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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六章 书中故事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白莺莺捧着一沓书一边哼着歌一边往里走着,

她很喜欢《还珠格格》系列,对很多的清宫剧也非常喜欢,原因很简单,清宫剧对于白莺莺来说很有代入感,毕竟她是那个年代的人。

“哇哦,这里的别墅都好漂亮哦,等把书送给老板后,打电话让那个经理在这里也帮我买一套吧。”

莺莺一边欣赏着附近的景色一边自言自语着。

她自己都不清楚,

其实她已经在这里买了一套房了,

而自己的老板,

也早就厚着脸皮地住进去了。

当然,

对于房产多的人来说,

记不住自己的房子都在哪里,

也算是很正常的事儿吧。

“哦,到了,这一栋。”

白莺莺站在门外,向里头看了看,她发现这家院子好破败啊,杂草丛生,主人家肯定很懒或者平时这里根本就不住人。

“就是你们这帮买了房子不住的家伙把房价炒起来的,害得我现在买房子居然这么贵!”

白莺莺不满地抱怨道,

她有自己的陪葬品,

白夫人当初也喜欢收集点古玩字画什么的也在她这里,

但哪怕你再多的身家,面对房市的时候,依旧会有一种自己很快被掏空的感觉。

当然了,

一直只想着在房子数量上超过许清朗的白莺莺也没意识到,

她这种买房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炒房。

推开院子的门,走到玄关入口,白莺莺按响了门铃。

老板怎么会在这个地方,还叫我送书来?

“咔嚓…………”

门被打开了,

里面站着一个女人。

女人身材有些丰腴,个头不是很高,戴着一副眼镜。

“请进。”

问都没问,

直接让白莺莺进来。

“额…………”

白莺莺走进来后四处张望着,

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找错地点?

“你是来找你男人的吧?”女人一边倒茶一边问道。

“嗯嗯!”

白莺莺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我的男人,

这个称呼,

很喜欢!

“他在那儿呢,他说他累了,躺一会儿。”

白莺莺顺着女人指着的位置,

看见躺在沙发上的周泽,

熟悉的老板,

熟悉的葛优躺。

白莺莺马上捧着书过去。

周泽坐直了身子,示意白莺莺给自己按摩肩膀。

放下书,

白莺莺绕到沙发后面,开始给周泽按摩肩膀。

“妈妈,我饿了呢。”

一个长得跟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跑了过来。

女人蹲下来,

伸手抚摸着女孩儿的头发,道:

“乖,去楼上找你哥哥,你哥哥那里藏着不少零食。”

“好的,妈妈!”

小女孩一蹦一跳地上楼去了。

客厅里,

就只剩下了那个女人、白莺莺以及周泽。

“老板,我把书带来了。”

白莺莺一边按摩一边对周泽轻声道。

“嗯。”

周泽点点头,

像是懒得说话,有点疲惫了,只是闭着眼享受着按摩。

女人走来,伸手在那一沓书上翻动着,捡出一本,道:

“这本书我看过,《饕餮的晚宴》。”

“嗯哼。”白莺莺不置可否。

“讲的是一个男的,是一个杀人恶魔,而且他有个癖好,杀人之后得把那个人给吃了。

他喜欢杀女人,而且他对吃人的要求很高,喜欢把被害者的骨头剔出来煮汤,再慢慢地啃她们的骨头。”

女人面色平静地叙述着,

“有意思,这种书居然也能出版出来。”

女人看着白莺莺,笑了笑,继续道:“姑娘,我这里还有一些书,你看么?”

白莺莺摇摇头,她全身心思似乎都在老板身上,无暇他顾。

女人有些失望,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道:

“好像要下雨了啊。”

外面,其实已经天黑了。

“这本书,姑娘你看过么?”

女人又取出了一本书。

你好烦啊,

炫耀你看书多么!

人家躺棺材里两百年,

又没wifi!

哪有空看书啊!

《烈女转》要不要我背给你听?

白莺莺很不爽这个一直拿捏着腔调的妇人,或许,是她对周泽居然出现在有孩子的女人家里的一种本能警惕和防范吧。

老板现在身边不光有萝莉,有原配,还有男人,

现在又在拓展口味,

发展人妻系列了?

莺莺忽然觉得自己胸口堵得慌,

好累哦!

但这个女人像是根本就没有在意白莺莺的反应一样,

继续道:

“这本书书名叫《钱女幽魂》,蹭的是《倩女幽魂》的热度。

讲的是清朝年间,

一位大户人家的大家闺秀喜欢上一个书生的故事,

这种桥段别说是现代人了,就算是古人估计也看腻了。

所以作者设计了故事新的走向。

比如,

那个穷书生其实是个情场老手,最喜欢游走在各家大小姐之间,专门骗这些小女孩的芳心………”

听到这里,

白莺莺的神色忽然一怔。

“还有,这件事后来爆发了,爆发的原因很简单,书生想偷香窃玉,但这位大小姐不愿意,她只想着在新婚之夜把自己的身子给交出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同意先上车后买票这种事儿。

她傻傻地鼓励书生好好读书,考取功名。

结果书生怒了,把自己和她的事情宣扬了出去,而且还有大小姐送她的贴身玉佩做证明。

呵,

男人,

他们喜欢把女人当作自己炫耀的东西,

在酒桌上,

拿来得瑟。

其实,很多女人也傻,不清楚对于男人来说,

和人一被子很容易,但和人一辈子却很难;

这件事宣扬出去后却给那位大小姐带来了巨大的灾祸,因为大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对方还是巡抚家的公子,再加上大小姐所在的家里家教森严,注重礼法,祖辈和父辈都是学道出身,更是眼里揉不得这种沙子。

大小姐被浸猪笼了,对外报的是病死。”

莺莺按摩的手指,停了下来,面色阴沉地抬起头,盯着还在娓娓道来的女人。

“故事到这里,也不算稀奇,只能算是一个悲剧,但这种悲剧,却太多太多,吸引不了眼球。”

女人喝了一口茶,继续道:

“大小姐是死了,死后变成了鬼,却因为一些机缘,躲过了鬼差缉拿,在人间逗留了下来。

她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她要报复。

她当过庙神,她原本真的可以一直成为庙神的,享受香火,日后说不得还能得一个稳定的官身。

但她一直在看着,一直在等着,也一直在报复着,那个书生的后代,被她一个一个地弄得妻离子散郁郁不得志,最后不得善终,但她一直保护着他们家香火不断,好让自己可以一代一代地报复下去。

所以,

千万不要惹怒女人。

做一万件好事,但只要故意做了一件坏事,就会破了功,她的庙身一直风雨飘摇,后来干脆没了。

哪怕是之后看开了,报复结束,下地狱时,心里也是有着很大的忐忑。

她知道自己积累了很多的功德,

却不清楚,自己的功德能否抵消掉自己所做的恶。

但她却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当初爱得坦荡,死后报复得痛快。

人们常说不要对富二代感到不公平,那是他们爹妈努力过了。

所以,别怪自己倒霉,那是他们爹妈造的孽。”

说到这里,女人伸了个懒腰,*****几乎要迸发出来,继续感叹道:

“这本书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不要总是想着那种天真的爱情,太过天真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当然了,这种古代才子佳人的故事在现实里也很少会真的发生。

张爱玲还是鲁迅好像曾说过:

男的不穷,女的不丑,中间就差一顿酒;

男的穷,女的丑,五湖四海皆朋友。”

“妈妈,哥哥不给我吃零食呢。”

小女孩在楼上喊道。

“来了,来了,妈妈来了。”

女人起身,走上了楼梯,她的侃侃而谈终于结束了。

客厅里,

就只剩下了周泽和白莺莺。

“继续捏,不要停。”

周泽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白莺莺点点头,

伸手下去,

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脖子,

另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肩膀,

而后发力,

一扭,

再扯,

最后一拉!

“咔嚓…………”

一颗上好的头颅就被白莺莺取了下来,

抓着头发,

提在了手中,

像一颗海草,

随风飘摇。

人头还在张着嘴巴,有些不明所以,前后的待遇差距,简直翻天覆地。

白莺莺瞥着眼看着他,

道:

“进门就知道你是假的了,

你身上,

没有老板的味道。”

“他的味道,是什么?”白莺莺手中的头颅忽然问道。

不过,

头颅里这次发出的不是男人的声音,

而是之前讲故事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浓浓的不解,也带着极为强烈的求知欲,

作为一名作家,

她希望自己笔下的人物尽可能地写实,尽可能地“栩栩如生”,这样子的作品,才能让读者有代入感。

白莺莺把男人的头丢向了墙壁,

“啪!”

像是西瓜落地一般,

直接炸开,

眼珠子耳朵什么的滚落了满地。

莺莺双手握拳,挡在自己面前,摇晃着身子:

“讨厌,

当然是男人味啦,

干嘛问人家这么羞羞的问题捏,

嘤嘤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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