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电视台。
莎莎几乎不值一提,没什么人知道她这么个人存在。
历史上也的确如此。
莎莎在魔都电视台混了一段时间,算是一事无成,直到两年后接拍青春偶像剧《十八岁的天空》才被大众知晓,隔年才签约海蝶音乐。
所以说。
现在的莎莎就是一个没有背景的也没什么前途的主持人。
魔都电视台在全国而言,本身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主要发展国外,更何况莎莎志不在主持人。
这个时候莎莎并没有自己的规划,不过隐隐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歌手,像王妃那样,或者成为大银幕上星光璀璨的大明星也不错。
总之不是当什么主持人。
而且这个时候的主持人根本不算是明星,地位并不怎么样。
说起来。
明星主持人这个概念,还要等快本08年奥运后的几年才渐渐形成。
“要是能够走出魔都电视台,有更好的选择当然不错。”莎莎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那...你写的歌我能看看吗?”
跟着想了想,莎莎有些弱弱问。
“理当如此,你等等。”
王子辉已经看出对方的一些想法,心里一喜。
······
······
自己知道自己的事。
王子辉的真正目的之一,自然是想着将对方签约在手,然后掌控在手,自己容易下手不说,也不用太过担心对方想要脱离自己了。
至于工作室。
这个倒不是王子辉临时想到的,而是一早就有这个想法。
以互联网为主,娱乐业为副业。
这就是王子辉的想法。
互联网主要目的是盈利,让自己拥有权势。这是男人的江山事业。
而娱乐业自然是为了王子辉更好的潜规则啦。
虽然自己要是成为互联网大亨。
那时候什么女明星都不在话下,自己只要动动嘴皮子,肯定有无数人主动送上门来,或许是那些女明星或者是那些女明星背后的经纪人和老板。
但王子辉显然并不满足于此。
说白了。
王子辉是一个很封建,很贪婪,特别特别有掌控欲、占有欲的男人。
对于自己看重的女人。
王子辉并不满足于将她们上了就算了的想法。
王子辉更想要将那些喜欢的女人收藏在身边,成为自己一个人享用的私人物品!!
总之。
这辈子,只要自己看上了女人,自己要第一个上,上了就不会放过给别的男人染指!!
人活一世,有点追求嘛!!!
无疑,像这种有困难有挑战性的事情,不是更有趣吗?
“只有自己成为‘收藏品’的主人,才是真正的收藏品啊。”王子辉邪恶的想着。
他知道很多明星都不干净,干净的就不应该混娱乐圈。
所以王子辉就要抢在那些女明星还干净的时候,自己享用,自己捧红,这就是他这个封建、病态占有欲的男人的肮脏、卑鄙无耻的想法。
·····
·····
话说回来了。
王子辉哪里会写什么歌。
不过重生后,王子辉记忆好得不得了,回想起一些歌自然不在话下。
虽然自己并不会编曲,但是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自己不会编曲,自己可以哼唱出来啊。
而且歌词。
王子辉默写下来是毫无问题的,缥缈之旅上百万字的小说自己都写了,虽然很多是自己写的,并不忠实于原著。
那一首歌才几分钟时间,歌词也就几十几百字,更是不在话下啦。
所以回到房间。
只是让莎莎等了不过两三分钟,王子辉就拿着只有歌词的歌单出来。
“来,你看看。”
......
......
莎莎点点头,低头拿着歌单细细看了起来。
原本她本对王子辉到没有什么轻视的意思,毕竟对方写出了一本全网大火的《缥缈之旅》,虽然是网络小说,但是莎莎觉得对方是个才子。
所以对于王子辉说自己会写歌,到没有不信任。
不过歌的好坏,这点莎莎并没有盲目。
莎莎现在只是涉世未深,很乖巧,但并不代表她是傻瓜,相反还挺聪明,有想法。
只是看了眼开头,莎莎眼前微亮。
尽管歌没有曲,只有歌词,但是仅仅是这些歌词莎莎就一眼喜欢上了。
她看得出来这是好歌词。
她很喜欢。
当然,她不喜欢才怪了,因为这首歌就是她自己写的。
从作词、作曲、到制作人都由莎莎亲自担纲,由海蝶制作人彭潇明先生承担歌曲整体制作。
说起来也大有来头。
因为这首歌作为央视2010年穿越题材开年剧《神话》的插曲,不但歌词与剧情十分贴切,讲述吕素对易小川的爱情描绘的动人,其动人旋律与感人歌词加上莎莎甜美的嗓音更是感动诸多歌迷。
王子辉也是在这年看到莎莎出演古装电视剧《神话》中吕素一角,于是特别为该片女主角对易小川之情的创作了插曲《星月神话》并出演MV,才想起了这个曾经的梦中情人。
所以如今再见莎莎。
王子辉第一个想到就是这首歌,也是对方最知名的代表作。
“好歌,歌词写得是真好,我非常喜欢。”
莎莎毫不掩饰的连声赞誉道。
小脸红扑扑的,显然莎莎的确很喜欢。
王子辉见到了心里高兴。
恨不得当场在她的小脸上咬上一口,尝尝滋味。
另一方面。
王子辉又对莎莎签约的海蝶有些好笑的。
因为当年
这首歌莎莎写完先交给公司,公司却说不太好,但是剧组很喜欢,于是用在了剧中,红了之后公司才收回去放在莎莎的同名专辑《星月神话》中。
这不是海蝶没眼光是什么?
而且这家公司也不是什么能留人的公司,王子辉可是记得这家唱片公司的大牌就那么几个人。
数得上来的啊杜、林俊捷、徐嵩、莎莎等人,除了少数几个淘金银之流,海蝶的支柱和担当都跑光了!!
简单地说这是一家捧得起人留不住人的唱片公司。
如此。
王子辉挖角莎莎,反而觉得自己不会耽误对方的前程,至少2000年到莎莎加入海蝶的03年有三四年的时光。
他还真不信了。
有这么长时间,自己还捧不红莎莎?
绝对
比当初不红不紫的莎莎强!!
......
......
莎莎看完既惊喜又对王子辉再次的刮目相看。
而且因为音乐的爱好。
让她感觉自己跟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和兴趣,是个志同道合的知己。
王子辉看了眼人多眼杂的网吧,说道:“这样,沙沙,你来我的房间吧,我先唱给你听。”
声音带着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