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住进了小镇的旅馆,他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开始了每天的冥想。
巫师的冥想是个持之以恒的过程,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累积,才可以使得精神力增强,成为掌握神秘力量的强者。
亚当斯并没有立马进去森林,因为他发现随着自己这些天坚持不懈的冥想,他的精神力到了突破的边缘了。
随着冥想的结束,亚当斯顺利突破到初等学徒,这个过程没有太过曲折,冥想之中,似乎有着什么东西打破,结束后就自然而然完成了突破。
“初等巫师了吗?看来是时候学习第一个巫术了。”亚当斯感受到灵魂中的巫阵似乎更玄奥了一点。
对于巫术的学习,亚当斯的选择不多,莫尔是他所有巫术的来源,默默浏览着莫尔的记忆,亚当斯只发现这几个零级巫术。
“次级能量火球:将火元素凝结起来,构筑成火球,火球触碰物体后会发生爆炸,威力巨大。”
“次级能量风刃:将风元素凝结起来,构筑成风刃,风刃具有极强的切割能力。”
“巫师之手:将任意元素凝结起来,构筑成一只手,并没有太大的威力,多用于巫师做实验。”
“很显然,我应该先学次级能量风刃。”
他按照记忆,慢慢的将风元素凝结起来,周围的风元素活跃了起来,慢慢地汇聚到亚当斯的手中。
“接下来就是形成风刃了。”
亚当斯用精神控制着风元素,想要构成风刃的样子。
“嗤!!”
手上的风元素突然失控,一下子全部散了开来。
亚当斯也没有心急,他只是揉了揉自己的手腕。
“看来这巫术的学习果然很难。”亚当斯叹了口气。紧接着又重新将风元素凝聚起来。
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亚当斯终于成功的发出了第一道风刃。
看着凌乱的房间,亚当斯苦笑道:“看来又要赔钱了。”
既然反正是要赔钱的,亚当斯干脆无所顾忌的继续修习了起来。
“俗话说,熟能生巧,自己的风刃还要多多练习啊!不然打个架,光一个风刃就要凝聚这么久,自己早就死了无数回了。”
亚当斯凝聚着一个又一个的风刃,切割着房间里的桌椅。
终于,在所有的桌椅都成了木块之后,亚当斯终于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出风刃了。
“看来巫术修炼真正难得是开头,从无到有的过程比从有到熟的过程长好多。”亚当斯若有所思地说。
接下来,亚当斯有将火球术和巫师之手给学会了。
虽然自己是风属性的,但是并不是说自己就不可以学习其他属性的巫术,只是发出的其他属性的巫术伤害低一点而已。
亚当斯扔出一个火球,火球将房间内的木块炸飞。
“这种威力比莫尔的差了将近一般,消耗的精神力比他多两成。”
几天后,亚当斯终于决定出发了。
光明教会可能是没有找到黑山羊的痕迹,所以放弃了对南方森林的封锁。
在赔偿了几个金币之后,亚当斯在店主奇怪的目光中离开的旅馆。
来到森林的入口,这里早就聚集了许多冒险者,这些天他们没有进入森林,早就闲的蛋疼了。
“猛虎佣兵团招人,进入森林捕猎,骑士优先……”
“黑玫瑰佣兵团招人,任务轻松,报酬丰厚,骑士优先……”
周围到处都是招人的喧嚣声。
“我是不是也要找个佣兵团,孤身一人进入好像显得很可疑啊。”亚当斯环顾四周,所有人进入都是组队的。
亚当斯没有选择那些大声宣传的佣兵团,一般这种佣兵团都是招炮灰和探路者。收获低还好,亚当斯毕竟不缺钱,可是给别人当炮灰,亚当斯可没有这种爱好。
稍微观察一下,亚当斯慢慢踱步到一个佣兵团的位置,他们显然已经准备进入森林了。
亚当斯走向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他似乎是这个佣兵团的领导者,问到:“打扰您了,我叫亚当斯,是一名医者,不知道可不可以加入你们的佣兵团。”
亚当斯假装了一个身份,因为他年纪尚小,而且身上有着一股养尊处优的贵族气息,这显然不是一个冒险者会拥有的,而且佣兵对自己的生命很是看中,一名医者可以减少他们的损失。
果不其然,络腮胡子听到亚当斯是医者后,立马从嫌弃变得热情起来。
“可以,当然可以,我们佣兵团可以给您最好的待遇。”
“那就打扰了!”亚当斯优雅的回到。
络腮胡子把亚当斯带到众人面前,向着一众佣兵说道:“大家都过来一下,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旁边的这位先生叫做亚当斯,是位医者,他决定临时加入我们诺夏佣兵团了。”
亚当斯向他们微微行了一礼。
其他人听到亚当斯是一位医者,眼中都多了一丝善意,对佣兵来说,最受欢迎的人除了牧师就只有医者了。
随后络腮胡子介绍到:“我叫诺夏,是诺夏佣兵团的团长。”
然后又指着一位沉默的男子说:“这是杰克,我们佣兵团的斥候。”杰克微微点了点头。
“这是雷克,我们的大力士”那是一个肌肉壮硕的冒险者,他向着亚当斯灿烂的笑了笑,那洁白的牙齿像是在发光。
一个漂亮的女孩突然跑到亚当斯前面,抢在诺夏前红着脸对他说:“我叫费罗娜,是诺夏佣兵团的弓箭手。”说完变得更红了。
不得不说,亚当斯的卖相还是很不错的,金色长发,年轻英俊,更关键的是,亚当斯身上的贵族气息,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诺夏也感到了费罗娜对亚当斯的迷恋,他只是笑了笑,随后又向亚当斯介绍了佣兵团的其他人。
介绍结束后,一行人马上进入了森林,对于佣兵来说,多浪费一秒钟就少了一个赚钱的机会。
一路上,费罗娜总不停地找亚当斯说话,而他们也遇到过几次野兽,不过亚当斯没有出手的机会。
一个年轻的佣兵突然问到:“亚当斯,身为一个医者,你怎么没事会跑来做一个冒险者,不会是有什么企图吧?”
感受到年轻佣兵若有若无的敌意,亚当斯心里笑了笑。
“这是,争风吃醋吗?真是有意思。”
亚当斯也没有戳破,微笑地对他说:“我还只是一名刚毕业的学徒,我的导师叫我多实践自己的医术,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里。”
“哦,原来还只是个学徒啊!”年轻佣兵大声说到,吸引着其他人的目光。
“够了,贝斯!”费罗娜生气地说:“收起你那无聊的把戏,亚当斯阁下就是一个学徒也比你这个菜鸟有用。”
说完又满脸歉意地对亚当斯说:“对不起,亚当斯,我为贝斯的无理向您道歉。”
贝斯看到费罗娜向着亚当斯,冷哼了一声,跑到了队伍后面。
亚当斯也没有说什么,他感觉到了进入森林之后,仿佛有着一双眼睛盯着他们。要不是亚当斯精神力强大,还真发现不了。
佣兵团继续走着,亚当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他神色肃穆的握住了自己的剑柄。
“啊!!!”
一声惨叫传来,所有人立马戒备起来。
“这个声音是……贝斯!”
亚当斯跟随众人一起走了过去,一匹马和一个金发年轻人同时倒在了血泊中,只见他的腹部被刺出一个巨大的伤口,大量的鲜血狂涌而出,那扩散的瞳孔和凝滞的表情告诉着众人——他已经死了。
诺夏团长警惕地走到了贝斯的尸体旁,看着那个巨大的伤口,满脸惊骇地说:“这个伤口,不好,是森林贤王,全部警戒。”
亚当斯也拔出了剑,他紧紧盯着旁边的一棵树,他刚才感觉到,就是这棵树上的藤蔓从贝斯的身体穿过,在杀死贝斯后有迅速地缩了回去。
“不对,气息消失了,刚才有一股气息附在书上。”亚当斯皱起了眉头。
诺夏探了探贝斯的气息,然后摇着头说:“死了!!!”
随后他却松了一口气,他收起了自己的剑,对着众人说:“是森林贤王,雷克,将贝斯埋了,大家继续前进吧。”
“森林贤王?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大家听说了是森林贤王杀的人反而送了一口气。”亚当斯对他们的行为感到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