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得让王尼玛从那消沉中走出来,重新拿起剑,这样我们才能有一战之力。
恩,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考虑过放弃那个叫做蕾尼的小女孩。
如果连身旁的人都无法拯救,又怎么确定以后为了独善其身而放弃拯救这个世界呢?
这么想着,我开始鉴别起摆放着的剑。
这柄不错,就是太贵了!
这柄……中看不中用!
这柄价格是还行,质量嘛……
我挑挑选选,无视了武器店店主的眼神,平静的从乱花丛中找到适合王尼玛的那把剑。
太长不行,太短也不行。太宽不行,太窄也不行。太刚不行,太柔也不行。
如果可以,最好能够和那柄秋水剑差不多的样式!
就这样,我走了八家武器店,只可惜依然没有收获。
有几把是比较合适的,但就是太贵了,不值那个价钱。
我寻思着,要不回头吧,刚才在第五家看到的一把剑不错,就是有点贵,不过咬咬牙还是可以买下的。
团队里的财政一直是自己在管,还能剩多少自己也清楚,就是以后几个月可能要吃黑面包了……
算了,再看看吧!王尼玛和蕾尼那两个小家伙还在发育,光吃黑面包哪里够啊!
就这样,我踏入了第九家武器店。
皇天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第九家,我看到了一柄物美价廉的剑,名为“心头刺”,想来也是店家疏忽,被我捡了漏。
“谢谢惠顾!”
我开心的从武器店内走出来,想必这把心头刺可以让王尼玛开心起来。
我拿着这把心头刺,刚想推开房门,安慰王尼玛从伤痛中走出来。
手还没放上去,从门中传出了小女孩的声音。
“尼玛,你看,这是什么?”蕾尼显得有些撒娇和骄傲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这,这是……我的秋水?”王尼玛的声音则显得惊讶又带着喜悦。
“怎样?”我偷偷的从门缝向里面看去,蕾尼拿着修复成功的秋水剑献宝似的给王尼玛看。
“没有一点瑕疵,宛若新生!”王尼玛浑身颤抖的,激动的仿佛要哭出来了一般。
“岂止呢!你挥挥看!”蕾尼把手一伸,王尼玛小心翼翼的接过了重生的秋水剑,激动的抚摸着秋水剑。
“感觉更加锋锐了呢!你是怎样做到的?”王尼玛用力的挥了挥手中的秋水剑,那比以往更加得心应手的手感让王尼玛激动的哭出了声来。
“尼玛,我就和你说哦,我的天赋名为‘鉴识眼’,可以一眼看出物质的属性并进行鉴定(乐恺的鉴定更倾向于用百度搜索光明神的资料库),而当我鉴别出秋水剑如何修复之后,只要备好材料,在恰当的位置敲击,哪怕用我手中这把小锤子也可以锻造哦!”蕾尼看到王尼玛哭了,也真情流露,不怕被暴露的风险,将自己的天赋和王尼玛说了。
哎,女人就是感情生物。
“我以为就算你拿去肯定也找不出办法,没想到……谢谢,谢谢……”王尼玛哭的更厉害了,不住的向蕾尼点着头。
“啊,你以为我是那种不牢靠的女人么?你救了我,这点小事我还是可以做到的。啊,你别哭啊!”蕾尼红着脸说道,偷偷瞄着王尼玛,等待着王尼玛的夸奖,却没想到王尼玛哭的更大声了。
看来王尼玛是真的没有想过从蕾尼那获得补偿。
“妈妈,你的剑尼玛我保护住了……”王尼玛闭上了眼睛,朝着没有人的方向祈祷着。
“不哭不哭……放心吧,以后不光坏了我会再帮你修复,我还会帮你增强,让它再也坏不掉!你看这样好不好?”蕾尼看着王尼玛的动作,心都碎了,不禁上前一步抱住了王尼玛,像是只树袋熊一般。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只知道将这心头刺塞进了包裹的深处。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孩子终于有女孩子喜欢了,又好像有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就像自己的想法,明明和这把心头刺一样,可以直接扔掉,却放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唯有自己时不时拿出来观赏。
第二天,王尼玛过来像献宝一般的偷偷摸摸拿出了秋水剑,说让我鉴赏鉴赏。
我只得将包裹中的心头刺往深处藏了又藏,这才反应过来。
“恩,好像比以前更亮了,恭喜啊!”我带着份无奈的说着,为王尼玛由衷的开心着。
“不止亮了,你看这色泽,这清脆的声音……”王尼玛如同收藏古董的古董商人,看着自己心爱的古董爱不释手。
看着王尼玛的笑脸,我无奈的笑着。
后来我才知道,这把心头刺卖的便宜是有原因的,但凡买下这把剑的人,都不会有机会用到它,运气好的获得更加趁手的武器,运气差的身受重伤无法使用。
这把剑,就是这样一把看似优益,实则无用的诅咒之刃。
呵呵,这就是命罢了!
鸡肋鸡肋,食之无用,弃之可惜。
……
“凯恩哥哥,谢谢你这些年来对尼玛的照顾!这些菜都是我做的,希望和你的口味。”蕾尼今天羞红了双颊,扑闪扑闪的双眼却抑制不住兴奋,身上的纯白花嫁更是由大老粗的王尼玛亲自找人制作,今天的她怕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是的,今天就是王尼玛和蕾尼的婚礼,虽然有些简陋,人也不多,但每个人都挂着喜悦的笑颜。
“恩,好的,蕾尼做的饭菜哪能不好吃呢?是吧,尼玛,以后你可享福了。”我听了蕾尼的话后,拿起筷子夹了两口放入口中,做出陶醉的样子,味道虽妙,实则味同嚼蜡。
“恩,这些年来,多谢你了,凯恩!我们这团队要不是你缝缝补补,是真的组不起来。”王尼玛则端起酒杯,恭恭敬敬的向我敬着酒,那是诚心诚意的感谢,不掺杂一丝不好的情绪。
“恩!”我恰恰不喜欢这种看不到其他情绪的感激,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很丑陋。
看着他们两个,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丑。
酒过三巡,王尼玛踉踉跄跄的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现在的王尼玛,哪怕站着都比我要高,更别提我坐着的时候,很容易就拍到了我的肩膀。
让人不得不感慨时光流逝之快,转眼之间我和王尼玛自从相遇也已经有十多年了。
大家都长大了啊……
“哈哈,那奶妈凯你好好喝。”王尼玛挥了挥手,向着蕾尼走去。
“今天你最大!快去快去!别让新娘子等急了”我扯了扯嘴角笑了笑,还开了个玩笑。
“来,凯恩,咱哥俩走一个?”贝尔凑了过来,拿起酒瓶往我杯子里倒满。
“怎么,贝尔,怎么不去祝贺王尼玛,反而来陪我喝酒?”我斜着眼睛看着贝尔,嘴里不客气的喷出酒气,喷在了贝尔的脸上。
“嘿嘿,我是个大老粗,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喝酒就对了,来,喝!”贝尔嘿嘿一笑,也不解释原因,给自己的酒杯里也倒上了酒,然后给我的杯中也续上了酒。
“呵,真有你的啊,贝尔!没看出来啊!来……喝!今儿大家都开心!”我拿起酒杯,和贝尔一碰,杯中的明月晃荡,逸散开去,最后又重归于旧,被我一口吞尽。
没有想到,贝尔倒是看出了什么,真的没有想到过呢!不过,也没事了。
“我要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就是想喝酒,你信吗?”我大着嗓门,扯着嗓子喊道。
“恩,我信!”贝尔随手将酒杯与我一碰,面不改色的干掉了杯中之酒。
“刚刚见到王尼玛时,他还只有这么点个头,现在已经那么高了啊,连媳妇都找到了!真是没有想到啊!”没想到自家养的猪也会拱白菜了……
“嘛,我遇到你们的时候,王尼玛已经算是个大人了。这么说起来和王尼玛接触最长的怕就是你了!”
“贝尔,你也真的是,明知道凯恩哥酒量小,还和他拼酒,是何居心啊?你太坏了啊!”莉莎从远处走了过来,没好气的拿走了贝尔正准备给王尼玛满上的酒壶。
贝尔憨憨一笑,也没有着恼,眼神中满是宠溺。
这两个人又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我喝完手中之酒,迷迷糊糊的倒在了桌子上。
我是不是也该找个女朋友呢?
毕竟,人不能被过去所束缚。
五百年后,我躺在了地上,依旧没有走出来。
“奶妈凯,你怎么就把自己奶死了呢?当初说好的,要给你去找个女朋友,你看你那严肃的样子,我们还为你担心呢,没想到一语成谶,你到最后也没有找到女朋友。”迷迷糊糊的,我似乎听到王尼玛的哭喊声,这酒可真的醉人啊,我好像梦到了千古悠悠五百年,最后躺在了沙滩上。
嘛,喝醉了酒可真的好舒服啊……
“王尼玛,你怎么又偷拿钱出去玩了?”“啊!没有啊……肯定有小偷偷走了啦!哈哈哈……”
“凯恩,帮我拿好摄像机。”“谁管你啊……”“恩……”“知道了啦!”
“凯恩哥哥,你尝尝看,好不好吃?”“做给王尼玛的?”“恩……”“稍微淡了点,王尼玛喜欢吃咸的。”
“莉莎,没事的。王尼玛就是喜欢开宝箱,你正好休息下!哎,真不知道谁才是盗贼……”
“蜜丝,我觉得你的自然法术还可以修改一下!”
一梦黄粱,一尊还酹江月。
……
“奶妈凯,快过来啊!”王尼玛在远处招着手,招呼着走神的凯恩。
“来了,来了!”凯恩醒过神来,追了上去。
凯恩醉倒了,倒在了王尼玛结婚那天的梦境之中,趴在了酒桌之上,手中的酒杯掉在了地上,咕噜咕噜的滚远了。
但愿长醉不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