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林子君陪老爷子聊到很晚,直到保健医生催老爷子睡觉的时候,老爷子仍然没聊过瘾。
林子君虽然也对老爷子的戎马生涯很感兴趣,却还是配合保健医生劝他好好休息,说一大帮子孙还指望他压阵呢。
老爷子才答应马上就睡觉,又让林子君到客房休息,第二天有空再聊,那一刻的神情,隐隐有些顽童的味道。
第二天的表彰大会会场,林子君和当时办理系列抢劫、杀人案的专案组的成员们一起,坐在了前排,等待会议开始。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已经过了预定的时间,主席台上依然一个领导也没有。
警察总署的会议可能会不按时召开?一般不会吧。林子君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会场里,与会人员纷纷开始猜测起来,是不是出了什么变故?
又过了一会儿,副总署长于敬华走了进来,脸色有些沉重。
“同志们,让你们久等了,因为出现突发事件,原定会议取消,系列抢劫、杀人案件的专案组成员留下,其他人,散会。”
待其他参会人员陆续走完,只余专案组人员的时候,于敬华说道:“同志们,部党委刚接到京都市警察署万里警察署紧急报告,昨天夜晚,万里警察署东华路警务所副所长龙小龙遇害,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疑似被抢。”
于敬华稍稍停顿了一下,让大家消化下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然后,接着说:“据了解,这支枪的弹夹里有六发子弹,枪套上还有四发子弹,一共十发子弹。这里是京都,这个案子有多大影响,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现在成立2·11专案组,大家都是专案组成员,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大家可以提,稍后我们出发,去案发现场。”
会议现场的专案组成员都是警界精英,对于这起案件的影响都心知肚明。
一支六四式手枪和十发子弹疑似被抢,如果,这就是犯罪分子的目的,问题就来了,犯罪分子要枪干什么?
有很多种可能,刺杀?报复杀人?抢劫?还是?
反正不是为了收藏,没人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为了这个原因作案。
不管哪一种可能,一旦发案,都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一帮专家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去空想,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都提出要去案发现场的建议,这是比较务实的做法。
在去现场的路上,林子君还在努力回想关于这起案件的信息。象这种涉及警员被害枪支被抢的案件,警察总署一般都会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国,按说前世的时候,这起案件也不例外才对。
可是林子君想来想去,却只是隐约有点印象,并不记得太多的细节。
这可是京都的副所长遇害啊,怎么没多少印象呢?
事实上,林子君记不清细节是正常的。
人脑不是电脑,会忠实地记录每一个细节,随时可以调用。
如果没有经过刻意的强化记忆,在记忆衰减的规律下,每过一个衰减周期,记忆就会更淡一分。
每个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想一件事情或者某个知识点的时候,仿佛,就差一点点,就能想起来了。
可就是这么一点点,多数的时候,就是想不起来。
到了案发现场的时候,万里警察署刑警大队的技术员还在勘察现场。
龙小龙今年二十五岁,因为工作出色,刚从万里警察署刑警大队调到东华警务所任副所长。
据之前的刑警大队同事的介绍,龙小龙是个多面手,上过林子君的培训课之后,很受启发,突然爆发出极强的工作能力,屡屡在侦破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分署领导的肯定,前不久,将其提拔到东华警务所副所长的位置上了。没想到,仅半个多月就遇害身亡了。
林子君恍然大悟,原来,这事儿与自己有关。龙小龙因为本身综合能力较强,听了自己的课以后有所领悟,屡破案件,受领导赏识才获得提拔,没料到却是因此遇害。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啊,林子君暗自垂叹。
据介绍,在外面哭得很伤心的女孩是龙小龙的女朋友,两人的结婚大事已提上日程,却没想到,一夜之间竟是阴阳两隔!
龙小龙的尸体还在房内,法医检验认为,死因是头部遭钝器连续打击致使颅脑损伤而死亡。
房门外有零星血迹,早上正是因为有邻居下楼路过龙小龙家门口发现了血迹才报的案。
法医认为龙小龙死亡时间应该在昨晚十一时左右,这也正好和东华警务所值班警员提供的信息相吻合。
昨晚,龙小龙因为在所里整理案卷,十点四十左右才离开警务所。如果他是直接回家的话,差不多十一点左右能到家。
这样看来,龙小龙可能是到家门口开门时遇害的,而犯罪分子有极大可能是跟踪过来或者提前潜伏在楼道里作的案。
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龙小龙毫无防备地走到自家门前,拿出钥匙开门。犯罪分子突然从后边或者旁边出现,用钝器猛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又把尸体拖进了其租住的房间内,抢走了他的配枪。
现场还有个情况,说明犯罪分子很冷静,曾试图毁尸灭迹。
厨房内的液化气罐已经打开,微波炉已被酒瓶炸坏,酒瓶内壁有汽油残留。没有引起爆炸的原因可能是液化气罐内存液不足,房间内的液化气味道很淡和空的液化气罐能够证明这个猜测。
大家都很庆幸,万一是个满满的液化气罐,引起了爆炸,可就不仅仅是毁尸灭迹的问题了,整栋楼都危险了。
正因为没有引起爆炸,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了两个疑似嫌疑人的清晰足迹,和酒瓶残留的手套痕迹。
戴手套当然是为了不留下指纹,暂时没什么作用。但足迹都是运动鞋留下的,其中有个足迹是一款高档耐克鞋留下的痕迹。
这样,综合分析一下,暂时就可以得出三条结论:一是作案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两人的可能性居多;二是犯罪分子选择作案对象是有针对、有预谋的,肯定事先有尾随跟踪、打探的情况;三是犯罪分子至少对龙小龙很熟悉,知道他是自己一个人居住在出租房内,才敢将尸体拖进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