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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戈蓝朵

“麻烦这位兵大哥了,就让我见见那位公子吧!”

府衙的偏门外,一个年轻的女子几乎是哀求一般朝门口的守卫说道;他穿着西戎特有的服饰,模样清秀,与一旁的戈蓝朵相差无几。只是因为嫁为人妻,她不似戈蓝朵活泼,显得更加沉稳、内敛。

“赢将军的客人岂是你想见就见的?去去去!”

士兵不耐烦的催促着她俩离去,戈蓝朵不满的插着小蛮腰,嚷嚷道:“将军的客人又怎么样?那位公子还是戈蓝朵的客人,凭什么不让我们见?”

士兵瞥了那女孩一眼,见是让满城士兵都及其头疼的戈蓝朵,不由得抖了抖,不和她对骂。

这位小姑奶奶虽然才十岁,但却几乎祸祸了满城的士兵!有些时候士兵们在城内巡逻,戈蓝朵见着不爽,放出家里面十几只大狗出来咬人,其中还有两条藏獒!要知道秦法不准士兵动百姓财产,哪敢对这些狗下刀?只能落荒而逃。

赢虔听到这个消息,只是苦笑了一声,让士兵们躲着她点走,一点表示没有。这让士兵们很窝囊,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躲着一个小女孩!

还有一次是守城士兵诉苦,本来城门外好好的,忽然从林子里传出了好些马匹的声音!那些士兵听了之后连忙关紧了城门,跑到城楼上准备迎敌,哪知道过了几个时辰也没见一匹马的影子,活活让他们的脚给酸了个透!

事后才知道,这位小姑奶奶擅长各种动物的叫声,也擅长口技,那千军万马的声音,是他一张嘴巴靠着林子里的回声弄出来的……

若是常人,早就是砍头的大罪了;可赢虔又放了她一马,说是小孩子不懂事,拉回去教训教训就好了。

现在这位小姑奶奶恶名远扬,满城士兵都不敢得罪她。这下遇见戈蓝朵逼问,那士兵便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总之就是不让进!

女子轻叹了一声,朝身旁的戈蓝朵道:“戈蓝朵,你也太不小心了,公子帮你拿回了东西,你怎么能放了公子走呢?这要是找不到公子,我们如何谢谢他?”

戈蓝朵挠了挠脑袋,不甘心的说道:“阿妈,戈蓝朵跟那公子说了让他记得来我们家的,你非要这么急的来找别人……”

“那是别人客气,万一别人一声不响的走了,你心里过得去吗?”

“……呜……”

这个叱咤全城的小魔女在这个女子面前就是个乖女娃,或许整个城里也就只有这个女子能制住她。

“谁找我来着?”

昭云大步的跨出了偏门,十几名守卫忽然肃然转向,朝昭云恭敬的行了一道军礼:“见过公子!”

“卧槽!”

甲胄嗑啦嗑啦的响着,吓了昭云一大跳,不过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门外的戈蓝朵的就惊喜的叫了起来:“阿妈,就是他!”

昭云听到了那清脆如铃的声音,缓缓走下了楼梯:“诶,是戈蓝朵小姑娘?你来找我的吗?”

“嘿嘿,公子居然还记得戈蓝朵的名字!”戈蓝朵活泼的笑着,给这严肃沉闷的大门增添了一丝活力。

昭云苦笑一声,这才过了多久?要是忘了未免也太失礼了吧!

“公子!”

戈蓝朵一旁的女子行了个万福礼,道:“多谢公子帮戈蓝朵抢回了我族的重要信物,妾还以为见不到公子了,正怪着她呢!”

昭云也是还了一礼,却不由自主的打量起了她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姑娘是……戈蓝朵的阿姊?”

“噗嗤!”

女子不小心笑出了声,戈蓝朵连忙解释:“这是戈蓝朵的阿妈!”

昭云尴尬的挠了挠脑袋,古代人结婚实在是太早了,在少数民族更是如此;这位妇人可能也就大戈蓝朵十几岁的模样,哪里像是她母亲?

“失礼了!没想到夫……夫人如此年轻。”

“公子见外了,夫人什么的实在不敢当,您就叫我飒切尔吧!”

啥,啥玩意儿?

撒切尔?

怎么整的个英国人的名字?

戈蓝朵翘着鼻子解释道:“飒切尔在我们族的语言中意思是宁静的风!阿妈可喜欢这个名字了!”

“哦?那戈蓝朵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身后有士兵听到这话,当时脸都绿了,自己当初好奇西戎语言的意思,便问戈蓝朵他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哪知道被他手里面的幼犬咬到了鼻子,疼了将近一个月!

他本来没有恶意,却被戈蓝朵误以为是嘲笑他们的语言了。

本打算拦住昭云,哪知戈蓝朵欣喜的说道:“戈蓝朵在我们的语言里意思是绽放的黄蔷薇!黄蔷薇你知道吗?长在高山上,不怕风吹,也不怕烈日,黄橙橙的开满山,可好看了!”

昭云知道黄蔷薇的,他还知道黄蔷薇的花语是“永恒的微笑”,配上戈蓝朵的笑容,或许真是个不错的名字。

“是个很美的名字!”昭云由衷赞叹道,无论是原本的发音还是寓意。

随着戈蓝朵的笑容越发灿烂,飒切尔也松了口气,朝昭云道:“公子帮我们夺回了信物,我们还没能感谢公子呢!请公子随我们回家,我们想好好招待公子!”

昭云之前帮助戈蓝朵夺回的是一块几乎纯金制作的狼图腾,一个精致小巧的纯金棍子上刻了多种花纹,最上方的狼头最为显眼夺目,尤其是那摄人的眸子,突出一种凶狠。

昭云没有推辞,与身后的士兵交代一声,说自己稍微晚点回来,那些士兵也没有阻拦,不过看着昭云的眼神都变了,因为这家伙居然制住了让他们头疼无比的西戎女孩。

要不是上班时候不能随便说话,他们早开始八卦了起来!

……

穿过雍城繁华的街道,来到距离刚才擒拿小偷不远的地方,此间有一个狭窄的巷道,黑咕隆咚的不见底,

戈蓝朵一家就住在这个巷道中的院子里,因为家资有限,迁移到雍城来住买不到太好的房子,只能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找个价位低的房子居住。

戈蓝朵是个恨活泼的女孩,一路上都在跟昭云讲述草原的广袤与美丽。明明从小就住在雍城,却听飒切尔讲述的草原故事听得津津有味,说的好像自己从小看着长大一般。

草原,昭云是去过的,但那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他上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去了草原没有骑马,没有感受到冷风吹打在脸上的滋味,听着戈蓝朵讲述草原风光,心中不由得有些向往。

“要是能去看看,那该有多好啊!”他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

戈蓝朵信以为真,笑道:“那还不简单?有机会戈蓝朵带你去就行了!部落的翁翁婆婆都在那里的帐子里住着,早上太阳起来,赶着羊群上坡,吹一口哨笛,看着牛羊吃草……”

戈蓝朵的眼睛越说越亮,她是发自内心的憧憬着那等游牧的生活。

“那你们为什么要到关内来住?”

戈蓝朵噘着嘴巴,不满道:“什么来关内住?这里本来就是戈蓝朵的家乡!要不是几百年前那些秦人……”

“戈蓝朵!”飒切尔轻声低喝,却有一股难以言明的威严,让戈蓝朵老实的闭了嘴。

昭云见飒切尔不准戈蓝朵继续说下去,倒也不追问,老老实实的跟她到了一个不宽的小院子里。院子里豢养着十几条大小不一的狗仔,这让昭云大吃一惊,想不到这家西戎人不养牛羊,倒养起了狗!

龟龟,居然还有藏獒,看这毛色得是几十万一条吧!放到二十一世纪,养得起这两条藏獒的都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了!

“阿鲁诺!出来招呼客人了!”

话音刚落,屋中走出来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体格虽算不上雄壮,却特别的结实,与昭云有的一拼。黝黑的皮肤上满是疤痕,大大小小或有数十道,刀伤、咬伤、烫伤什么都有,都可以作为医学生的演示标本了!

“这位是……”

戈蓝朵道:“他是我的阿兄,阿鲁诺!嗯……在我们的语言里,阿鲁诺的意思是……”

“小妹!”

阿鲁诺不满的低喝了一声,戈蓝朵直接闭了嘴,她倒是忘了,自己这个亲哥哥是最不喜欢提起他名字的意思的。

阿鲁诺朝昭云行了个粗糙的礼,飒切尔看了不舒服,竟用羌语呵斥道:“阿鲁诺,这是客人,你这样太失礼了!”

阿鲁诺也是用羌语回道:“阿妈,秦人没一个好人!占了我们的地,掳掠了我们的牛羊,杀了我们的族人,你让我跟他行礼,我不要!”

“阿鲁诺!”飒切尔面露愠色,“他帮助你阿妹抢回了狼图腾,他就是好人!你这样报答客人,以后部落里的人会如何说你!”

“我不怕!”阿鲁诺愤愤道,“我不仅不怕,我还要告诉他们,迟早有一天,脚下的这片土地我是会夺回来的!”

两个人用羌语说来说去,戈蓝朵看着无比焦虑,可昭云却无比尴尬,因为它并不是标准的华夏人,而是从蜀地走出来的氐羌人。

他们俩羌人在自己面前说羌语……难道当自己听不懂吗?

“戈蓝朵……”昭云选择了沉默,免得他们三人都尴尬,转头去叫戈蓝朵,“这些狗都是你养的吗?我可以看看吗?”

戈蓝朵缓过了神来,欣喜的问道:“你喜欢狗?”

昭云点了点头,问道:“戈蓝朵养了这么多条,最喜欢的是哪条?”

“这条!”

她毫不犹豫,指向了最大笼子里关的藏獒。那藏獒高大威猛,吐着红润的舌头,看似憨厚,却不知爪牙如何的锋利!昭云看的心惊,不经疑惑:“你为什么喜欢它?”

“因为它块头最大,戈蓝朵可以骑着它上街!”戈蓝朵欢喜的抚摸着那条威猛的藏獒,藏獒并不排斥,甚至伸出舌头来舔她,“我叫它‘格鲁多’,是守护者的意思!”

“呜——”

低沉且富有穿透力的声音传来,格鲁多眼神毫不友善的看着昭云,昭云看的心惊肉跳,他从来不敢跟藏獒打交道,这种大家伙忠心护主,对于陌生人极不友好,即便是他医治过许多的狗,也不敢和藏獒打交道。

“你也来摸摸吧!”

不等昭云反应,戈蓝朵抓过昭云的右手,一把朝格罗多抓去……

直到此刻,旁边的两个人终于休了舌战,却突然看见昭云被戈蓝朵拉扯着抚摸藏獒,顿时,二人的脸色变得煞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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