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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千金难买

月嫂和颜悦色,丁也坚持己见,两人坚持不下的时候,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走了过来,耳朵上插着白色的耳机,披肩短发,低着头看不清楚面容,但声音还算是好听,哼着一首流行音乐,从远而近徐徐走来。

“王诗诗?”丁也轻轻道了一声。

女孩抬起头,看到了丁也,而后像是躲瘟神一样避过丁也,招呼着月嫂开门,直接进入后,她才扬起了头上下打量了一番丁也,眼神微微波动了一下,之后恢复了淡漠,直接进屋而去。

“王诗诗,我是你爸爸请来的……”

转头,白眼,再转头,低头,继续听音乐,人消失在阁楼中。

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没礼貌吗,我都报出你爸爸的名号了,多少得认识一下吧,这倒好,根本不理他,丁也再次郁闷,不过他并不气馁,不是有句话说过,这世界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自己应该对生活抱有希望,一时的挫折代表不了一辈子,唯有对生活抱之于真切,生活才会真切的给予他,像自己这么真诚的人,不怕打不动这家人。

若是何宗安在这里,哪有这般曲折。

“你还是走吧,外面这么冷,你还是别在这里受这醉了。”月嫂道了一声,之后匆忙回屋,要做午饭了,不能再陪丁也说话。

“谢谢阿姨。”丁也望着那道背影道,她是个好人,地地道道的好月嫂。

而曾经的自己呢,也曾被别人发过好人卡……好人?丁也摇了摇头,好人难做,做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人更难。

丁也从上午一直等到傍晚,但别墅内一个人都没有走出来,何夫人如此,月嫂如此,王诗诗也是如此,没有一个人和丁也见面,让丁也很纳闷的是,王诗诗整个下午竟然没有从别墅里出来,没出来就代表着没去上学,不上学意味着是在躲他……

自己倒是成罪人了啊?

直到领头保安曹平带人巡逻到此,他和丁也打了声招呼道,“我看今天就算了,等下去也没有个结果的。”

这么冷的天,在外面受冻,简直是活受罪,这个年轻人,还挺执拗的,他指指何宗安的别墅继续道,“他们打电话到物业了,这不,让我们过来请你走。”

“请我走?确定不是扔出去?”丁也笑了,用的着说的这么客气吗?

曹平等人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丁也也没有为难他们,道,“走吧。”

丁也没有回头,和曹平等人一起离开,信我已经带到,他们答不答应是他们的事,而我,还是高高兴兴去上学吧。

别墅区内绿草茵茵,树木成林,其中有条小河蜿蜒流淌着,河里放着几只小船,固定在一处的岸旁的一颗粗大的树木上,小河上有座石桥,丁也来时路上就见到过,但此时走到半道,再次经过一座石桥时,不经意间睁大了眼睛,我聊个草,康桥?!Come on baby(快来,宝贝!)!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

丁也的脚步逐渐放慢,曹平等人不由也放慢了不乏,正欲开口询问丁也是不是内急又或者是饿的走不动了,只见丁也朝石桥轻轻走去,抑扬顿挫的语气而道: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曹平等人没有打断丁也的兴致,他们见惯了馨香园的景致,已经觉得索然无味,相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客人,总是兴致极佳。

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可是,为何丁也吟唱的这么有情调,这么有美感?!丁也每念出一句,他们就觉得幸福一次,能在这个美丽的富豪区当门神,也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别墅区内,有人在小区散步,他们听到了石桥这边的动静,一个人,两三个人,四五六个人,不过片刻,就有人围观起石桥上的那个人。

“好美的诗,好美的意境,以前我还从没发现我们小区原来这么美的。”

“那是你旅游旅多了,所以眼睛里看不到这里的美。”

“这个年轻人是诗人吗?好棒。”

“是咱们这个小区的吗?怎么没见过呢?”

“我今天看见过他,在何宗安的别墅那里呆了一整天。”

“我问过保安,听说是个家教,能吟出这么好的诗的家教居然不动心,哈哈,倒不如便宜了我的孩子。”

“就你们那家的孩子,别把人家给气跑了?”

“我家孩子是调皮些,但论到学习,也是挺认真的。”

穿着运动衣的中年夫妇、一身贵气十足的少妇、风趣幽默的大爷大妈、还有明显已经上学的孩子等等,丁也细数了一下,不算孩子,大人竟然有不到二十人。

刚开始,丁也还是挺美滋滋的,要的就是这个味,够美够爽,但是听到最后,他是再也笑不起来了。

“那啥,我补课收费很贵的。”

“能有多贵?”

“千金难买。”

“才一千块金子而已,我还以为有多贵呢?”其中有人嗤笑了一声道。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丁也从石桥上下来,他是不敢再呆这里了,果然是非富即贵的地方,哪怕吹个牛也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他们是有那样的资本的。

能在上城以五六个亿买一栋馨香园的别墅楼,这些人,真的是挺有魄力的。

多数人的钱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不假,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一条不变的真理。

世间,不乏有魄力者,但失败者无数,成功者寥寥。

“你别走啊,我说的是真的。”身后,又传来那些人的声音。

就是因为说的是真的,我才更要走的。

丁也越走越快,后面人却紧追不舍,他们能成为人上人,眼界自然是够高的,不论修养还是识人,都有自己的一双火眼金睛。

丁也吟唱的这首现代诗,没有听说过,而且能够写出这么美的意境,可见人品也是真善美的,文学修养这么好,才华这么棒,不来给自己孩子做家教可惜了。

最主要的是,这个人——帅气啊。

追丁也的人越来越多,丁也所念的诗越来越广,而他,则成了他们心中不二人选的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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