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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温柔

控制好马之后,陈旭接着又将两人叠在一起,用绳子捆绑起来,像沙包一样一只手提了起来,往回走。任由两人暴尸荒野也不是个事。

等他回来时,这时那名老汉已经到了门口侯着了,小姑娘在后面跟着。

见此,陈旭松了一口气,看来小姑娘没有什么事。

他还是有几分侠义之心的,不忍心看到无辜之人惨死在他面前。

老汉拉着后面小娘跪在陈旭面前:“谢谢军爷的救命大恩!小民与小女叩谢军爷大恩大德!”说完,正要磕头,陈旭上前阻止,将他们扶起。

他今日只是举手之劳。

当小娘子提起头的时候,陈旭看了她一眼。这姑娘最多十二三岁的模样,可能因为吃不饱饭,脸蛋瘦得成了瓜子脸,嘴唇很干起了皮,刚刚哭过,眼圈正泛着红,泪水还未干,有几滴小的晶莹的泪珠悬在睫毛上,一双大眼睛显得很无辜……

又打量了一番老汉,面容苍老,看起来五十来岁的样子,不像是父女,倒像是祖孙俩。

难道是老来得女,抑或者,古代生活困苦艰辛,导致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

这时,何猛押着两个垂着脑袋的贼人过来。

看到老汉、小娘安全没事,便将两个双手被绑的贼人扔在地上,“锵”,他从腰间抽出刀来,地上的两个汉子知道他下面要做什么,面色惨白、惊惧万分。

其中一个惨叫道:“不要……不要!”

陈旭见此,赶紧上前,用手捂住了小娘的眼睛。女孩年纪太小,如果亲眼看到这幕场景说不定会让她以后有了阴影。

片刻后,就响起两声惨叫,一声是被杀的贼人临死前的惨叫,另一道声音是亲眼看到同伴身死兔死狐悲的惨叫。

何猛一刀砍在贼人脖子上,喷溅的血水溅了他一脸,让本就长相凶恶的他,像是从地狱索命的恶鬼。

还活着的那人吓得瘫软,胯部一滩湿润,被何猛吓尿了。

小姑娘伸手去拉陈旭的大手,陈旭他知道小姑娘肯定是很害怕,身子都在发抖,便柔声道:“你太小了,不适合看这些。”

她听罢,抓着陈旭大手的力气渐弱,但握着他的手却没有动。

剩下的那个人还想挣扎,只是腿软了,又绑着手,没法站起来,两条腿在地上乱踢,想要尽可能地往后面移动,离面前的凶人远远的。

只是这一切都是徒劳,何猛一只脚踏在此人腹上,一刀毙命。

见事情完毕,陈旭这才将手放下。

旁边的老汉听的惨叫,吓得脸色发白。

一旁的索虎这时开口道:“你家有水吗?”

老汉忙点点头,道:“俺家里有口水井,还有水!”

听罢索虎将三个水袋递给老汉,道:“那你把我们三个水袋灌满水,灌满咱们就走。”

老汉接过水袋,便往后院走去。

三人便在前院门口等着。

陈旭看了小姑娘两眼,没想到她竟然也抬起头看着他,两人一高一矮对视了几眼。

小姑娘现在的样子绝对称漂亮,但陈旭却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可能是因为眼缘吧,或者是觉得她很可怜。他自己也说不清,随即释然,很多事情是说不清的。

陈旭本身就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只是因为生活经历让他领悟到处事要冷静理智。

他半蹲着,没有居高临下,柔声向小姑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宁,家里人都叫三妹。”小娘低着头小声地说道。

他很有耐心的听着,他比较喜欢和小孩子聊天,因为相较于成年人,小孩子心思要单纯些。

陈旭“哦”了一声,又见她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随即又起身,从马背上,取下一袋干粮,扔给了她。

名叫宁三妹的小娘愣了愣,没接住,从地上捡了起来,打开干粮袋,发现里面是烙饼。便拿出了一个,显然是饿急了,她转过身,窸窸窣窣的吃了起来。

打水回来的老汉,见着小娘在吃着烙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陈旭猜想要不是自己三个凶神在这儿看着,老汉肯定得从小娘手里夺过烙饼来吃。

陈旭见状,又将马背上的另一袋干粮扔给了老汉,自己几个马上会回军中,不愁这点粮食。给他们两袋粮食算是做做善事。

索虎道:“大哥,咱们这就回去罢。”

陈旭、索虎、何猛三个已经结拜过兄弟了。本来陈旭年纪最小,但是索虎认为应该按本事大小排序,陈旭就做了大哥。而老二之争,就比较激烈,最后陈旭便提议扳手腕比力气,最终何猛赢了,当了二哥,索虎自然成了三弟。

三人歃血立盟,祭告天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焚香拜之。

陈旭听罢,便准备上马离去。

小娘虽然可怜,但世上可怜的人多的是,自己能帮的就是这些了。他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他管不着,也管不了了这么多。

正在这时,老汉忽然道:“军爷,您要是看着俺家三妹好,不如买去了罢。”

陈旭闻言转身看着他,又将目光望向小姑娘:“三妹,你愿意跟着你爹爹,还是跟我走。”

他又不是人贩子,所以才询问小娘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就算了。

小姑娘还没说话,他爹就喊话了:“老三,这可是大好事,还不答应!”

瞧见老汉一副急切的样子,陈旭都开始为宁三妹难过,话说的冠冕堂皇,这副做派像极了恨不得赶紧把自己的货物给推销,卖出去。

小娘点点头,一双大眼睛,格外无辜。

见此,陈旭摸了摸身上:“多少钱?”

老汉试探地问道:“十贯钱。”

陈旭还没说话,何猛便开口了:“放你/娘/的/狗屁,十贯钱够买几个这样的小娘了,你当我们傻!”

何猛一脸凶相,吓得老汉脖子一缩,刚刚他可是亲眼见他杀人都不带眨眼的,畏畏缩缩的问道:“军爷,您愿意出多少?”

刚刚何猛说的话也正是陈旭心中所想的,他虽然有钱,可也不是冤大头,。

身在乱世,一个人价钱还不如一头羊呢,这就是乱世的残酷。

要不,怎会有“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这句话流传。

“五贯。”陈旭道。在大魏,五贯钱就够一个三口之家过一年了。

“行!行!”老汉迫不及待地收过陈旭递来的钱,喜于形色。

陈旭皱了皱眉头,满脸鄙夷,把女儿卖了这么开心,不会装装。即使没碰上自己,老汉也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没钱过不下去,也得卖了换钱。

想是这样想的,但是陈旭没有说出来,说了也没用,管他呢。

在老汉的目光下,一行四人离开了山村。

小姑娘体力弱,陈旭也不避讳,将小娘抱着腰放在马背上。

路上,小姑娘很安静,一直没说话。

陈旭牵着缰绳,见此场景,何猛在一边忍不住看了陈旭一眼,觉得很新奇。

一名高壮的后生军汉,给一个穿着补丁衣裙的小女孩牵马。

三人一路上插科打诨,偶尔转头,却看见那小娘正看着自己。他便柔声道:“别怕。”

小娘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他猜这小娘是怕生,虽然他爹挺混球的,但一个人离开熟悉的家,跟着一天前都不认识的人前往陌生未知的地方是肯定害怕的。

所以,陈旭跟她说话时都尽量平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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