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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章 十一飞狼

明月依然在,

流星呢!

流星划过天边时,

明月是否也像人们一样去看着她

看着她慢慢落下?

当流星划过天边时,

明月是否也

许下那最初

最简单的梦?

刘风已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的时候,感觉到自己四周软绵绵的,很温暖,也很舒服。待在床上,完全没有冬天的冷,只有春天的磬香。

屋子里面很安静,安静的连一点儿风都没有。外面偶尔能听到人们练剑的声音,难道自己被淘汰了,他们都已经进入了剑山圣地。刘风此刻浮想连篇,十分懊恼和忏悔。

突然,门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脚步很轻,怕吵着刘风一般。刘风隔着门帘看去,似乎能看到是一个女孩子的身影。

此刻铁青青身穿一身的绿色锦袍,披着长长的头发,一张洁白的脸蛋儿,就像牛乳泡过的刚出浴的美人儿。

铁青青轻轻拉开门帘,刚巧和刘风四目相对。刘风脸上此刻惊讶,惶恐。惊讶是因为,为什么眼前是一个一心要找自己出气的主儿。惶恐是因为,眼前的女孩儿现在却来照顾她。

“铁青青。”刘风脑海里闪现三个字。

刘风脑子里飞快旋转,大概猜想是这么回事了,可能这个铁青青是要来折磨自己的,她不想自己死的太早。自己若是死了,那么眼前这个刁蛮任性的郡主就不会太高兴了。

两人相视半刻后,铁青青说到:“你醒了,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

随后将手里抬着的一碗汤放在桌子上,汤很清澈,冒着热气,里面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只洁白的人参。

刘风看着这一只人参,完全否定了自己开始的想法,此刻待的地方也是女孩儿的闺房,加上自己此刻躺的地方明显就是女孩儿的床铺。

刘风脑子又是飞快运转,又一次猜想到,难道这个郡主是看上自己了,想要和他…。

刘风不敢往下面想,如此唯美的场景一下让自己掐灭,自己可是有了叶儿的,怎么还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铁青青似乎看出来刘风在想什么?两腮却情不自禁的绯红,轻咬玉齿。突然反应过来,恶狠狠的说到:“从今天起,你就是本郡主的护卫了,负责保护我的安全。”

刘风没有说话,一脸的不愿意,铁青青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我什么时候成为你的护卫了?”

铁青青说到:“你打败了我的护卫,把我的护卫气走了,我作为一个弱女子,很不安全。而现在你又败在我手上,我自然是要你当我的护卫了。”

刘风心里快骂人了,什么叫你是个弱女子?自己又什么时候成为你的护卫了?谁答应了?这逻辑根本不通嘛。明明就是以二敌一,胜之不武,还好意思说自己打赢了,你可真要脸了。

铁青青没有等到刘风的回应,转过头抬起桌子上的汤碗向刘风走来,继续说到:“你也不用担心,镇北公主亲口承诺,秋山掌门也是默许的。”

“这还有没有人权。”刘风终于苦逼的说出一句,每一个字都说的很慢。

铁青青说到:“人权,人权就是掌握在有实力和有权力的人身上的,你还敢谈人权。普天之下,莫非王权,你知不知道。”

刘风更是郁闷,这山门规矩不是说了人人平等吗?在这深山老林,怎么现在却是又归皇室所调配。

咳嗽两声,一字一句的继续问到:“难道皇帝以后连拉屎放屁都要管吗?”

铁青青没有说话,掩口笑了笑,走到床边,轻轻坐在边上,芊芊玉手,用勺子在碗里摇了摇,舀起一瓢汤向刘风嘴里送来。

带着磁性的语气说到:“这是百年人参汤,喝了对你身体补血大有好处。”

刘风没有开口和,而是盯着铁青青。汤勺接触到嘴唇,刘风还是没有动一下,虽然他知道,自己喝了汤能够大补。

铁青青见刘风不喝,重重放下汤碗,生气的说到:“你不喝就算了,一个月后进入剑山圣地,你若是好不了,那你就别去了。”说完转身走了出去,关上了房门。

到了外面,还不忘气冲冲的说到:“真是不识好歹。”

刘风铁青青离开,最后一句话在耳边回想,自己成败在此一举,若是连进也进不去,还谈何成败。索性不在去讨论什么人权和平等,养好身体才是当务之急。

刘风这会儿开始想喝人参汤,可是自己现在就连动也没有力气,只能在床上摇来摇去,慢慢的挪。“谁让这是自找的呢!刚才乖乖的喝下多好。”刘风抱怨自己道:

直道扭曲自己的身体,用自己的头靠近床沿的人参汤,想用牙齿咬着碗,却发现自己牙齿根本没有力气,根本咬不动碗口,别说喝了。

正当自己两头为难时,铁青青又走了进来,看到刘风这般模样。

噗呲一下笑了出来。

刘风现在的表情却十分尴尬,自己动也不能动,像一条虫子一样弯着半个身子在床上。

铁青青笑完之后,看着刘风一副渴求的表情,与之前的骄傲相比,更是觉得好笑。

刘风翻着白眼说到:“你笑够了没?”

铁青青仍然掩口笑,只不过走过来搀扶刘风半躺在床上。

铁青青说到:“你还是要喝是吧!”

刘风没有否认,只是翻了个白眼。

铁青青将汤勺再次给刘风喂去,刘风张开了嘴,喝了几勺。碗里的人参汤还没有喝到一半,房门被打开了,有两个人又走了进来,也都是女的,刘风能够清晰的闻到不同的女孩儿的香味。

来人正是龙笑笑,后面跟着一个侍女,龙笑笑身上还是穿着一套白色的男装,见到铁青青正在喂汤给刘风喝,说到:“妹妹你也会照顾人?平时不都是别人照顾你吗?让我的侍女来给你喂他喝吧!”

铁青青也不得多说什么,将汤勺喝碗给了身边的侍女。

铁青青略带讽刺的说到:“姐姐日理万机,每天却也要来看我的护卫有没有醒,实在是太关心我这个妹妹了。”

龙笑笑此刻却是一翻打量着刘风,她在这三天已经知道一些刘风的事迹,也是颇为欣赏。至于来看刘风,却不完全是为了姐妹之间的感情,而是为了整个镇北大业。

龙笑笑没有回答铁青青,而是问到:“你叫刘根生?”

刘风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歇开被子,欲起身拜见公主,虚弱的说到:“是。”

龙笑笑见他这一举动,张大嘴巴,满脸通红,一字一顿的说到:“你.不.必.拜见了。”

刘风觉得很奇怪,龙笑笑说话很奇怪,又看了眼侍女和铁青青,都是差不多的表情。

刚想说话,门开着一丝风吹进来,刘风只敢觉有点儿凉爽,这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一声古铜色的皮肤,轮廓勾勒出几块诱人的肌肉,刘风此刻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大姑娘暴露在别人面前。

这时四人这才反应过来,刘风想拉起被子盖着,却始终没有气力,现在就连说话也似乎更加虚弱了。

龙笑笑,铁青青,侍女三人迅速转过身,心里却是扑通扑通的跳动,这可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一个裸体的男子。

龙笑笑说到:“刘根生,你还不快将被子拉上。”

没有等到刘风的回答,因为刘风此刻头一松,噗呲一下睡了过去。过了一会儿,铁青青说到:“刘根生快将被子拉上。”

又过了片刻,她们这才回过头,却发现刘风已经昏睡过去,也不管什么?龙笑笑亲自给刘风拉上了被子。

侍女又给刘风喂了些许的人参汤,不过大多数都是从嘴两边流出,在这之前三天,他们都是这样给刘风喂食的。

三人为了不打扰刘风休息,都走了出去。而刘风此刻却是睁开了眼睛,心里暗想,辛亏自己聪明,装晕过去,不然自己又要被问什么欺辱小女孩儿的罪名了。

不过演戏也是需要力气的,刘风此刻很累,终于可以再一次休息了。

——屠镇!

雁门关内。

十一飞狼,一入雁门关,只见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与他们塞北有很大不同。他们哪里没有一块块的雪花,全都是如冰雹一般从天而降,侵袭自己头和身体。地上没有树,只有草,也就没有中原的雾凇沆砀了。

十一人目标很大,以至于会招惹许多不该招惹的人。

关内第一镇,“镇北镇”,这里人不多,但是敢在这里生存的人都是不要命的人。这里是王权最薄弱的地方,但是有一个人却能很好的管理这里,他就是号称“金枪镇北王”,人们只知道金枪镇北王,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赵魂。

金枪镇北王手下有七十二个虎汉,其中三个堂主,个个虎背熊腰,而这三个人每人负责管理二十三个人。

金枪镇北王得到消息,听说有十一个关外来的人要经过这里,而且个个都骑着骏马,带着贵重的包袱。他也知道这十一个人武功高,可是他却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七十二个人,加上自己,七十三个人埋伏十一个人,他们不可能输!

不过金枪镇北王还是做了很多准备,他们提前一天把自己吃好,玩儿好,也好让自己和手下放松。

听说有人将经过这个镇,可是每天都有人经过这里,而这次不同,这里将有一场庞大的生死大战。能逃的都逃了,不能逃的,在这一天都躲在屋里不敢露头。

偌大一个镇,只有七十二人在走动,也许并没有七十二个,有的藏在了隐蔽的地方,等待着一击偷袭。

十一个人,十一匹马,站在镇北镇前面的山坡上,马儿偶尔用自己的尾巴拍打在自己的屁股。

刀疤大汉问到:“大哥,你看山下好像有人在欢迎我们。”

带头大哥说到:“难道我们还怕了他们?”

一个手里持着竹纸扇的男子,他比别的几个兄弟更白,显得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他们都叫他,“白狼。”

白狼说到:“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镇北镇”,这里由一个叫金枪镇北王的管理,一杆金枪枪法使得炉火纯青,传闻当初常胜将军赵子龙所创下的。”

刀疤男人说到:“白狼你可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们兄弟十一个在一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说话间不往挥舞着自己手中的银刀。

白狼若有所思的说到:“你忘记当初我怎么加入你们的,就是因为他,我打不赢他,反而被他追杀。”

刀疤男人被白狼这么一说,自知他并不能胜过白狼,也就没有说话。

带头大哥说到:“那么这个金枪镇北王交给我来处理,你们负责其他人。”

众人没有多说,他们相信眼前这个带头大哥,他们十一飞狼的王是无敌的。

十一人踏马进入镇子,刚进入,只感觉杀气迎面逼人。就如天上的雪和寒气,从皮肤再到骨髓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街上有人在走动,看起来很正常,茶铺里两三个大汉在喝茶聊天的,街上有挑着东西的,酒铺里的人们自顾仍然在喝着自己碗里的酒。

到了酒铺,十一个人分坐在挨着比较近的桌子上,这也是别人故意留下的座位,在众人的中间。

小二的挨了上来,问到:“客官要点儿什么?”

白狼看了眼小二,面带杀机,想也没想,缓缓说到:“爆炒人心,清蒸人脑,油焖人胆,还有人肉馅的包子。”

小二立马眼色一变,坐在别处的人立刻嗖嗖从桌子下取出各自的武器。

带头大哥一手按倒店小二的在桌子上,一脚踏在板凳上,霸气的说到:“去叫你们金枪镇北王出来。”

命令般的语气,一双杀人的眼睛,功力弱了的人,双腿会止不住的颤抖,而这些人却没有一个害怕的。

“好,好,不愧是闻名塞北的十一飞狼,可惜你们到了这里,我就要你们成为十一死狼。”金枪镇北王从门外面进来,身上披着一副战甲,手持一杆一丈长缨,枪头由黄金打造,金晃晃,明亮亮,十分绚烂。枪身缠绕着一条蛇,不过却更像是一条龙。

带头大哥一把抓起桌子上的人,扔了出去,那个店小二被重重摔了下来。噗通一声,只听到店小二在门前鬼哭狼嚎的惨叫。

金枪镇北王道:“你敢来这里伤人,你是不是活的不赖烦了。”

白狼摇了摇手里的纸扇,从桌子边站出来说到:“赵魄你还记得我吗?”

金枪镇北王真名叫赵魄,成名之前,人们叫他金枪赵。赵魄心里惊讶的同时,也知道眼前这个人正是当初自己追杀的白衣少年,因为那个白衣少年偷了他一锭黄金。一锭黄金并不是要少年命的理由,因为那一锭黄金,白狼归还给了赵魄,可是赵魄仍然要杀他,因为没人可以戏弄完自己还能全身而退的。

赵魄看着眼前的白狼说到:“你没有死?”

白狼说到:“你也没有死,我怎么能死?”

赵魄说到:“好,那么这次你死定了。”

空气一下凝结了许多,远处的高楼屋上,一个黑衣人正在上面注视着。

屋子屋外都是人,中间却隔着很大的空隙,两边都没有先出手,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出手的机会。躺在地上的店小二仍然在鬼哭狼嚎班的哭,声音渐渐变小,每个人的兵器都握的很紧,以至于握刀的手没有丝毫血气。

店小二的哭喊声音终于停下来了,店小二死了,他本来不该死的,可是他的背后有一个洞,流血过多而死。

一个人吼道:“他们杀人了。”

一句话点燃了整个战场,许多人在朝着屋子里冲,里面不断传来死亡的呼喊声。

从正午到日落,整个镇子安静下来。七十二个人都死了,还有一个金枪镇北王赵魄,他的金枪插在地上,他的尸体里他的金枪很近,可是人头却隔了十丈余。

从进入镇北镇,带头大哥早已注意到远处远处房屋上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们,可是当他杀死金枪镇北王之后,再去寻找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见了。

整个镇子安静了,落日映照着这个远方镇子,没过多久,人们有走了出来。

而在远远的山岗,十一个人再次走在前行的路上,马匹走的很慢很慢,白浪看了看天,感觉天地间风云似乎变的更加深不可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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