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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热爱生命

岁月无情,可能只有多年之后,我们才能认识到,青春的一切回忆,爱情,友情,憎恶或者鄙夷,都会是那个故事里最好的情节。

谁的青春不是神采飞扬,谁的青春不曾感伤惆怅,谁的青春又不是充满迷惘。

歌名为什么叫做光阴的故事,难道这不就是光阴在书写着我们每个人的故事吗?

连班主任都听到了这首让人感动的歌曲,迷茫之间,想到了自己的初恋,那个穿着碎花裙装的女孩,看到了那些青春活泼充满朝气的学校同学。歌曲唱完,班主任竟然流出了眼泪。

庄梓一看,班主任还真是一个感性的人呀。

看到班主任拭去眼泪,看了他一眼,说道:“各位同学,这首歌就是我们班的庄梓同学所做,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他的歌曲还有几首,你们应该都听过了的。”

将庄梓的几首歌曲都说了出来,他昨晚回去以后,也是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还真是这样。

普通人听歌是不看作者的,他也一样,现在他知道自己错的很离谱,自己班上还有这样的大能,竟然被忽视了,自己还怀疑过他抄袭呢。

现在看来,这人就是扮猪吃老虎,根本就没有将学习看在眼里。

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包括罗明在内,他也一点不知道庄梓竟然还是这些歌的作者,简直太惊人了。所有人都不可置信地转头看着他。

他只好尴尬一笑,挥了挥手:“hi,早上好,都吃了吧。”

当时让全班同学的惊讶变成了目瞪口呆,这你特么有这样打招呼的嘛,刚刚想夸你呢。

庄梓从来都是尬聊高手,只有对着亲王那些人,他才不管造次,对上这帮同学,自然不会太客气了。

班主任看到庄梓有把话题带歪的节奏,立即说道:“现在各位掌声感谢庄梓同学。”

“啪”“啪”

零零碎碎的声音传来,竟然没有形成批量掌声,庄梓暗叹,老子的前身怎么那么招人恨呢,看来是改不回来了。

“现在开始上课”

班主任发现凡是遇到庄梓的事情,都不会是什么好事情,今天也同样如此。

下课以后,罗明冲过来,说道:“我艹,你牛逼呀,怎么这么厉害?”

庄梓就在座位上坐着,看着其他同学都有些敬畏地看着他,感觉很爽,拍了拍罗明说道:“兄弟,跟哥们混,有你好处。”

罗明很狗腿的连连点头:“哥,你以后就是我亲哥,比我亲哥还牛逼,你说吧,看谁不顺眼?”

说完转头看了看其他同学。

庄梓拍了他一巴掌说道:“你能不能上道一点,我的名声都让你给败坏了,这是同学呀,是不是呀。”

罗明连连点头,班长张明林走过来,伸出手来:“庄梓同学,过去我们误会你了,请见谅。”

庄梓连忙站起来握了握班长的手:“好说好说,班长,你的手很热呀,是不是生病了?”

班长尴尬地抽出手,在身后擦了擦,脸上堆笑说道:“没有,没有,快毕业了,毕业咱们班级要有一个节目,你能不能参加?”

庄梓不知道这会儿事,看来都是班长暗箱操作着,看到今天自己出彩了,才出来邀请。

“我看看有没有时间吧,我最近很忙的。”

班长暗自骂道:你特么整天不干正事,还能没时间。

“嗯,我看看我的行程安排。”

这货哪有什么行程安排,胡说八道呢:“好像没有什么安排,那可以吧,你们打算出一个什么节目?”

“想听听你的意见,本来想出一个合唱呢,后来想想你是不是有更好的主意?”

“要不你们朗诵一首诗吧。”

“什么诗?”

“《热爱生命》”

这货再次毫无节操地抄袭汪国真的诗,在他那个年代汪国真已经作古,汪国真曾经引领个一个十多亿人的国家读诗浪潮,那个八十年代,曾经激励过无数人疯狂的诗人,虽然汪国真字写得太烂,但是挡不住人们的疯狂,每每出一首诗,都要引起无数学生的手抄,吟诵,庄梓虽然没有经历过,那个为诗疯狂的时代,这首诗绝对堪称成名之作。

“朗读诗歌?”

班长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诗歌是一种很高雅的艺术,也曾有人引领过历史潮流,但是都纷纷陨落,留下来的只有一些上古的诗词,非常少,甚至连前世明清以后的诗词全部都不存在。

庄梓在纸上将那首诗写了出来。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当他抄写的时候,感觉到某种奇怪的力量在身体内跃跃欲试,从丹田到心窍都有些膨胀跳动,似乎这首诗引起了天地灵气波动,心中疑惑,却也没有停下来,那种感觉很舒服,有一种轻微眩晕感,确实很舒服。

将那首诗递给班长,班长疑惑地看了看庄梓,他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很无辜。

班长低声诵读起来,那种感觉又来了,似乎班长的诵读也能引起自己心窍的波动一样。

几个人听到庄梓写了一首诗,都围了过来,一起看这货能够写出什么垃圾诗歌,肯定是垃圾诗歌,这种混子,任何人都不会看好他的,即便老师说他写了几首歌,那也肯定是别人冒名的。

两个女孩子围着班长,那是班长的支持者,看到班长脸上的奇怪的表情,忍不住看着那首诗,诵读了出来。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

这读起来太舒畅了,太感性了,简直让人无法自拔地继续读下去。

音节的舒畅感带来了文字的起伏,先是用两句压抑的陈述,后又以开放的视角放眼未来,然后表达了自己的对人生的态度。

这特么是这个混蛋写的吗?不可能的。

那两个女生看着庄梓,脸上很精彩,露出了疑惑和迷离之神色,想把这首诗和眼前的混蛋联系起来,却怎么都无法联系起来。

太奇怪了,身边围上更多的人,罗明听到读完,拿着那张纸,叫道:“这诗能当课文用了,我艹,庄梓,你简直是我的偶像,偶像。”

纸张在同学之间传阅,每一个同学都开始感受诗中带给自己的情绪,是激昂和斗志,同学们每读一遍,庄梓就感受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灵气波动。

卧槽,这首诗能带给我灵气呀,这特么不科学呀,虽然非常之弱,但是似乎确实能够达到某种效果。

这是不是大宇宙意识给我的金手指?可是这也太弱了,他们感到了,离自己的距离越远,灵气获得感越弱。

这是下课时间,在下节课的时候,同学们还在传阅这首诗。

放学的时候,班长激动地过来,拉着庄梓的双手:“我想了一节课,咱们可以齐声朗诵,全班同学,一起来朗诵,绝对会镇住所有班级的。”

庄梓收回了手,班长上节课还不愿意和自己拉手呢,这会儿双手都上了,什么意思?班长难道是GAY?

真特么的恶心。收回了手,在身上擦了擦,班长看的十分尴尬。

“行,按你说的来。”

他也想试试一起朗诵到底是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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