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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生

五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林归云曾经和沈毅说过,一个人最好的启明时间,就是在五岁的时候,这个时候身体开始飞速成长,并且已经成长到了一个足以承受微弱元力的程度,而在幼年期就开始接纳元力,对于身体与元力的亲和性,有着极大的提升,这对于日后境界的提升有着很大的助力。

林归云已经死去了五年,沈毅也已经十岁了。

五年的时间,对于许多人的一生来说,已经不算短暂,沈毅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枯瘦的仿佛风来都能吹倒的小孩子,他长得开始高挑,尽管仍旧因为营养不足而显得瘦弱,可是他已经长大了。

这五年的时间,沈毅一直没有能打开第二个元窍,因为他没有修炼元力的功法,他曾经尝试过去干涉神藏内元力的旋转速度,可是稍微一加快,他就立刻昏迷,整整昏迷了一天一夜。

当时老狗以为沈毅死了,把他扔进了垃圾堆,第二天沈毅回去,狠狠的挨了老狗一顿鞭子。

自那以后,沈毅再不敢轻易干涉眉心那个叫神藏的元窍。

林归云给了沈毅打开了大门,却没有告诉他路应该怎么走。

沈毅也并没有幽怨什么,林归云给予他的已经足够多了,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不是一个不识好歹的人。

不过,即便没有修炼的方法,他仍旧感受到了身体在元力滋养下带来的惊人变化。

他的视力变得出奇的好,他甚至可以看清楚十米外空气中漂浮着的灰尘颗粒,他的听觉异常的敏锐,他的思维速度大幅度提升,而最大的变化,是他的记忆力变得出奇的好。

最初的时候,还只是能回忆起前世的某些片段,可是到他十岁的这一年,他已经能回忆起他经历过的所有的事情,前世今生,一切他经历过的时间,都能像电影一样回放,他已经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

沈毅感觉自己就像是升级过的电脑一样,一切飞速的的变化着。

不过奇怪的是,他的身体一直没有什么变化,除了自己长得比同龄人高一些外,他还是一样的瘦弱,力气并没有增加,甚至显得还有些弱小。

他有些莫不清楚自己的变化到底是不是正常,不过这不妨碍他的计划,妨碍他逃离这里。

他原本对老狗等人怀着莫大的仇恨,他痛恨每一个鞭打和压迫他的人,可是五年过去了,那曾经在他胸腔里熊熊燃烧的怒火,已经微弱成了火苗,尽管仍旧存在,却燃烧不到他的理智。

他不得不承认,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他已经被改变到了适应这一切。

沈毅原本计划着自己拥有力量之后,将这些人全部杀死,然后逃离这里,可如今,他只想逃离这里。

其他,已经不重要了。

相比起复仇来说,美好的生活,总是让人更加向往,即便付出的代价是忘记仇恨。

大多数人都是在麻痹自己和自我妥协中渡过的,不是吗?

沈毅只是个普通人,即便今世拥有了元力,他仍旧有一颗普通的心。

…………

他决定彻底逃避的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对于他们这样的奴隶来说,尽管时间没有任何意义,可是老狗还是记得沈毅已经十岁了,晚饭过后,他忽然问询沈毅:“你十岁了?”

沈毅一怔,然后道:“我不知道。”

老狗放下饭碗,靠在沙发里沉思,片刻后点点头,道:“没错,十岁了,我记得螺丝那个女人就是七年前上了刀疤的床,玛德,老子都还没有睡够她呢!也不知道那个婊子现在还活着没。”

老狗似乎陷入了某种追忆,沈毅却听出了这话里的另一个意思。

十岁,在荒原就意味着长大,虽然不是成年,却已经可以算作劳工,而在垃圾场,被认定为劳工的下场,就是在脸上烙上奴印,彻底成为老狗或者说是刀疤的私人物品。

如今的沈毅只是个黑户,可一旦在脸上烙上奴印,那么他就成了奴隶,这是一辈子的标记,除非改头换面,否则他哪里也去不了,一辈子都不要想着翻身,那些美好的生活,更无从谈起。

老狗的询问,就意味着结果,沈毅马上就会被带去刀疤那里,在脸上烙上奴印,从此成为奴隶。

沈毅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

而且他最近已经发现,他钻入那些坑洞已经显得困难了,他虽然瘦弱,可是太高了,身体已经远远没有他幼年时那么灵活。

闷棍将碗收拾好,一旁的铁锹看着沈毅,忽然嘿嘿的冷笑了几声,似是幸灾乐祸,这个猥琐的男人,总是喜欢捉弄沈毅,尽管沈毅从未被他捉弄成功,他却乐此不疲。

“小狗子,知道烙铁吗?拿东西印在脸上,可是很疼的哦。”

沈毅没有理会,脑中飞快的思考,木讷的回应一声:“哦。”

铁锹未能得逞,有些兴趣缺缺,呲笑一声,道:“跟闷棍一个德行,三棍子敲不出一个响屁,我真怀疑你是他儿子,闷棍,你当年是不是和螺丝那娘们儿偷偷的……”

闷棍一言不发,仿佛没有听到,仍旧在厨房忙着,老狗这时候忽然抽出了鞭子,一鞭子打在铁锹脸上,怒骂道:“放屁,螺丝那娘们儿只跟老子睡过!再瞎哔哔,老子掐了你的舌头!”

铁锹揉了揉脸,仿佛那一鞭子丝毫不疼,仍旧说道:“得了,最后还不是跑到刀疤床上去了,你连个响儿都听不到了,话说,那娘们儿长得不怎么样,可叫起来,可是真他娘的带劲儿啊。”

老狗这次没有抽铁锹,而是抬脚过去踹了一脚,骂道:“听你娘的响,这么想听,你滚去刀疤哪儿听墙根儿啊!”

铁锹嘿嘿一笑,道:“我哪儿敢,要去也是头儿你去呀。”

老狗呸一声,笑道:“去个屁,老子还用听墙根儿?我告诉你们,阿水那娘们儿可比螺丝叫的好听十倍!那可是馆子里的头牌,头牌知道吗!老子睡过!”

另一个叫榔头的男人听了,冷不丁从饭碗里抬起头,插嘴道:“什么头牌,早就被刀疤睡烂的女人。”

老狗照例给了榔头一脚。

“头儿,啥时候也带兄弟们去开开荤?”

“一起上?哈哈哈……”

沈毅有些听不下去了,把碗放进厨房,闷棍正蹲在灶火边闷头抽烟,看到沈毅进来,头也不抬,仿佛没看到一样。

这就是荒原里的人,愚昧无知,粗鲁不堪,他们的话题直白的能看到人心底里最深的丑恶,他们毫无遮掩,因为众人皆是如此,无须遮掩。

沈毅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他们每天的话题几乎都是如此,谈论着酒馆里哪个女人最带劲儿,研究着刀疤又睡了几个女人,或者是哪个劳队的女人过得最滋润,仿佛生活里除了捡垃圾,就只剩下了原始的那些欲望。

也确实如此。

沈毅盖着发臭的被子,闷头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办,楼板的木板连风都挡不住,更不用说他们粗犷的嗓门儿,几人不知道聊到哪里,又聊回了那个叫螺丝的女人。

沈毅记得她,一个长相普普通通的女人,叫起来就像是荒原上的鬣狗,乱蓬蓬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扎着,平日里呆滞无神,只有从老狗的房间里出来,眉目间才有一丝人气。

老狗不知道,螺丝曾经悄悄和铁锹睡过,就在荒原的垃圾场里,沈毅从坑道的缝隙里曾经见过,丑陋至极。

那个女人只在他们小队里待了三年,之后不知道怎么就上了刀疤的床,然后就离开了这里。

这是一个办法,可显然沈毅走不通,他没有那个资本。

不过,螺丝的离去,在这时候忽然点亮了沈毅的脑海,让他想起来,有一条路,是可以离开这里的。

他们这个垃圾场的镇子,总共也就百来号人,消息闭塞,沈毅之前一直不知道怎么才能逃走,因为荒原太大了,距离他们这里最近的城,据说有上千公里。

如果依靠沈毅一个人步行,脚上带着镣铐的他,想要活着走到城里的希望太渺茫了。

沈毅的脑中飞速的盘算着一个个的可能,一个计划慢慢的在他的脑中成型,可他听到楼下老狗那令人生厌的声音,忽然又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想法。

老狗,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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