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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融合成功

“如此的颜色,是伊里丝女神将天上的虹彩,镀在了上面吗?”一名元老,用略有些颤抖的手,触摸向了黄金托盘内,橘红色的皮夹克。

另一名元老则是注视着白银托盘内,湛蓝的秋裤。

“多么美妙的色泽啊!像天空一样蔚蓝,像宝石一样美丽……啊……居然如此柔软?就像少女嫩滑的肌肤,是羔羊身上的绒毛吗?”

这名元老的手指,触在这一条“毛绒裤”内部,白色的绒线层上。

绒线,自然很柔软。

这60多岁,已经十分苍老的元老,正是希腊大名鼎鼎抒情诗人西摩尼得斯的弟子之一,他表情陶醉的用枯瘦手掌,摩挲着这一件秋裤:“缪斯女神阿俄伊得给了我灵感,我要为这一件……是叫秋裤?写一首诗。”

“啊!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绒,我剪下一块,裁成秋裤,穿在身上,温暖在我的心中。”

古希腊诗歌的特点是简短、贴合生活,直抒胸臆,有一些完全就像现代诗的大白话,比如西摩尼得斯著名的“温泉关凭吊”。这名元老的诗,在其他元老看来非常出色,立刻,这一间议事厅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伯里克利,这名执政官,看起来已经很有一些苍老,浓密卷曲的头发和胡子,穿一身纯白的希玛申长袍。

这是公元前,染色并不容易,希腊人最常穿的是白色,其次是棕色、青色。皮夹克和秋裤的颜色,放在这个年代足以吸引任何人的眼球,他伸出手摸了摸皮夹克,又摸了摸秋裤。

“其材料,和我们的皮甲与衣服,完全不同!嗯?”

雅典首席将军,元老院执政官的目光,注视在皮夹克的铭牌上。金属装饰的牌子,上面有不认识的字母和浮雕,简直精致的超乎想像!要知道,无论希腊人还是波斯人,皮甲上的装饰,最多是缀着铁片,凸起铜钉。

“嘶……”

伯里克利吸了一口冷气。

做为古希腊,最杰出的政治家之一,他从这一件皮甲上,完全可以看出包含了什么级别的技术水准。而秋裤,似乎是将毛麻完美融合在一起纺织而成,柔软暖和的超乎想像。

“那三名使者到底,是来自什么国家?还有,他们怎么会在柯尔塔营地?”

小戴弗斯,很快被卫兵带了上来这名年轻人看到这么多元老,还有首席将军执政官,很是拘谨,结结巴巴的诉说了一通。

“三人,来自东方的国家,华夏?好奇怪的名字……”

“船只在海洋上,遇风浪损毁?来我希腊是弘扬华夏文化?传播文明?希腊就是文明的中心,雅典更是中心的中心!什么,那个使者很倨傲,将我们希腊人称为蛮人?未开化?”

这一下,整个元老院顿时炸锅了。

群情激昂。

这些元老大部分都是50岁以上的老头,不少人,愤怒的热血上涌,脸色发赤。文明,一向是最让人自豪的根源,国家可以毁灭,人民可以死亡,而文明意味着传承!被称为“蛮人”,简直是耻辱,彻彻底底的耻辱!

“阿里克斯,奥科罗,亚西斯特斯,盖德乌斯四人被杀,想抢夺对方的皮甲还有武器?该死的,在使者面前丢我们希腊人的脸面……那四人,不是雅典公民吧?”一名元老问。

“不是,中队长阿里克斯是法尔萨拉人,其它三个,是塞萨利、卢卡利亚、刻尔索尼斯人。”

伯里克利这时,已经将身上的希玛申脱掉,这个时代的人不穿内衣,希腊以裸为美并不介意在其他人面前赤身露体,这名执政官脱掉了衣服后,显露出了苍老、多毛的身体。

他将秋裤套上遮挡住了腿毛,又穿上皮夹克。

古代欧洲中世纪的男人喜欢穿紧身裤,秋裤和紧身裤也差不多,将腿部轮廓完全展现了出来,加上缀着金色铭牌的橘红色鲜艳皮夹克,这一身放到公元前400多年,简直“潮”的超出想象。

伯里克利抬起手,在原地转了几圈,一名名元老,看的不是双眼放光,就是满脸羡慕——什么春秋皮甲,战国秋裤,恐怕没有他们的份了。

“从这一套衣服甲胄,可以看出所谓的华夏绝对是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地方。不过我们希腊,在文明上绝不会输给任何国家!就连波斯在我们看来,也是一群野人!”

这名首席将军,伸手拿过了执政官的黄金权杖。

红色皮夹克,蓝色秋裤,金色权杖,看到这一幕小戴弗斯心中震撼,双腿一软居然跪了下去。

“我见到了宙斯吗?”这名年轻的士兵,喃喃的说着。

“哈哈哈……”

伯里克利忍不住得意的大笑了起来。

“元老们,我提议今天发布公民通知,明天让雅典城的公民们准备起来,后天早上,接见这些来自华夏的使者。既然是一个可以制造出如此精美皮甲和精致秋裤的国家,应该也是一个文明国度。”

“但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称呼我们希腊人为蛮人!”

“等到后天,就让这些使节见识一下希腊,最民主和繁荣的雅典城邦,所具有的文明!让他们知道,我们雅典才是这个世界,最高贵的地方!折服那些异国人,让他们跪在宙斯神庙,为说出的话忏悔!”

“吼啊!”

这些元老们一个个,脸上都带着怒气和跃跃欲试,现在,希腊击败了波斯,正处于最辉煌的时代。雅典的生产完全由奴隶进行,公民,大部分时间,都放在艺术、哲学、诗歌和健身上,来了几个号称传播文明的异国人,对整个城市来说,也是一件乐趣。

当小戴弗斯从雅典城离开,回到柯尔塔营地,并带来了雅典执政官,允许三人后天早上进入雅典卫城的消息时,王东伟正在用一根骨针缝纫着。

在他身边,是从这个营地中搜寻的白色、青色亚麻布。

“后天?好。”

他松了一口气:“要是明天还来不及,多亏后天。”

“我说。”

朱小勇在一旁用汉语无奈的说:“我们身上现在的衣服,琰罗的牛仔裤,黑白条衬衫不是很帅气吗?我和你的衣服,放在这个时代,都是其他人没见过的,干嘛还费那个力气,做什么汉服?现在汉朝都没出现吧。”

“你不懂,汉服,不是汉朝的衣服,而是汉人的衣服。”

“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夏。”

王东伟放下手里的骨针,面色肃穆:“现在我们给自己的身份设定为使者,还说出了华夏这样的名号,代表的就不止是自己,还有我们的文明!哪怕这仅仅是里世界,哪怕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参加奥运会,身为汉人,炎黄子孙,就不能折辱华夏这个名字。”

“难道我们身上,这牛仔裤,西装裤,还有短裤,衬衫,能代表我们的身份?能代表我们的民族?”

“穿我汉家衣裳,兴我礼仪之邦。”

琰罗静静的在一边听着,他现在是双腿跪坐,这是王东伟昨天晚上交待的“礼”,跪坐,也叫“正坐”,正襟危坐,端正平直,双手放在膝盖之上,他的意识,则是沉浸在无心人偶之中。

从昨天到现在,100点的情感终于满值了。

20点贪婪,20点震惊,60点害怕。

“融合!”

意识之中三道光芒向一起汇聚,渐渐的一张面具,在光中显出轮廓,这一次没有再发出崩碎的声音,三种情感的融合居然成功了!一张白黄黑三色面具,彻底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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