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签约增发一章)
在自己的记忆里,费恩看到他所服役的部队,美军第47步兵团。
最早是成立于1940年,隶属第九步兵师,主要战场是北非、西西里、欧洲。算是打过隆美尔,打过墨索尼尼,虽然是老牌部队,但是却不是英雄连队。
相比起大名鼎鼎的大红一师或者101空降师,第九步兵师却是籍籍无名,但是他却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头(美国参战)打到了结尾,在后来还参加和韩战、越战以及镇压美国东南亚殖民地独立运动的战斗。
第九步兵师没有最先进的装备和高昂的士气,但却是美国大多数陆军的真实写照——默默无闻但支撑起了整个战场。
费恩还记得这支部队的座右铭:KeepUpTheFire(保持火力)那是因为无论是刚刚进入第九步兵师还是在日后的战斗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如果说这支部队有什么让费恩觉得惊奇的地方,大概是在原本的世界里,有一个人虚构的人物同样在这支部队里,同样的取得了荣誉勋章。
不过一个是在越战中,而费恩是在马来西亚殖民地镇压运动中。
费恩怀念的笑了笑,汤姆·汉克斯的老脸在眼前一闪而过。
退役后,和那些过去的老战友们依然有着紧密的联系。毕竟是真正经历过生死考验的,那些被他拯救的人,对他充满了感激之情。
费恩按照记忆,去沃尔玛大采购了一番,除了还活着的人喜欢的哪些礼物,还有死了的人喜欢的。
总有一些人,死在战场上。
上辈子自己是和平时代长大的人,而且在国内安全的生活环境下长大。初到美国甚至无法接受夜晚的纽约某些地方的极度不安全。
他更无法体会到从战火中经历生死的感情,虽然这份记忆在他的眼前。
但是他依然可以感受到这些记忆遗留下来的悲伤和心痛,就像是刻在骨头里一样,无法让人忘记。
买好东西,开车越过城区,眼前的景色从那些繁华的高楼大厦变成古旧红砖楼房。也许在没有来过这座城市的心目中,曼哈顿的中央公园、挂满大显示屏的中央广场才是它的样子。而实际上,可以坐在高处俯瞰世界的毕竟是少数。
纷乱的涂鸦,站在街角抽着烟和大麻,长久不翻新的房子。
一面天堂,一面地狱才是这座城市。
在教堂后面的墓园里,费恩坐在一个墓碑前拧开了一瓶酒,然后缓缓的倒在墓碑前,墓碑上写着:马修·爱德华,一名忠诚的士兵,称职的丈夫和父亲长眠于此。
“你大概不认为我是费恩吧。”费恩低声的说,这时墓园里并没有人。远远传来的汽车声像是另外一个世界透过来的讯息。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如果说那个时候我就过来了,也许不会救下你们。”费恩说着笑了笑:“我自己恐怕都会吓的两腿发软。”
“这个世界大概是有灵魂的吧,这样费恩的灵魂或许会和你们在一起,老战友重逢会很开心吗?也算我做了一点点的好事。”
“我也没有想到会穿越到费恩身上,就算是有罪也该是意外事件免责吧。”想了想,不知道该继续说些什么,费恩以前总喜欢说着两人在军队里面的事情,埋怨自己没有阻止马修去中东,他知道两个人的关系非常非常的要好。
“总之,在这之后,费恩做的事情我也会继续做下去。”费恩想到继续服役的马修在去中东之前,将一家老小托付给他照顾,好像是有预感一样留下了女儿的委托监护书。
“真是的……”倒完最后一滴酒,费恩将瓶子放在墓碑上转身离开。
马修的抚恤金根本不够他的妻子和女儿在纽约城生活,为了维持海外殖民地,美国长期以来都驻扎着军队,随着二战结束后此起彼伏的殖民地独立运动,殖民地美军的伤亡节节攀升,抚恤金也越来越少。
记忆中,马修的妻子在马修走了以后,开始染上酗酒和吸毒的毛病。大概是无法承受住打击和压力吧,虽然依然在努力的工作,不过加上每隔一段时间费恩赠予的钱,也只刚刚够在纽约生活,毕竟还有一个小孩子要养。
穿过几个社区,也许是错觉,费恩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都充满了暴力和危险。在这个黑人、墨西哥人以及偷渡客居住的社区中,费恩停住车。
这里是地狱厨房。
少部分人误以为影视剧中出现的地狱厨房是一个虚构地名,事实并不是如此。
它位于曼哈顿岛西岸的一个地区,大体上是南北以59街与34街为界、东临第八大道、西抵哈德逊河的一个长方形区域,早年是曼哈顿岛上一个著名的贫民窟,主要由爱尔兰裔移民的劳工阶层聚居,以杂乱落后的居住品质、严重的族群冲突与高犯罪率而闻名。
关于“地狱厨房”这名称的由来众说纷纭,但这个名词有记载最早被提出的纪录,是来自美国19世纪时的爱尔兰裔政治人物与战争英雄,大卫·克拉克,但克拉克当时在评述的对象并不是地狱厨房,而是另一个位于曼哈顿下城、同样也是爱尔兰裔移民众多的贫民窟--五叉路(莱昂纳多主演的《纽约黑帮》的故事,就是发生在五叉路)。他说“在我的家乡,当你遇到一个爱尔兰人时,你看到的通常是一个水准第一流的绅士。但是这些人(指居住在五叉路的爱尔兰人)比野蛮人还不如,他们实在太卑劣,连替地狱的厨房擦地板的资格都无。”
有说法认为最早被称为“地狱厨房”的,应该是一栋位在54街上的廉价公寓大楼。但也有说法认为第一栋被称作地狱厨房的建筑物,应该位在39街上。
至于文献上可以追朔、真正提到此地区的用法,则是出现在1881年9月22日的纽约时报上,当时一位纽约时报的记者在警方的护卫之下进入该地区,以采访一个连续凶杀案,他特别提到一栋位在39街与第十大道路口、恶名昭彰的公寓大楼,并且形容“这可能是整个城市内最低级、污秽的区块”。根据这个版本的说法,第九与第十大道间的39街从此被称呼为“地狱厨房”,并且慢慢扩散至周遭的几个街区。但也有说法指出,地狱厨房的名字应该源自当地一家名叫“海尔的厨房”的德国餐厅之谐音,而该店是取名自店东本人的名字。
但关于“地狱厨房”这浑名最出名的原由,则是来自一则跟警察有关的传说:有两名警察正在观看一场发生在西39街与第十大道附近的小型暴动,当时年轻的菜鸟警员脱口而出“这地方真是地狱,”,但名叫佛瑞德的资深警员却纠正他“说它是地狱实在是太轻描淡写,它根本是地狱的厨房。”虽然故事中的警察是否真有其人不得而知,但在大众传媒或影片戏剧中提及地狱厨房这地方时,几乎都会提到这则小故事。
住在这里人对于每天在地狱厨房消失的十几个人都习以为常,如果那天地狱厨房不再死人,那么他们反而会觉得非常的奇怪。
马修的遗孀与他的女儿住在一栋破烂的,涂满各种涂鸦的旧公寓里。
“汉米尔顿先生,来看望爱德华女士吗?”住在一楼的房东太太喜欢透过门上的猫眼观察来往的人群,她认识费恩,知道每次费恩过来时,爱德华女士总会有钱交房租。
尽管她此时笑容是那么的有内容。
“房东太太。”费恩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直径经过房东太太打开的房门走上楼梯。
楼梯是锈迹斑斑的钢铁结构,上下楼会发出DuangDuang的响声,费恩听见公寓内有人暴躁的大声呵斥:“轻点,混蛋!”
走上二楼,穿过昏暗肮脏的走廊,一只老鼠停下脚步打量着费恩,在他接近时快速的穿过阴影消失。
“爱德华太太。”费恩敲敲门喊道。
房间内很安静,好像没人。
这太反常了,今天是约定好的日子,爱德华太太就算是请假也会待在家里。
“爱德华太太?”他再次敲了敲门,声音提高了很多。
“汉米尔顿先生,爱德华女士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出过门了。”房东这个时候上来,在一片骂声中走到费恩身边说道。
“……该死!”费恩想了想,一脚踹开了房门,一旁的房东喃喃的举着钥匙。
房子是一室一厅的构造,中午时分,阳光透过低矮的楼房照进窗户,洒在房间的客厅里,温馨而温暖。房间收拾的简洁而干净,根本不像是一个长期酗酒吸毒的人所住的房间,只是这时却飘散着淡淡的臭味,像是放坏掉的猪肉。
费恩越过门廊,爱德华太太安静的躺在沙发上,仰着头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嘴角还有大团暗红色的血迹。一群老鼠在她的身上,啃食着她的尸体。丝毫不惧怕突然闯进房间的人。
费恩从记忆力看过太多的血肉横飞的场景,人类的记忆是很奇怪的,总是会把不愿意回忆的东西遗忘或者美化。那些记忆里的场景像是蒙太奇一样的画面,虽然让人不舒服,但还算可以接受。
眼前的场景,让他感觉到异常的难受,胃部翻江倒海一样,他快步走出房间,在走廊的墙边把胃酸吐了出来。
“怎么了?”房东好奇的走进去,费恩根本来不及阻拦,然后是一声悠扬而尖锐的尖叫声。
“温妮!”费恩想起来,马修还有一个12岁的女儿!他强忍着不适再次进入房间,努力不去看爱德华太太,走过门廊时,房东抓住他的腿问道:“怎么办,怎么办?”
“快去报警。”丢下这句话,他推开了卧室的门。
光线穿过被推开的门照进封闭的卧室,透过唯一的光源,费恩模糊的看到在床上有个裹着被子的凸起。
“温妮?”费恩摸索着打开电灯开关,走近床。也许是听见脚步声,被子发出微微的颤抖。
“温妮?”他拉了拉被子,然后从露出金色头发的地方,轻轻揭开。
温妮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虚弱的看了费恩一眼,眼神里满是惊恐和陌生。她好像努力的在躲避费恩伸过来的手,只是没有足够的力气移动她的身体。
“该死的,温妮!”费恩束手无策的看着温妮,完全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经验的他手足无措,突然又想起了,拿出电话,给急救中心拨打了过去。
尽管她此时笑容是那么的有内容。
“房东太太。”李森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直径经过房东太太打开的房门走上楼梯。
楼梯是锈迹斑斑的钢铁结构,上下楼会发出DuangDuang的响声,李森听见公寓内有人暴躁的大声呵斥:“轻点,混蛋!”
走上二楼,穿过昏暗肮脏的走廊,一只老鼠停下脚步打量着李森,在他接近时快速的穿过阴影消失。
“爱德华太太。”李森敲敲门喊道。
房间内很安静,好像没人。
这太反常了,今天是约定好的日子,爱德华太太就算是请假也会待在家里。
“爱德华太太?”他再次敲了敲门,声音提高了很多。
“汉米尔顿先生,爱德华女士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出过门了。”房东这个时候上来,在一片骂声中走到李森身边说道。
“……该死!”李森想了想,一脚踹开了房门,一旁的房东喃喃的举着钥匙。
房子是一室一厅的构造,中午时分,阳光透过低矮的楼房照进窗户,洒在房间的客厅里,温馨而温暖。房间收拾的简洁而干净,根本不像是一个长期酗酒吸毒的人所住的房间,只是这时却飘散着淡淡的臭味,像是放坏掉的猪肉。
李森越过门廊,爱德华太太安静的躺在沙发上,仰着头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嘴角还有大团暗红色的血迹。一群老鼠在她的身上,啃食着她的尸体。丝毫不惧怕突然闯进房间的人。
李森从费恩的记忆力看过太多的血肉横飞的场景,人类的记忆是很奇怪的,总是会把不愿意回忆的东西遗忘或者美化。那些记忆里的场景像是蒙太奇一样的画面,虽然让人不舒服,但还算可以接受。
眼前的场景,让李森感觉到异常的难受,胃部翻江倒海一样,他快步走出房间,在走廊的墙边把胃酸吐了出来。
“怎么了?”房东好奇的走进去,李森根本来不及阻拦,然后是一声悠扬而尖锐的尖叫声。
“温妮!”李森想起来,马修还有一个12岁的女儿!他强忍着不适再次进入房间,努力不去看爱德华太太,走过门廊时,房东抓住他的腿问道:“怎么办,怎么办?”
“快去报警。”李森丢下这句话,推开了卧室的门。
光线穿过被推开的门照进封闭的卧室,透过唯一的光源,李森模糊的看到在床上有个裹着被子的凸起。
“温妮?”李森摸索着打开电灯开关,走近床。也许是听见脚步声,被子发出微微的颤抖。
“温妮?”他拉了拉被子,然后从露出金色头发的地方,轻轻揭开。
温妮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虚弱的看了李森一眼,眼神里满是惊恐和陌生。她好像努力的在躲避李森伸过来的手,只是没有足够的力气移动她的身体。
“该死的,温妮!”李森束手无策的看着温妮,完全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经验的他手足无措,突然又想起了,拿出电话,给急救中心拨打了过去。