉都是使得象模象样,唯一不足的是,力气太小,目前只能帮忙打打下手。

主要是手头的石刀太不给力,沈九妹用三个血泡,以及近两个时辰的辛苦劳作,终于得到了一大两小共三只竹筒。

大竹筒,其作用等同于一只小号的汤锅。不过,“竹锅”的使用方法和真正的汤锅不同。使用的方法,仍然是沿用“叶碗”,即,在其中放入烧得滚烫的小石子。有了它,姐弟俩再烧出来的水和鱼汤里都少了泥沙与土腥味,却多了一股子竹子特有的清香,在色泽香等方面皆有大幅度的提升。

两只小的,则被姐弟俩用来当水囊,用来取水,以及盛烧开的山溪水。

三只竹筒彻底解决了姐弟俩的吃喝问题,他们才更有底气每天只赶半天的路。

就这样,姐弟俩沿着那条山溪走了五天。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口水潭边,惊喜的看到了久违的人烟——时值晌午,有五个猎户打扮的壮年男子正在潭边生火做饭。

沈九妹先发现他们。再三确定他们是猎户而非山匪之类的歹人,她才牵着沈秋宝慢慢的从藏身的大石头后面现身。

后来,据猎户们说,他们刚一看到两个孩子时,差点没被吓得落荒而逃——传说中,山林深处有山鬼,并且,山鬼是吃人的。它们遇到人,会先掏心吃,再吸食魂魄……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对于这一类的传言,他们猎户是深信不疑的。再者,在深山老林里,没声没响的,冷不丁从背后面的山石上冒出来两个泥娃,正常吗?所以,当时,他们的脑海里率先冒出来的就是“山鬼来了”,好不好!第二反应是,有两只山鬼!于是,两股战战……

好在,沈九妹一现身便按山里人的方式,跟他们大声喊山:“吆嗬——”

少女的声音清澈悦耳。尤其是调儿特熟,是山民们惯用的喊山调。猎户们瞬间回魂。为首的猎户是一个大胡子。他狐疑的回应:“吆——嗬——嗬!”

喊山调的作用除了打招呼,还有表示自己没有恶意的意思。听到回应,沈九妹松了一口气,带着沈秋宝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人生地不熟的,她需要向猎户们问路。还有,讨点盐巴。

双方接上头后,大胡子警觉的盯着他们俩,先出声问道:“两个娃娃,打哪里来?”在这片老山里打猎多年,他没见过也没听说住着山里人家。不过,一个半大的丫头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娃娃走山路,怎么看都是不寻常……

沈九妹听出来了,他的口音不太一样。

有了姑奶奶和表叔的前车之鉴,她不敢再在人前报“牛头坳村”。这几天,她反复琢磨,跟沈秋宝编了一套词:他们是后山村人,父母相继病亡。表叔说送他们去县里学手艺。结果,半道上,表叔不见了,他们俩在山里走了五天,就走到这里来了。

至于“后山村”,纯属胡编乱造。

“县里?哪个县里?”大胡子显然不知道“后山村”,不由拧眉,“这一带叫做野鸡岭,是三县交集的边界之地。”他听不出两孩子的口音。不过也正常。在山里,往往十里不同音。但是说话时慢一点,再辅之以手势,山民之间还是能正常沟通的。

沈秋宝望着自家长姐傻了眼。

而沈九妹也是脑瓜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弱弱的答道:“表叔只说是县里,不知道哪个县里。”

这副样子不象是说谎。况且,俩孩子精神不济,身上的衣裳更是破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脏得不见底色。一看就是在山里混了多日,吃足苦头的样子。

猎户们稍微放松。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后山村?在哪里?没听说过。”

“俩娃娃叫他们表叔给骗了吧!”

“应该是的。”

“没良心啊!”

山里人性情淳朴。猜到俩孩子极有可能是失去双亲,惨遭亲戚丢进大山自生自灭的孤儿,猎户们同情心大盛。

“可怜的娃,饿坏了吧!”大胡子出头,招呼两个孩子一起用餐。

在山里,邀请陌生人一起吃饭,是常情。沈九妹没有推辞,带着沈秋宝道了谢,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猎户们的好意。

放下手里的石刀、木鱼叉,姐弟俩也忙活起来:沈秋宝帮忙生火;沈九妹更能干,走到水潭边,不声不响的蹲下来,帮大胡子打下手。

大胡子正在剥一只灰毛野兔的皮。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只已经剥掉皮的野兔。沈九妹拿起这一只,熟练的掏出内脏,清理起来。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大胡子瞄了两眼,赞许的点了点头:“小丫头能干哩。”小丫头的手法麻利得很,很明显是山里猎户人家出来的孩子。

沈九妹冲他咧开嘴笑了笑,低头继续忙活。不一会儿,她便收拾好了。

看到兔肉收拾得很干净,大胡子甚是满意,将剥完皮的兔子也递给她:“这一只,也清洗干净。今天吃烤兔子。”

“哎。”沈九妹双手接过去,接着埋头忙活。

就这样,等铁锅里的野菜粥熬好、兔肉烤得喷喷香,五名猎户已经接受了姐弟俩——没有假,俩娃娃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地地道道的山里娃。可能是失去双亲的缘故,俩孩子很懂事,也显得比寻常的山里娃能干得多。

如此懂事、乖巧,且身世可怜的孩子很容易得到大人们的好感。猎户们明显变得热情起来,同时,话也多了。

他们首先是问姐弟俩名字。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沈九妹早就和沈秋宝套好了词——仙府对山民也是有户籍管理的。不过,与镇上的不同。仙府只登记山里三岁以上的男丁,不记女名。故而,沈九妹没有改名的必要,只有沈秋宝改名为“沈云”。

为什么要叫“沈云”呢?呃,俩孩子想了好久,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后来,还是沈秋宝刚巧看到蓝天之上飘着一朵胖胖的白云象极了家里的赶山犬阿黄,觉得最是亲切不过,遂以之为名。

山里人的学问都不多。给娃娃取名字时,大多数人都是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名,象山、树、石头、云之类的,都是取名字的好素材。是以,沈秋宝的新名字并没有引起猎户们的怀疑。

“九妹,云娃,接下来,你们准备去哪里?”虽是萍水相逢,但他们都很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

沈秋宝看着自家长姐。后者垂眸,抓着自己的衣角:“家里没人……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回不去了。听说,县里用人的地方多,只要肯出气力,就能找到活干。我想带着弟弟去县里谋一口饭吃。”

“哪有那么容易哦!”大胡子摸着胡子叹道。

其他人没有吭声。俩孩子真苦命。可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山里人的日子并不宽裕,大家都是终日里为两口吃食而奔波。象现在这样,招呼俩娃娃吃一两顿饭,那只是往锅里多加一瓢水的问题;但是,任谁给家里添两张口,那都是不堪重荷啊。他们安置不起两个孩子。

沈九妹闷声说道:“我有气力,总是能在县里找到活的。”

“那倒也是。”大胡子环视同伴们,点头说道,“县里的阔人多,活也多。往年碰到灾荒,山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们也是去县里找活干,混碗饭吃呢。”

“是啊。”其余猎户纷纷应着。

这是大伙儿都应下了。大胡子爽朗的邀请道:“我们正好要去县里走一趟,卖山货。反正你们又不知道要去哪个县里,不如就随我们一道去县里碰碰运气。”唉,总比放任两个可怜的娃在深山老林里等死要强一些吧。

“谢谢大伯大叔!”他们给的帮助已经远远超过预期。沈九妹感激极了,连忙拉沈秋宝起身,一道给他们叩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两人拦住。

“值不得你们这么大的礼!”大胡子安抚道,“人活一世,谁还没个难处?我们也只能顺路捎你们去县里。往后的日子,你们姐弟俩还是得自己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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