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铭将他的各种安排跟岛垣纱希还有伍天鸣解释过后,两人也表示了理解。
理论上来讲,伍天鸣和那座远古法阵建立了联系就相当于拥有了对应了“抗体”,可以在遇到古神系的事物时有所感应和防备,所以跟随苏铭一起去调查未知海域的情况。
而岛垣纱希,她的舰队回岛国进行一番简单的补给后,将会开着这条刚刚被苏铭送给她的巨轮,前往华国接应即将到来的灵界主力选手。
在应对此次事件上面,苏铭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他的身边也有了足够可动用的资源。
刚刚并入灵界的鲁家,所有实力在3星以上的精英选手,苏铭临走前特意嘱咐了洛然,灵界这段时间的资源储备主要向他们身上倾斜,用来快速培养起具有成规模战斗力的【青玉魔像】大军。
这些没有感知、没有痛觉、不知疲倦的魔像,凭借着它们廉价、易得的优势,将会成为苏铭手中的主要战斗力。
不说别的,哪怕是遇到了古神本体苏醒,数以万计的【青玉魔像】堆上去,就算不能破防,也可以造成足够的麻烦,给真正的“尖刀部队”创造突破的机会。
所谓“尖刀”,自然是灵界当中吴天英率领的圣光骑士团,虽然没有进行过扩招,依然维持着那几十个人的规模,但是经过丰富的资源培养后,同样在实力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提升。
吴天英本人已经快速突破到了6颗具现法力水晶的巅峰水准,只等完成晋级赛试炼就可以凝聚第7颗法力水晶,其他的骑士团成员也基本达到了5星。
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投入战斗,以他们豪华的具现卡牌配置,无疑会爆发出巨大的破坏力,创造苏铭想要的战果。
另外,灵界这段时间正式公开向外界招募的选手,苏铭也有着相应的安排:
本来打算让他们跟洛然留守灵界总部,不过考虑到伍天鸣提起的那个“未知势力”的存在可能有着跟他们相反的目标,保险起见,苏铭这回干脆是全力出击。
所有通过考核招募进灵界的选手,经过简单的科普后,都将在洛然的带领下跨海前往岛国,他们不需要直接参与最核心的战斗,但是如果那批“未知势力”跳出来搞事,就是这股力量发挥作用的时候。
因为现在属于“敌在暗,我在暗,BOSS在明”的特殊情况,所以苏铭选择将他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如何处理古神,毕竟相比起来更容易安排战术和预案。
至于那股敌对势力,则是暂时不去打草惊蛇,防止对方狗急跳墙,留下一定的应对措施后,见招拆招。
不管对方会不会跳出来搞事,等到重要的“主线任务”完成,苏铭大不了动用灵界、黄金联盟、地下术士世界的三重情报网络,真正360度无死角全方位搜查,只要对方还在荣耀星世界上,那就绝无遁形之地。
反正,这种试图释放古神使其破封灭世的作死事件,已经和反人类行为没什么区别,等苏铭将他这边的主要问题处理完毕,剩下的那些邪教徒根本不足为惧。
苏铭现在不确定的是,对方会不会掌握着什么自爆式的手段,为了防止这种操作的出现,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先按死古神克苏恩,再回头慢慢收拾这些宵小。
只要苏铭将他们的“光辉事迹”公布出去,要是这些家伙在荣耀星上还能有立足之地才有鬼了!
……
不得不说,苏铭花费8000点能量从林阀手里所买到的这条巨轮的确算是物超所值,林尧给出的价格很公道,整条船所附带的功能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比如船上附带的小艇,就比苏铭预想的要好很多。
并非那种硬件设施简陋的“逃生船”,只有基础的漂浮和遮挡设备,而是一条各项设施齐备的快艇。
燃油发动提供动能,随艇携带安全潜水300米深的专业单人装备,船舱空间堪比某些小型的观光船,甚至还有独立的驾驶舱,而且还附带了一套半自动的航行系统!
按照岛垣纱希给苏铭的介绍,这种规模的巨轮,尤其是非战斗非货运,偏客运向的存在,往往都会随舰携带上4到6艘这样的小艇,用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
侦查、短途运输,甚至单纯的娱乐,或者紧急时刻的逃生,这种多功能的小艇几乎都可以胜任,上面长期储存的压缩食物和备用能源,足够在无边的大海中漂流或航行上一个多月的时间。
虽然在航行速度、续航能力、防护性能上无法跟正常的钢铁巨轮相比,但是用来进行苏铭此行的探索,已经是绰绰有余。
最终决定的行动方案,岛垣纱希这边派出她原本的旗舰,护送苏铭和伍天鸣两个驶往那片未知的危险海域,抵达目的地后,旗舰留在海域外围接应,苏铭两人乘小船进入探索;
至于岛垣纱希本人则驾驶这条巨轮以及舰队的其他船只完成补给后,前去接应其他即将到来的灵界选手。
“苏师保重,请务必注意安全。”
岛垣纱希在平时表现出的样子,可以说与她使用的海盗战卡组有着很大的差距,虽然炉石战斗中一直是一副侵略如火的模样,但她其实脾气并没有那么急躁,恰恰相反,以苏铭见到她的这段时间来看,倒是属于那种偏安静的性格。
认真地听完苏铭的安排后,岛垣纱希自然没有像某些影视剧中的选手那样各种“我要和你一起去”的开启作死拖后腿模式,她很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知道此刻该做什么才能帮苏铭最大程度的减轻压力。
虽然此次见到苏铭只有短短数个小时的时间,但是岛垣纱希很清醒,等到这次的事件被彻底解决后,他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去交流别的事情。
眼下的重中之重,还是要放到那片神秘的海域中出现的问题上。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