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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无人之区(求收藏求推荐,谢谢!)

一辆灰色的兰德酷路泽疾行在高低不平的山路上,山坡一片灰黄,汽车驶过之后的灰尘在车后行程一条土黄色的灰龙,道路两旁耸立的两排低矮的小树干枯得像是插在地上的木桩,几栋早就被灰尘掩盖本来的颜色的屋子孤零零地座落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下。天空灰蒙蒙的,太阳也像是用尽全力也无法穿透那种雾霾而显得毫无气力,整个区域看起来死气沉沉、毫无生机。

沿着山坡上的道路转弯,也有一栋破旧而毫无光泽的住宅,宽敞的院子门口停着一台同样被灰尘掩盖的农夫车,黑色的车身此刻被灰尘掩盖得快要在上面雕塑,进院子靠右的围墙下搭着一个低矮的小屋,小屋门口有一块木牌,上面用大大的西班牙文写着:水井,看来这栋小屋是为了遮挡住水井的灰尘而建。可是,整栋屋子除了这个木牌像是有人居住而写之外,你看不出半点还有人类生存的影子。

那辆灰色的兰德酷路泽跌跌撞撞地从山坡上疾行下来,从这栋屋子前方的道路经过,道路前方一个被雨水或炮弹制造出来的坑眼,让兰德酷路泽飞越过后又重重地落在地上,车上的乘客跟驾驶员似乎毫不在意这疯狂的颠簸,丝毫不做停留,继续前行。

的确,在这个几百平方公里之类,别说是有野兽跟人出来伤害你,就便是你呆在这里享受着美食跟美酒,无尽的死气也会让人发狂、让人窒息。

无人之区。

而就走这充满死气的空间内,待那辆兰德酷路泽疾驶过后十来分钟,这栋屋顶的平台上,在靠经路侧的那一个方向突然动了动,有点像是电影后期制作的效果一般,一支沾满了回城的棍状物突然慢慢地向上立起。

渐渐地,那一块区域有一块长方形看不清是何物的东西整个动了起来,一个穿着跟环境同色猎装、戴着大墨镜的脸上还绑着防风巾的人从方块下跳了出来,虽然形容他为跳,可是他的动作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到他伪装的区域,连灰尘都没有扬起太多。他左手拿着一支枪,右手小心地将掀起的一角按原样放好之后,那块区域便又恢复到最原始的死气沉沉的样子。

几分钟之后,灰衣人出现在黑漆漆的室内,他拿出一盒防风火柴划亮,微弱的火光映照在他的大墨镜内几秒钟之后慢慢熄灭,而他似乎在这几秒钟之类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然后黑暗中听见地面一阵轻微的滴答声,他似乎启动了什么机关。

当火光再次亮起的时候,灰衣人已经取下了墨镜,他用火柴点燃了一根削尖了的木柴,火光也比刚才亮了很多,他微眯着眼,像是被木柴上的烟给熏着了一般,一秒之后才睁开。他的眼角虽然覆盖了一层油彩,可是仍旧可以看到一道蜈蚣一般的疤痕,眼球里布满血丝,眼神疲惫但却摄人。

他看了看火光照耀下空空如也的地下室,在喉咙内发出一声叹息。

要不是自己只有一个人,又怎么可能让人在眼皮底下把东西搬走呢?要不是为了找出后面的那一个人,自己可以在路上布置、甚至就在这地下室布置一下,这一批货也早就灰飞烟灭了,怎么会让它流落出去呢?

又或者自己是大意了一些?还是自己老了?

又或者是丧妻之痛让自己变得软弱了?

他想起妻子的同事送来的火红的国旗,心里觉得,不应该因为这件事情让自己变得软弱,妻子的工作本该就时时刻刻面对着牺牲,那么,自己应该为她骄傲。

她是英雄还是战士?是故事还是传说?都不是,都不是啊,她的使命就是被遗忘,她的名字甚至于不会刻在纪念碑上,她、或者说他们,就是无名之辈,注定要被遗忘。

可,以身殉国,该是大丈夫所为,她是自己的妻子啊,应该只能活在那温暖的国度里,活在丈夫孩子的身边,不应该客死他乡。

他咬了咬牙关,举着火把朝着地下室的正前方走过去,走了几步之后,看看打扫的十分干净的地下通道,又原路返回到入口,甩灭掉手中的火把再走上地面。他花了几秒去适应黑暗,再沿着原路走出门口。

室外,风似乎永不停歇一般地继续扬起漫天的灰尘,他赶紧把墨镜戴上,绕过屋子走向山坡,消失在灰蒙蒙的山坡上。

待他走后,一直骨瘦如柴的老鼠鬼鬼祟祟地从墙角钻出来,左右看了看,哧溜一声冲过院子,冲进水井小屋……

一丝枯草被风从它的族群里吹了出来,随着风几个起落,在地上停停走走,飘向了不知名的所在……

离此地一百多公里的另一座山脉,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群山起伏翠叠屏障,原始森林里云雾笼罩,颧鸟鸣叫着在树丛中穿梭,孤独的狼吼声在群山之中回旋。那在阳光照不透的树丛下,地上的落叶厚厚叠叠,一只丑陋之极的山蛙静静地趴在腐烂的落叶上,不远处一条毒蛇盘起身体,高昂着头,吞吐着分叉的舌头在仔细审视着面前这只猎物,大概在盘算着怎么吃下去。

沙沙的脚步声惊动了一动不动的毒蛇,山蛙也仿佛解除了眼前的威胁一般蹦进了树林里,毒蛇蜿蜒着身子迅速追过去,它俩一前一后地消失在阴暗里。然后,一张黑乎乎的脸从一颗乔木后边探头探脑地伸了出来,左右看了看便缩了回去,几秒钟之后,他率先踩着厚厚的落叶穿过那一片区域,在他的身后,紧跟着几名同样打扮的人,他们身上的猎装颜色一致,只是背着的武器却五花八门,可从光泽度来看,应该保养维护得不错。他们腰间还配着手枪,有的人还在大腿部位绑着匕首,整支小队看起来十分精干。

在这次小队过去半小时之后,上百名穿着丛林迷彩的军人也从那条路出现,其中有一只11个人的小分队将某位灵魂人物紧紧围绕在中间,即使在渺无人烟的丛林内,他们也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紧握武器、子弹上膛。反而是他们所保护的人颇有些不耐烦的样子,这大山里,就是他的领地他的世界,他就是丛林里的王,虽然这个王的身后还有一条隐形的线牵着他,可是,那条线又能怎么样?很快,就会断了。

“还有多远?”他轻轻拍拍自己护卫队长的肩膀。那名护卫队长十分年轻,应该不超过20岁,可他嗜血的眼神让Albert喜欢,对Albert的忠诚也让Albert放心不已,所以就选他做自己的护卫队长。

“前方20公里。”护卫队长转过头看着Albert,他的手还放枪柄上,可他回头之后看着Albert的眼神却十分虔诚,“您到我的背上来吧,Albert,我背您。”

他们都叫他Albert,这是Albert给他们?的规矩,他告诉大家,告诉见过他的每一个人:上帝是公平的,给与我们每一个人口眼耳臂手,给予我们食物语言以及思想,所以我们也是平等的。

“不用,继续走吧,到了之后在好好休息。” Albert拍拍手掌,引起大家的注意,前方放哨的几名士兵收起了武器,一行人持续前行。

这只是他们一次例行转移而已,Albert喜欢看着自己的部队这样子转移,这让他很有成就感。权利有时候就是一个魔鬼,他想。如果所谓公平的话由一个传教士说出,那么无非就是传教士引用了上帝的旨意来传达意思而已,可是,那段话由自己嘴里说出,便显得自己多么的平易近人以及低调谦逊,所有人都觉得,这是Albert放下了架子,这是一个好的领导者拥有的好的品质。这就是权利拥有者跟普通人最大的区别。

他看着围绕在身边的战士们,看着他们身上崭新而先进的武器装备,眨眨眼,向着密林深处走去,他到驻点之后,马上就要跟自己身后那一条隐线联系,接下来大概会有一段让人心动的日子了吧。

离梦想越来越近,总是开心的。

树林之外,太阳渐渐地隐进黑色的云层,金灿灿的光线从黑云里不甘心地散发着光芒,将黑云的周边都染上一层金色的线。群山之中,密林里光线越来越暗,那些沉睡的野兽在黑暗之中苏醒,发出低沉的吼声。

这是他们的觅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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